㈠ 監事會主席退休本人申請辭去,還是有主席所在單位給他所兼職的公司提議辭去
由於退休的原因,應當是本人提出申請,然後由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議來作出決定。
司法實踐中可能這個本人不願意配合,那麼可以由監事會提出申請,由臨時股東會作出決定的。
㈡ 公務員退休後能擔任公司監事嗎
按照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退休人員在退休滿3年後能擔任公司的董事或者監事,退休不到3年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或者監事。
㈢ 公司監事到退休年齡後還能擔任監事嗎
不能,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專弱病殘干屬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㈣ 公務員退休後能任監事嗎
前幾年行,不過現在出台現行政策,公務員退休後不允許到企業擔任職務。
㈤ 退休人員能不能當董事,監事
可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職責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規定,所以完全可以由董事或監事擔任。董事秘書的具體職責可以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確定。
㈥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和監事到退休年齡可不可以繼續競選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內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容》(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㈦ 有限公司法人、會計、監事都事退休人員需要參保繳費嗎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社會保險實務范疇。
我的看法如下——
1、有限公司的法專定代表人、屬會計、監事都是退休人員,那麼說明這些人已經納入社會保障范疇,享受社會保險政策,領取社會保障金。
2、現行的社會保障政策,分兩塊徵收社會保障金: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退休人員,不再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的社會保障金;針對單位徵收的部分,按照單位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的一定比例徵收。這就是說,針對單位部分,不論退休與否,均需要繳納。因此,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會計、監事都是退休人員,社保單位部分,仍然需要繳納。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㈧ 農民專業合作社監事和理事員誰的股份多誰的權利大如果理事長退休哪一個繼承的機會大
當然是監事的權力更大些,可以說監事是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如果理事長退休的話,監事繼任的機率要大得多
㈨ 退休人員能不能當董事,監事
不可以當同一行業的啊,這樣容易利用以前的經驗資料,最容易泄密,犯罪啊!
有經歷的話可以當相關企業的啊,不容易犯法 ,也可以適當利用以前的交際經驗啊!
㈩ 個人繳納社保是個體公司監事丶股東50歲可以退休嗎
個人繳納社保是個體公司監事股東50歲可以退休嗎?應該是不可以的。因為國專家退休年齡規定是60歲,這屬是股東60歲也不到60歲,也退不了休的,所以說這是我的。通過看社保網站上以退休年齡的。的細節,看到的所以說你要覺得不合適,可以去社保局去問一下就知道了50歲能不能退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