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單位的,由單 位領取,沒有單位的 ,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 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 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
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㈡ 山西省晉城市2018年退休工人什麼時候年檢
現在國家已經取消了集中年檢,需要年檢可自行去社保局年檢或用手機下載能年檢的軟體(各地使用的軟體不同),注冊登錄,找到年檢選項,拍照上傳就可以。
希望能幫到你,還望你採納。
㈢ 晉城市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今年晉城市退休工資還漲嗎
晉城市企業退休人員今年2018年繼續上漲退休工資,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細則預計要等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出台。
㈣ 山西晉城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多少
第37條 職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工傷保險條例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3)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㈤ 山西省晉城市退休職工忘記認證,工資停發2個月了,怎麼辦
那趕緊去認證啊,認證了再去人社局備好了以後告知單位把工資單做上就好了啊!看看能不能補發2個月,能的話就很好
㈥ 本人是山西晉城的,養老保險繳費15年,個人賬戶五萬多元,退休後一月領多少
退休時的退休金的領取與你的賬戶額度(5萬多)有關,還與你退休地的平均工資以及你的繳費年限、工齡等都有關系。其計算公式為:
①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與你的退休年齡有關,60歲為120)
③過渡性養老金 = 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3% ×平均指數
你的退休金就是以上3項的和。如果沒有第3項,就是1和2 的和。
㈦ 我是晉城市澤州縣一名退休教師(剛退)要領取住房公積金在哪領
找澤州縣住建局房管科
㈧ 晉城市陵川縣退休職工資補發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版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山西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㈨ 晉城市特殊工種退休工資多少錢34年工齡55周歲個人9萬
今年退休55歲,特殊工,個人賬戶11萬,34年工齡,社平工資4800,能拿多少錢? 從你有34年工齡來看,應該是1984年參加工作的。
㈩ 我父親是晉城市高平市退休教師今年八月份去世,請問去世後還有哪些需領取的補助
有喪葬撫恤金。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二、撫恤金:
1、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3、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