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北省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
按照我國目前法定的退休年齡,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並在這類崗位工作達到規定年限的職工,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退休。需要滿足男教師年滿60周歲,女教師滿55周歲,但不包括一些因為工傷後遺症導致的無法在繼續工作,或不能再進行正常社交的。但如果是在偏遠地區支教的老師,就僅需要滿足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且總有河南省戶籍即可。女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拓展資料: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❷ 有關河北省退休企業職工病故撫恤金發放的最新文件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冀勞社[2008]67號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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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工傷職工傷殘待遇、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收入增長情況和城市居民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經省政府批准,在鉛悄2007年對工傷職工傷殘待遇、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進行調整的基礎上,決定再次對全省工傷職工傷殘待遇、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相關標准進行統一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調整的具體方案
本次調整的范圍為2007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職工、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職工、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調整後的標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一)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150元,二級傷殘140元,三級傷殘130元,四級傷殘120元。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三)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槐穗渣作的五、六級傷殘職工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五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10元,六級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00元。
(四)生活護理費的調整。按照各統籌地區200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確定,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為本統籌地區200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為本統籌地區200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為本統籌地區200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所需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及五級、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二、切實做好待遇調整工作
這次調整是在我省職工工資收入增長較快,最低工資標准、養老金標准均有所提高的情況下出台的。在改革開放30周年和國務院頒布《工傷保險條例》五周年為工傷職工提高相關待遇,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包括工傷職工在內的廣大職工的關懷和愛護。各市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工傷待遇調整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一步調、統一標准,切實做好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調整工作。
收到本通知後,各市勞動保障局要抓緊以本地區名義起草調整的相關政策,報省勞動保障廳備案後,盡快完成待遇調整工作。
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❸ 河北省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自5月10日起,企業在申報6月份繳費時,繳費基數按以下標准執行: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659.25元,作為核定補繳往年或特殊人員繳費的繳費基數;月最低繳費基數為995.55元(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年封頂繳費基數為59733(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0%),從今年1月份起執行,6月份結算時做調整。計算2008年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中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659.30元。
另外,對於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自謀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等個體參保人員,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即每月按332元繳納。對於低收入的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可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基數,即最低每月按200元繳納。對於高收入的人員,可分別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0%或300%作基數,即每月按664元或996元繳納。按低基數繳費人員退休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也相應降低。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也是15年。靈活就業人員要結合自己的經濟實力,選擇適合自己的檔位進行繳費。一般不能低於社平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於社平工資的300%。
養老保險在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與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有關。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15年,就可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繳費的年限越長,繳納的基數越高,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因_此靈活就業人員要想領取較多的養老金,就要提高繳費基數,增加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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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
核定繳費基數以河北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一)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
❹ 河北省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
河北省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現行法定退休年齡:女:單位參保的工人50歲;管理人員55歲。個人參保的一律55歲。男:一律60歲。不分工人,管理人員,單位參保,個人參保。特殊工種: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區和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女工人45歲,男工人55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簡稱病退,女45歲,男50歲)。
:女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
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