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退休幹部節日有什麼慰問的開支,在職的發節日禮物,說是工會開支,離退休沒有份,有這樣規定嗎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干內部的暫行辦法》容(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貳』 工會可以向退休職工發放慰問品嗎
以公司章程規定為准
《工會章程》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章程明確規定,離退休後仍然是工會會員,因此,也應同在職職工一樣,享受相應的待遇。
『叄』 敬老節給離退休幹部職工發慰問品違規嗎
敬老節給離退休的幹部職工發慰問品不違規。
各行各業的離退休幹部職工在社會主義建設(保衛)中,揮灑汗水、忘我勞動,為共和國的繁榮昌盛做出巨大貢獻。祖國和人民不會忘記他們。尤其是在敬老節攜帶一些慰問品去看望他們,使他們更加感動。黨政工時刻在關心他們的冷暖、關心他們的生活、關心他們的健康。發放一點慰問品,專款專用,不違背中央有關規定。
『肆』 退休後享不享受工會節日發的慰問品
《工會來章程》源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章程明確規定,離退休後仍然是工會會員,因此,也應同在職職工一樣,享受相應的待遇。
『伍』 企業退休人員的節日慰問金有幾次
不是這樣的。現在大部分退休人員連企業都沒有了,誰還會來管這些退休人員。這也是國家規定根據各個地區的社保福利機構發放的。
『陸』 全國總工會關於節日可給全體會員發慰問品的規定中「全體會員」是否包括已退休職工
我感覺這種情況一定是包括那些退休人員的,應該是這樣的
『柒』 退休職工 慰問品
分到一點點魚,肉,再沒什麼了,最多再來點雞蛋,除了那兩個節日外再沒有了,我們山東是這樣
『捌』 退休職工在春節時單位可以進行慰問嗎
根據單位自身情況而定
『玖』 社保退休後,可要求單位給節日慰問金
這個並沒有硬性規定。
慰問金之類的本身就屬於福利待遇,單位的福利待遇水平與其自身經營狀況等相關,效益好的單位其福利就有可能比較好,這個是有目共睹的。據此福利是由用人單位自己決定的事實毋庸置疑。
另外,當事人退休後,應由社保機構統一管理,目前只是由用人單位代為管理而已,用人單位並沒有為退休人員發放福利的責任和義務。
『拾』 少量節日慰問品全體會員包括退休人員嗎
節日慰問品一般不含退休人員的,不過具體各單位規定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