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重慶社保喪葬費標准及領取時間
1. 重慶社保喪葬費標准及領取重慶市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直系親屬)可憑死亡證、火化證、親屬關系證明在社保機構領取喪葬費2000元,領取死者生前15個月的養老金。
2. 重慶社保喪葬費標准及領取金額一、調整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准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包括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四月發放
撫恤金按其(包括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年計
發月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多超過20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月滿年按年計算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省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公布數據准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辦規定職工死亡按規定應當火葬未實行火葬其遺屬得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二、資金渠道
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未參加企業職工基虧銷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准參照本文執行所需資金由其所單位按原渠道列支
三:喪葬費按照實際支出單位予報銷多出部分和撫恤金應當認遺產法定繼承人享有繼承權配偶、父母、子女都享有繼承權享有繼承權人平均分配些遺產
重慶市離休人員喪葬費標准: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費2000元;死者死亡時有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濟金計發月數從7個月調整為15個月。
一次性救濟金計發基數為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工資或養老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人員為統籌項目內的月基本養老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其死亡後的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3. 重慶市領取喪葬費需要什麼手續喪葬補助金
按死亡時上一年度重慶市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2020年重慶市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334元,所以2021年9月1日以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補助就是6668元。
撫恤金
2021年9月1日後死亡的,以死亡時重慶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粗敬,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如果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不足繳費月數除以12計算。
4. 重慶社保喪葬費撫恤金計算2021年9月1日後因病或非因工去世的,遺屬待遇將按照人社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規定的最新政策和標准執行,具體如下:
喪葬補助金
按死亡時上一年度重慶市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銷凳游2倍
計算。
2020年重慶市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334元,所以2021年9月1日以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補助就是
6668元
5. 重慶社保喪葬費標准及領取條件喪葬補助金統一跟本省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掛鉤,發放2倍的標准。由於掛鉤的是上年度的本省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所以每年都會不一樣,因為收入在上漲。
新標準的適用對象是2021年9月1日及以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也就是說,從今年9月份開始,按照新標准發放。
6. 重慶市喪葬費如何領取職工因工死亡,應由工傷基金支付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有符合條件的供養親屬,由工傷基金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調整
2018年12月31日前應按規定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2019年1月1日以後仍符合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從2019年1月1日起,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兒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7. 重慶市喪葬補助金標准具體的領取流程如下:
帶著你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死亡證明到當地的民政局去辦理就可以了。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社保或者是以靈活就業者的身份繳納了社保的人員,在其身故後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而且個人賬戶裡面的金額會全部返還給其法定的繼承人。
8. 重慶市喪葬費賠償標准重慶喪葬費2021年最新標准,重慶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及領取流程
2021年重慶喪葬費補助標準是多少?重慶喪葬費多久發放,重慶退休工人喪葬費是怎麼規定的。
一、調整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准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包括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四月發放
撫恤金按其(包括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年計
發月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多超過20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月滿年按年計算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省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公布數據准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辦規定職工死亡按規定應當火葬未實行火葬其遺屬得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
9. 重慶社保喪葬費標准及領取標准舊標准:喪葬補助包干,撫恤金掛鉤養老金待遇
在9月1日,重慶主要依據重慶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確定企退人員喪葬補助的發放標准,其中,喪葬費包干2000元,一次性救濟金為企退人員去世前最後一個月養老金的15倍。
10. 重慶喪葬費撫恤金領取辦法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喪葬費標準是2000元,也是屬於固定金額包干制的地區。
撫恤金標准跟本人養老金掛鉤。根據上述通知,死者死亡時有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濟金計發月數為15個月,基數是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的養老金。
這個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適用人群是2021年9月1日之前去世的企業退休人員,可見,撫恤金標准由於跟本人養老金掛鉤,每個人的養老金水平千差萬別,所以,撫恤金標准也是因人而異,不盡一致,也是養老金高的人,撫恤金更多
❷ 重慶市退休工人死亡領幾個月工資
國家撫恤金最新標准為:死後評為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為80個月基本退休費;因公犧牲的,為40個月;病故的,為20個月。還有喪葬費,各地標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退休費。不過有的地方為了推行殯葬改革,需要提供火化證明才能申領喪葬費。 注意了,撫恤金和喪葬費的計算基數是基本退休費,不是指退休費!所謂基本退休費就是剛退休時算出來的基本退休費加上歷年來增加的退休費之和。這么解釋有點拗口,也就是說死者的退休工資1800左右,這個退休工資可能還含有津補貼、交通補貼之類的,扣去這些,估計基本退休費會在1500--1600元這個區間。 別只顧盯著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對某些家庭來說重點是辦理死者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這個遺屬是指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 有撫養關系 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圍的遺屬,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補助的,如果是以死者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內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才有資格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滿16周歲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0周歲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6周歲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6周歲的。
《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 (喪葬撫恤)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一)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❸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的補足標准。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❹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法律分析】
未領取養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目前執行的`死亡待遇標准為:
1、喪葬補助金:2000元
2、撫恤金:按參保人死亡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1年按1年算)支付1個月的撫恤金,最多不超過15個月。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隨企業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工資或養老金。用人單位、死者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可按規定申請死亡待遇。
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領取養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可按規定申請死亡人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已按規定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供養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可按規定申請死亡人員喪葬補助金及一次性救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如果被判處了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間暫時停發養老金,在服刑期滿之後,繼續以原有的標准向該退休人員進行發放養老金。如果服刑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死亡,相關人員可以繼承該人員個人賬戶的本息。
❺ 重慶市關於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算方法
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費2000元;死亡時有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濟金計發月數從7個月調整為15個月。一次性救濟金計發基數為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工資或養老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人員為統籌項目內的月基本養老金)。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渝府發〔2008〕97號
撫恤金相關法律規定: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❻ 重慶退休工人死後的喪葬費用大概多少
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生前工資15個月,租信喪葬費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屬或子女領取(須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證明確定具體領取額待遇人員)。領取人持以下資料到區社保局辦理:一是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三是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漏型寬反面復印件。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返亮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❼ 重慶市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如何領取
法律分析:死亡待遇領取流程就是:1.單位或親屬提出申請,並提交相應資料證明;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3.核算死亡待遇並發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喪葬費,撫恤金,個人賬戶返還)家屬需要提供給社保局的資料一般是: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2、火化證原件和殯儀館行政收費票據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4、申領人身份及與死者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有繼承權的人員委託書,有多個繼承人的需要有公證書;5、指定銀行的銀行卡(用於劃轉死亡待遇);然後在社保局填寫《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請表》和《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撫恤待遇申請》兩份表格就行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❽ 重慶市離退休人員死亡後手繼如何辦理
據重慶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網站>> 辦事指南 >> 養老待遇類>> 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申領,重慶市離退休人員死亡,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到社保經辦機構待遇支付窗口提交申請材料,辦理死亡待遇結算。
辦理死亡待遇結算,應當遞交以下材料:
1、《火化證》或《死亡證明書》或《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2、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及關系證明。
3、領款人提供銀行賬戶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
渝府發〔2008〕97號
一、調整范圍及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與企業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和退休(職)人員(以下統稱「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後,其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金標准執行本通知規定。
二、調整辦法及標准
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費2000元;死亡時有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濟金計發月數從7個月調整為15個月。一次性救濟金計發基數為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工資或養老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人員為統籌項目內的月基本養老金)。
三、資金列支渠道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其死亡後的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二)企業在職職工及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的人員的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由所在企業支付。
四、執行時間
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後死亡的企業職工,其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標准按本通知規定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企業職工因病死亡待遇暫行規定〉的通知》(渝府發〔2000〕42號)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從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