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企業退休工資多少一覽表
一、寧波地區退休一個月領多少錢?
退休金的多少不是僅僅以地區劃分的。當事人符合退休條件後,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退休金,退休金的核定以當事人工齡,社保繳納年限,歷年繳費基數及檔次,個人帳戶余額 ,及所在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等條件綜合測算得出,所以寧波地區退休後的退休金也要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條件測算。正常退休的最低待遇在二千二百元以上。
每月4 000至12000元左右
普通工人退5000元左右
寧波地區退休人士的退休工資是分檔的,企業職工退休的三十年工齡的是3800元,下面依次是五年一檔。最低交十五年的退休金是2300元。這行答個待遇跟其他的歷帶鋒城市相比較的話,還是蠻好的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公務員事業單位退休的6000元以上,企業退休的3、5千吧
二、寧波外來務工社保滿15年退休待遇?
外來務工人員的退休待遇與本地市民的退休待遇是一致的,無論何種身份的社保繳納人,在辦理退休時的待遇政策是一樣的,沒有區別的。都是按社保繳納年限,工齡,歷年繳費基數及個帳余額等進行綜合核算後確定的。在以上條件同等的情況下,待遇也是一樣的。比如按最低標准核算,月退休金約二千三百元左右。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三、寧波電信員工退休待遇怎樣?
退休待遇是社保繳納人應該享有的基本條件。寧波電信公司執行的也是國家社保退休政策,沒有特殊的有別於其他公司退休人員的待遇。
退休金的測算都是根據當事人的繳費年限,歷年繳費基數及檔次,個人帳戶余額,及所在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等條件綜合測算得出的,所以寧波電信的退休人員也是按上述條件測算退休待遇的。
四、外地戶口在寧波交滿社保15年退休金是和寧波人一樣的嗎?
享受寧波市相同的退休政策及核算標准。外來務工人員在寧波工作並繳納社保達到和超過十年的,累計繳納社保達到和超過十五年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在寧波辦理退休手續。條件和核算退休待遇的標準是與寧波市民一致的。只要繳費年限,歷年繳費基數,個人帳戶余額等關鍵條件一致,退休待遇也是一致的。
五、寧波低標准社保退休能拿多少?
答:寧波社保繳納基數幾乎每年都會有調整,到齡退休時,僅僅知道社保繳納的檔次和繳費年限是不夠的,應提供歷年繳費基數及檔次,及個人帳戶余額,工齡等多項條件綜合測算才能得出當事人的退休待遇。
不過肢晌在寧波假如都按最低檔次進行測算,三十年繳費年限,每月退休金約有三千五百元左右。
Ⅱ 2023年寧波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費撫恤金計算方法
一、喪葬補助金 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迅模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衫好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親屬,指的是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條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工傷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傷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也就是說,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配偶為孤寡老人,則其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50%。 4、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為孤兒,則他們每人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40%。 5、如果工傷死亡職工有多個親屬皆有資格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則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畝塌緩性工亡補助金 1、享受主體支付主體: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支付。2、享受主體:因工死亡職工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對工亡職工直系親屬的物質補償,因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應參照法定繼承的規定,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Ⅲ 寧波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
新標準是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撫恤金標准分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的20個月。至於喪葬費,全國好象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月基本離退休費額的3個月,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
各地不統一,喪葬費,有的地方是根據死者本人退休費兩個月發給,有的地區是發給固定數額,一般都是在4000左右,至於撫恤金,也就是一次性救濟費,有的地方是根據供養人口發給,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月數發給,一般來說是6個月到12個月的本人退休費,或者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2016年1月22日國家統計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2015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1195元。
一、2016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623900元
扮孫培計算公式: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
31195元為2015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公式:喪葬補助金=2014年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
三、供養親屬撫恤金
1、配偶:工亡職工本人工資*40%
2、其他親屬:工亡職工本人工資*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發放,但供養親屬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工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浙江省寧波市退休和沒有退休職工因病死亡的喪葬費沒有別,都是4000元。
2、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浙勞社老〔2004〕224號,
企業職工(含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准由原來的2000元調整為4000元。
寧波市江北區死亡喪葬費應該向江北區社保中心領取。
喪葬費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權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親屬對死亡的受害人進行安葬所產生的喪葬費用的支出。根據不同的死亡對象,領取的喪葬費標准也不同。
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生前工資15個月,喪葬費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屬或子女領取(須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證明確定具體領取額待遇人員)。領取人持以下資料到區社保局辦理:一是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廳唯關系);三是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凱轎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Ⅳ 寧波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准
一、喪葬費如何領取?
1、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二、喪葬費到什麼部門辦理?
1、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去世後由國家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最新標准為: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可補助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月基本離退休費額80個月;因公死亡的補40個月;病故的補20個月。
2、 至於喪葬費,具體標准各地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離退休費的,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補,不過有的地方為了推行殯改,規定亡者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
三、企業職工非工死亡應享受什麼待遇?
1、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2、一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