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外來人員退休規定
廈門外來人員退休規定如下:
1、正常辦理養老退休的待遇領取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靈活就業人員55周歲;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在本市范圍內從事靈活就業並完成靈活就業登記的,待遇領取年齡繼續執行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女性農民合同制工人55周歲;女性個體工商戶業主55周歲;
2、特殊工種提前辦理養老退休的待遇領取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因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辦理養老退休的待遇領取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廈門市外來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七條
外來員工按本辦法參保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仍在廈門市,且1999年7月後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或15年以上的,可在廈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可以個人身份在廈逐月繼續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不繼續繳費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的人員,根據本人意願,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
2. 已獲得港澳台居民身份證的原內地居民,在內地已參保,到退休年齡可以辦退休嗎
港澳台居民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內地(大陸)的,其社會回保險個人賬戶予以答保留,再次來內地(大陸)就業或者居住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已獲得香港、澳門、台灣居民身份的原內地(大陸)居民,離開內地(大陸)時選擇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返回內地(大陸)居住、就業並參保時,原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離開內地(大陸)時已經選擇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原繳費年限不再合並計算。
3. 最新辦理退休手續及全部流程
辦理退休手續的流程如下:
1、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應向單位經辦人供給身份證復印件(處理養老金收取卡之用)、個人相片(處理退休證用)等材料。
2、社保經辦人根據當事人詳細情況填寫退休批閱表,連同當事人的人事檔案於退休當月提交給社保組織,由社保組織審閱其是否契合退休條件。
3、社保審閱通往後,根據其退休年齡、參保繳費時長、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薪酬等要素核算其詳細養老金。
4、經辦人根據社保核算結果完善退休批閱表並提交社保承認、核准,完結後社保發放退休批文並製造退休證,一起委託銀行處理其養老金收取卡。
5、經辦人將處理好的退休證、銀行卡等轉交退休當事人即可完結退休手續。
根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粗早如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在勞動法中規定了,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系後,雙方也是會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也是規定了勞動者到達了退休年齡後,也是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在退休後,勞動者也是可以憑借社會保險來領取退休保險金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岩啟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睜伏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廈門市外來人員退休政策調整
根據規定,外來人員參保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仍在本市,且1999年7月後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或15年以上的,憑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可辦理退休手續,按《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若干規定》計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自退休手續辦理完畢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死亡。
而達到退休年齡時,外來員工在廈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可憑個人身份以最低工資標准為繳費基數,按廈門市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逐月繼續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這樣一來,降低了領取退休待遇的門檻,為外來員工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辦法》適用於廈門市各類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招聘的外來員工。初步統計,目攜慶前約有70萬參保外來員工可從中受益。
政策解讀
單位繳費比例將提高到14%
按照《辦法》規定,今後外來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月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辯手握同繳納,繳費基數為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准。
外來員工參加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今後將逐步與廈門本市戶籍人員一樣統一為14%,但作為過渡期,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間,外來員工單位繳費比例暫定為12%,外來員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外來員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一年的過渡期單位繳費比例定為12%,主要是考慮到提高繳費比例將使企業用工成本增加,給企業一個適應期。
薯返經測算,《辦法》執行後,按目前執行的最低月工資標准900元和企業繳費比例14%測算,企業每月需為每位外來員工繳費126元,全年繳費總計1512元。
5. 廈門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手續資料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一、退休年齡新規定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依據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所規定的退休年齡,若未出台新政策,則法定退休年齡最新規定也依照此標准。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二、廈門退休辦理流程
1、到市社保中心辦理的參保人員,在退休當月20日前到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A廳3-10號綜合受理窗口辦理。
2、到區社保中心辦理的人員,詳見區社保中心規定。
3、可通過廈門市人社局官網網上辦事大廳線上辦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