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經退休的人員能否作為非全日制工入職
可以簽勞務協議,給工資呢即可。他已經退休了,享受退休金了,你就不能上社保了。這個已經不屬於勞動法調節了,多少錢靠你們自己協商
2. 聘用已到退休年齡人員怎麼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第一、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其意義在於自「視為」訂立之日起到勞動者退休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只存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而不再有終止的問題。第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喪失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辭退員工的權利。倘若用人單位簡首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員工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的試用期無效,也就不能以這一條為由辭退員工,帶來的用工風險顯而易見。第四、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不易得到保護。《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需要燃咐御支付員工雙倍的工資。並且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進行相關的損失賠償。前提是員工需要出示自己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只要出示相關證明即可證明自己在該單位進行工作。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皮岩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退休人員可以在作為非全日制員工或者全日制員工上崗嗎
退休人員可以被企業退休返聘,可以作為全日制員工的,需要和公司簽訂退休返聘協議,不過因為已經是退休了,社保和公積金就不交了。
4. 非全日制用工注意事項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 ,企業應當注意: 1、首先,非全日制用工是區別於全日制用工的一種用工形式,因此屬於勞動關系的范疇。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其主體范圍不包括已經簽訂全日制用工合同的人員、退休人員、在校學生等。 2、勞動合同可以簽訂書面的,也可以簽訂口頭的,但不得 約定試用期 。 3、工作時間方面,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 4、工作內容方面,可以由勞資雙方協商確定,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 5、勞動報酬方面,以小時計酬為主,不得低於用工所在地小時 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6、勞動關系終止條件,勞動合同中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雙方未約定 終止勞動合同 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雙方約定了違約責任的,按照約定 承擔違約責任 。 7、勞動者通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為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 簽訂勞動合同 。 8、關於備案問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從事非全日制工作,應當在錄用後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 風險提示:非全日制工和兼職的區別: 1、兼職人員和兼職單位之間不是勞動關系,不屬於現行勞動法律法規的使用范圍。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 訂立勞動合同 ;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