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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發反對兩面人

發布時間:2023-09-10 19:23:03

A. 退休職工思想動態分析

2015年退休職工思想動態分析

篇一:

國有企業自改制以來,自覺探索走科學發展之路,技改和新項目開發逐步推進,各項工作穩步發展,企業競爭力不斷增強,職工收入逐年提高。但是,在機構調整、理順關系、深化改革、規范管理的進程中,一些歷史形成的和新產生的矛盾化解難度大,各種利益群體訴求各不相同,特別是離退休職工中一些歷史形成的問題不斷暴露,在某種程度上又影響了社會的政治穩定和企業的改革發展。為了進一步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維護社會穩定,有必要客觀、冷靜地分析這些不穩定因素的成因,正確認識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一、離退休職工思想不穩定因素的成因

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特別是所有制結構和經濟結構的調整,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生活福利方面大鍋飯的狀況逐漸消失,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推進,使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形成了焦點,在接受能力較差和心理不平衡的狀態下,逐漸形成了一些離退休職工思想不穩定因素。

一是由於前些年企業在轉型過程中生產經營較為困難,涉及到職工的一些利益問題未能及時解決和妥善處理,加之多年積累下來的生活福利設施的建設不盡完善,還有許多不配套的方面,而目前企業又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解決這些歷史遺留問題,使離退休職工產生了一種埋怨心理。

二是前些年離退休的職工,是在工資收入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離開工作崗位的,因此領取的養老金也相對較低。目前企業實行新的崗位結構工資制,在崗職工的收入和離退休職工的收入形成強烈的反差,使離退休職工產生一種失落感。

三是對政策的理解不足,與行業之間攀比。隨著企業、行業間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社會上行業之間的經濟收入、福利待遇等都出現了明顯的差異,特別是離退休職工在養老金、醫療費、貧困救助等方面差異較大,使離退休職工特別是貧困職工在心理上非常不平衡。

四是對這部分職工的管理仍屬於粗放型,而對企業政策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的宣傳力度也相對不夠,使離退休職工對一些政策和管理制度不理解,仍然用計劃經濟的觀點來要求企業給予方方面面的照顧,片面地把社會上其他行業的情況與本企業相比,因而產生了一種對抗心理。

二、控制不穩定因素增加的措施

對於離退休職工中的不穩定因素,只能用發展的辦法來解決,而發展也需要一個穩定的局面,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要保持穩定的局面,控制和減少不穩定因素,筆者認為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強對現行的'政策法規,特別是改制後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等宣傳力度,讓廣大的離退休職工了解政策、吃透精神、熟悉規定、減少積怨。

二是建立健全暢通的信息網路系統,在內部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預防、預警工作機制。在離退休職工中,有目的地選擇部分威信高、活動能力強、能真實反映問題的同志作為信息員和宣傳員,一方面能把離退休職工中的問題隨時反映出來,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他們把企業的各項政策和管理制度、規定等及時宣傳出去。

三是建立和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實踐證明,通過聯席會議的形式,在上下左右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調,能及時解決一些涉及離退休職工切身利益的共性問題。除堅持正常的信息報告制度外,應建立每季一次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企業內部,可由片區牽頭召開,提出問題,做出分析,拿出意見;也可由上級組織召開,定期分析和研究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及應採取的措施,真正做到反映問題有渠道,解決難題有辦法,重大事項有見解,關鍵時刻有主張。對企業外部的政府部門、其他行業、社區組織等可採取平時定期交換意見,特殊情況隨時溝通協商的辦法,隨時掌握涉及離退休職工切身利益的一些地方性政策法規的頒布和執行情況,並根據企業實際,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處理意見,為企業的決策提供依據。

四、建立健全困難離退休職工幫扶機制,切實為困難職工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一是要設立困難幫扶機構,努力搭建平台,讓有困難的離退休職工有地方反映困難、有地方解決實際問題。二是實行有效幫扶,必須把落實幫扶資金作為幫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社區管理,實行生活困難的離退休職工幫扶資源社會化。四是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幫扶台賬。由有困難的離退休職工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和工作部門進行核實,並確定困難類別和幫扶標准及要求。四是加強各級幹部和工作人員的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整體素質。在許多不穩定因素的形成過程中,有一些是因為有的幹部或工作人員政策水平不高、工作作風粗暴、互相推諉扯皮等原因造成的。這就要求各級幹部特別是直接工作的幹部和相關人員,首先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規范行為,公道正派;其次是認真轉變工作作風,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和說服工作;第三是要做好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防止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第四是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突發事件發生時必到,做好說服疏導工作;第五是處理問題要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既要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和企業的承受能力,也要適當考慮離退休職工的綜合承受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盡量避免在處理一件事時又引發新的矛盾。

篇二:

為深入開展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和百日安全排查整治活動,及時准確掌握離退休人員的思想狀況,確保離退休隊伍思想穩定,以嶄新的精神面貌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7月26日,我所召開離退休老同志思想動態分析會,分析研究當前我所離退休老同志的思想狀況,進一步組織引導離退休老同志在活動中得到啟迪,在學習中接受教育,用新的思想、新的理論豐富晚年精神文化生活,始終保持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保持健康的心態、跟上時代的發展。

與會的領導和老年支部支委聽取了退管科工作匯報。同時結合上半年離退休老同志管理服務工作的實際,對當前我所離退休老同志的思想狀況進行了分析探討。認為我所離退休人員心情舒暢,思想積極,健康向上,隊伍穩定。特別是新一屆黨委對老同志思想上重視,生活上關心,精神上關懷。定期組織老年支部支委會,通報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經常走訪慰問,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把黨的溫暖和組織的關懷送到老幹部身邊;組織老同志外出旅遊參觀、生日送蛋糕、生病住院及時看望,老同志們非常感動。他們說:「雖然退休離開了工作崗位,但所黨委並沒有忘了老同志,感謝黨委對老同志的關心和照顧。我們一定要好好生活,從思想上、行動上和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關心理解支持黨委的工作,為二所的健康快速發展發揮余熱,貢獻力量。

黨委書記、所長胡懷德、黨委副書記劉信慶、副所長劉國立等領導、有關科室負責人出席會議,胡所長就老同志們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與老同志進行了座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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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退休後原單位還管嗎

1、員工退休以後的管理服務,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退休工資,移交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管理,那隻是國家為了保障退休人員合法權益,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所採取的統籌管理辦法,根本不影響退休員工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而醫療保障也是採取統籌管理,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至於退休人員黨組織關系,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轉移到自己居住地黨組織,這是各級組織部門為方便退休人員管理的一種好辦法,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
2、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雖然與在崗員工的待遇不一樣,但是,按照國家相關管理政策規定,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還是有一些內容的,比如說,可以利用工會會費,每年度逢年過節,可以給退休員工購買發放一些慰問物品,至於發放的標准,由各省自行決定。另外,退休人員每個月發放相應的物業補貼,每年發放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補貼,每年發放精神文明獎勵等,還有就是每年原單位都支付一定經費,給離退休人員進行年度體檢。
3,員工退休以後的看望慰問,仍由原單位負責。員工退休後的看望慰問工作,仍由原單位負責。特別是每到春節前夕,各地各部門都要開展走訪慰問活動。而慰問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單位重點走訪慰問離退休老勞模、老領導、老黨員、老幹部。有的單位重點慰問離退休的特困職工。有的單位集中組織退休員工開展春節聯歡活動。總之,形式靈活,多種多樣,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4、員工退休以後的重大困難,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在生活中,遇到某種特殊困難,導致生活難以支撐,原單位黨組織或工會組織也會組織一些相關救助活動。有的安排少量黨費救助退休特困黨員,有的安排工會少量會費救助特困退休員工,有的安排在崗員工開展扶危濟困捐款獻愛心活動,有的安排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總之,通過各種途徑,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職工退休會後,在社保部門可以領取哪些待遇
1.養老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可以停止繳納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每年調整一次,目前我國養老金已經實現16連漲,平均漲幅在5%左右。
2.醫療保險待遇。退休以後,醫療保險繳滿當地最低繳費年限,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生病住院,可享受80~95%的醫保報銷待遇。同時,根據年齡的不同,每月還有一定金額的醫保費用劃入個人賬戶。一般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者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不含補貼部分)的3%~6%的劃入個人賬戶。每年可領取1000~2000元左右。
3.工傷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對於認定過工傷,且評定等級的人員,自己可以選擇1家醫院作為自己的定點醫院,因工傷發生的後續費用,可以在定點醫院進行報銷,享受退休後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C. 退休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最新規定

退休職工喪葬費撫恤金最新規定具體如下:
1、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2、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
喪葬費領取流程具體如下:
1、帶上相關資料,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具體資料如下:
(1)戶口本;
(2)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所提供的單據給當事人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D. <1999>8號文關於職工退休的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
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
199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
1999〕10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堅決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行為,現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
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范圍僅限定為:國務院確定的
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但此項規定與前款規定不能同時用於同一名職工。
對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條件的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及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隨意降低,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
二、規范退休審批程序,健全審批制度
(一)加強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區要嚴格按《通知》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審批許可權,規范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要建立審批工作制度,規范審批程序,加強對審批工作的監督。
(二)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三)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統一由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負責醫療診斷,並出具證明。非指定醫院出具的證明一律無效。
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負責定期審核指定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作出鑒定結論。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成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暫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
GB/T16180-1996)(1-4)級》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做出補充規定。
(四)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特殊工種的管理和審批工作。設有特殊工種的企業,每年要向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報送特殊工種名錄、實際用工人數及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的人員名冊及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時間。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辦理退休的職工,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
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需要進行清理和調整。新的特殊工種名錄由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清理審定後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暫按原特殊工種名錄執行。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核定提前退休人員的待遇
對於因病或非因工緻殘退休和按
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其養老金按《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規定的辦法計發,按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的部分不予彌補。對於按紡織企業提前退休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要按照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於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16號)的規定減發養老金。
四、集中力量,按期完成清理提前退休的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對企業職工提前退休、退職情況的清理工作。企業要開展自查,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規定辦理的提前退休要嚴格按規定進行糾正。對存在問題而不主動進行清理的企業,要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在清理工作中,要做好企業職工和退休、退職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講清道理,爭取他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對被清理的人員要妥善安置,保證職工隊伍的穩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清理情況和下一步加強管理的措施及處理結果寫出書面報告,並填寫《清查和糾正
1998年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統計表》(附後),一並於5月10日前報送勞動保障部,由勞動保障部匯總後上報國務院。
五、加強領導,切實做好企業職工退休審批管理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審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違反國家規定提前退休、退職的危害性,切實加強領導,將其作為深化企業改革、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定期公布退休、退職審批結果。企業對職工退休、退職的報批要嚴格把關,切實維護職工參加勞動和享受養老保險的合法權益。
本通知下發後,各地即可恢復職工退休和退職的審批工作。職工從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之日起領取養老金。

E. 事業單位已辦理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有關工資待遇的有關文件

事業單位已辦理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有關工資待遇的有關文件

和原來一樣,悄搜退休人員領的不是工資,是退休生活費或養老金,緩刑人員可以繼續領取退休生活費。
供參考:
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冊則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2、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5、啟姿歷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事業單位的退休職工退休後被判處緩刑後工資問題怎麼處理

法院判決書中是否判決扣工資?單位職工退休後,已經終止與單位的勞動關系,沒有人民法院判決,單位對退休金不宜做處理。

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判刑後刑滿後生活待遇

對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和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部分事業單位人員)這兩類人員退休判刑後的待遇法律並無規定,僅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的一個復函和監察部的一個通知中進行了規定,且各地做法不一。

一、對領取保險金的,在服刑期間及刑滿後的發放。

2001年3月8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輯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實踐中的做法也大都是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待遇,服刑完畢予以恢復。對此,筆者認為值得商酌,服刑期間還應發養老金及享受相關政策的規定,理由是:1、養老保險金屬於財產所有權范疇,非經司法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2、社保部門不具備刑事處罰的主體資格和收繳罪犯養老保險金的權力。3、我國刑罰體系中也沒有因犯罪而取消養老保險金的規定。

二、對於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因違法需要追究責任的行政處理及待遇問題,監察部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提到: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但卻沒有規定刑滿釋放後可以繼續發放。

各地做法不一,但筆者贊同浙江省人事廳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有關生活待遇問題的通知中規定退休人員在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的, 自判處之目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滿釋放後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當地 *** 規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標准發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

事業單位什麼條件帶工資上學的有關文件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沒有帶工資上學的說法(崗位培訓除外),都是定編定崗(定崗就是工作崗位,需要上班)。
規定是如此,如上脫產、函授教育,本人自己與單位協調。

職工緩刑工資待遇

緩刑也是屬於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所謂工資待遇
如果存在其他情況可能需要你詳細補充

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病假工資待遇

事業單位在職職工病假工資待遇,請參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的如下規定規定:
為了適當解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困難問題,有利於病休人員早日恢復健康,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二、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三、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一)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項工作人員中,獲得省、市、自治區人民 *** 和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仍然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的工資,經過省、市、自治區人民 *** 和國務院各部門批准,可以適當提高。
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專員及相當職務或行政十四級以上的幹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縣人民 *** 正副縣長及相當職務或行政十八級以上的幹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病假期間工資低於三十元的按三十元發給,原工資低於三十元的發給原工資。
六、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生活待遇,應有醫療機構證明,並經主管領導機關批准。
八、工作人員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十、本規定由國家人事局負責解釋。
十一、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事業單位職工重疾病假工資待遇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工資待遇和學歷有關嗎

工資待遇與崗位以及崗位級別有關。崗位和崗位定級又和學歷及職稱有關。因此可以說和學歷有關。

國家事業單位職工大病病休工資待遇

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職工病假是:
1、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3、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2)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此處講的工資為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不包括津補貼等其他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緩刑,退休金工資受影響嗎?懂的說

1.有期徒刑緩刑只適用於人民群眾中犯普通刑事罪、情節不太嚴重、認罪態度較好,處刑較輕、
宣告緩刑後釋放在社會上沒有什麼危險,群眾又沒有意見的被告人。緩刑本身不是一種刑罰,而
是對被判刑的一種考驗期滿。如果被判刑在緩刑期限內,未再犯罪,緩刑期滿,原判徒刑不再執
行的,在緩刑期間可以計算工齡。(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勞動總局(78)法辦研第11號)。
2.被判處緩刑期間剝奪政治權利的,緩刑期間可以計算工齡或工作年限,被剝奪政治權利
的,其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應從恢復政治權利後重新計算。(勞動人事部勞人險局[8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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