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武漢平均退休金一覽表
武漢養老金領取標准及調整
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019年武漢養老保險每月數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終身支付。
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144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㈡ 河北省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漲了多少
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再漲10%,03月09日從河北省人社廳獲悉,河北省自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這次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比上年提高l0%左右。
將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其中,普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45元調整增加。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此外,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將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截至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l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勞社[2015]3號和冀勞社辦[2015]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河北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退職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92元的,補足到192元。
5、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不含一次補費15年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
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對於調整提高的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的同時,將補發以來的調整提高部分。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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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歷年國家退休工資漲幅
根據公開的數據,近十年的養老金漲幅分為如下:
2012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10%;
2013年埋仔養老金整體漲幅為10%;
2014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10%;
2015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10%;
2016年養老金整體漲幅彎此汪為6.5%;
2017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5.5%;
2018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5%;
2019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5%;
扒猜2020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5%;
2021年養老金整體漲幅為4.5%;
一直到2022年,也就是今年,養老金的整體漲幅僅為4%。
㈣ 2019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自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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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2019全國平均退休金一覽表
均數只要社保核心比力清晰具體全國退休職工養老金平,國各個省因為全,區不-樣各個地,為高分,中,三類低,在4000元以上高的如一現城市,2000元擺布三現地域在,2000元以下第三類也就在,2500元擺布吧平均下來大要在。
參與人員的社會城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作為一個整體,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檢查一樣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根據最新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禮物計發月基礎養老金=(省年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出現2x繳費年限x1%=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指數(I)存在2x1%的繳費年限。
(5)2019年企業退休金調整一覽表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支付工人,男性滿6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女性工人至少50歲的時候,一種特殊類型的工作男性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並且有一份工作在12月31日之前,1997年,繳納養老保險和檢查繳費年限累計年限的捕獲滿15年,而1998年1月1日以後的工作,共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
退休後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累計不滿上述規定年限的,不享受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㈥ 2019年2019年退休工資漲多少
2019年這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繼續上調,這是在2019年3月5號,預算和規劃基金當中提出的一個方案。也就是說基本養老金繼續調整,那麼它的調整比例大概是5%,所以說根據這樣的一個比例,實際上我們大致可以得知,每一名退休人員具體能夠增長多少錢的待遇。
在這里我要聲明一點的是,這里只是包括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調整,並不包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調整,因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它是一個獨立的養老保險,他跟我們的職工養老保險是截然不同的,他得調整調整個人基礎養老金部分,實際上2019年多個地區已經公布了2019年基礎養老金調整基本上是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增長了5塊錢,所以說領取居民養老金,個人他可以增長5塊錢的一個待遇。
㈦ 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方案是什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准, 從2019年1月1日起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 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 5%左右 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 定額調整 、 掛鉤調整 與 適當傾斜 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㈧ 河北省,2019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有嗎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冀人社發(2019)2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改革發展局,省本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9〕15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9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含退職)人員,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國務院國發(1986)26號、廳發(1985)67號、廳發(1986)340號、勞人薪(1985)22號和勞人險(1983)3號等文件規定,企業按照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工資100%基本養老金(退休費)的退休人員不參加調整。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2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按月發放的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0元;193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0元。
4、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至不滿26年期間的每月增加9元;滿26年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9元。
5、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和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職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6、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7、1998年9月30日翼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45元的,補足到145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列支。
四、基本養老金發放
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退休退職人員,暫按照本人退休時的工作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本人按月發放的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到位後,按照本人繳費年限的套算後的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准,重新按照本通知進行計算,多退少補。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的退休退職人員(含流動退休退職人員、聘用退休人員),暫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由試點社會保險經辦機關發放,待試點規范到位後,再按照相應的調整辦法進行調整。
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原渠道發放。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現行渠道發放。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國家和省總體部署,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基本養老金發放具體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各統籌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各級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相關單位積極籌措資金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和單位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各地要按照全省統一調待軟體進行調整和匯總上報。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2019年7月1日
㈨ 各省上調養老金一覽表
法律分析:
2021年青海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及補發到帳時間,青海養老金2021年調整方案,2021年青海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21年青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一覽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召開青海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聞發布會,宣布從2019年1月1日起,再次為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後月人均增加養老金213元,調整幅度5.14%,全省將有45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本次調整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調整辦法兼顧公平與激勵,加大了定額調整的權重,降低了掛鉤調整的權重。凡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均可享受政策待遇。全省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把這次調整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全力以赴組織實施,以確保7月底前將1-7月新增的基本養老金補發到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