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鄭州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用公式表示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資)÷2×繳費年限×1%。❷ 社區工作者退休後一個月能領取多少退休金
社區工作者退休後領取退休金是按工齡來領取的。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❸ 鄭州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是多少
一、鄭州最低退休金標準是多少?
一般在2000-3000之間,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銀空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有關。要細算。2018以後退休金發放新政:退休金按工齡發,年齡很重要,工齡更重要。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公司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當某個崗位、職業的員工超過規定年齡或年資不能再繼續工作時,僱主必須給予一大筆錢作為員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作為不工作後的生活費和醫療費。
二、退休金發放標准
退休金是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齡進行發放。每工作一年100元,以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
三、工齡的計算方法
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與2018年以後退休金發放的有關的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計算公式是: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比例))〕÷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國務院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等因素,做了統一規定。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施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平均指數(青島建賬時間是1994年10月,北京1992年凱搏虧,上海1993年盯神)職工的退休待遇,就是上述三項的和。當然,實際上統籌地區的還會給退休人員支付物價、水價、電費、開放城市、駐島、高原等各種各樣的補貼。尤其是北方地區,每年年底都會發1000多塊的取暖費,青島市1700,山西是3360。
有關退休金的領取標准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程序內進行,一般情況下,應當結合國家的法律規定,對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進行調查研究,並由當地政府制定出合理的標准,員工在退休後,可以按照規定的標准來領取退休金,避免出現矛盾和糾紛。
❹ 鄭州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鄭州市最低工資為每月1900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❺ 鄭州市退休金計算方法2022
鄭州退休工資計算方法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❻ 社區幹部退休待遇
社區一般幹部肯定是沒有編制的,但沒有編制不等於就沒有工資,企業員工都是沒有編制的,但退休後一樣有退休工資。
社區幹部一般是指社區兩委幹部,即社區黨支部委員和居委會委員,在我們這,一般有七人,黨支部書記和居委會主任一肩挑為一人,黨支部副書記,居委會副主任各一人,還有支部委員和居委會委員四人,有些是兼任支部委員和居委會委員。
在我所在的地區,以上社區幹部都是有工資發放的,主要分為兩部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基本工資每月只有1000多元至2000元不等,根據職務來確定,書記、主任一個檔次,副書記、副主任一個檔次,其他支委、居委一個檔次。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來發放,每月進行一次考核。績效工資有市級績效工資,區級績效工資以及村級績效工資,其中村級績效有1500元左右,是其中最重要的,三級績效工資都拿滿的話都有2000多元,如果考核較差,就會扣除村級績效,那績效工資就只有不到1000元了。
社區幹部有工資,所以就會按照規定繳納社保。繳納社保超過15年,在退休的時候就可以拿退休工資。不過社區幹部因為基本工資比較低,所以繳納社保的基數比較小,退休工資也不會太高。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這些社區幹部按照5年一屆的話,要任滿三屆才能繳納15年的社保。如果中途沒有被選上,那麼所繳的社保可能就會中斷。這就需要落選社區幹部自行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去繳納,或者自己找一份能夠繳納社保的工作。這樣在退休後突然有一份退休工資。
有部分社區幹部,主要是書記、主任,落選之後不再擔任社區幹部,但仍會被社區聘用為監督委員會成員,每月可以發放3000元的工資,但一般只能擔任一屆。可能有些社區幹部,在到退休年齡之後,社區會每月發放一兩百元的補貼,這也可以算作是退休工資的補充。
現在社區幹部工資的發放越來越規范,也有一些消息說,社區幹部以後要參照事業編制人員來發放相應的工資,這對社區幹部來說是一個非常利好的消息。我們這邊社區幹部的工資相對來說還是可以的,也繳納社保,但很多地方的社區幹部工資特別低,也不繳納社保,退休可能就沒有保障。但相信,社區雖然不是政府機關,是自治組織,但社區幹部作為基層治理的一線人員,其管理、福利待遇的會越來越規范,以後退休待遇也會越來越好。
❼ 鄭州市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
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
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退休工資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六、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先實行省級基金調劑制度,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徵收、管理和支付的責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依法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八、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確保養老金發放的籌資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平穩推進。
十、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十一、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需要,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能力建設,適當充實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服務設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同時集中受託管理其職業年金基金。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京外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關系轉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業務經辦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級統一集中管理數據資源,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社會各界准確解讀改革的目標和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此項改革順利進行。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製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貫徹本決定的實施意見,加強對改革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本決定的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