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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制度

發布時間:2023-08-30 21:15:13

A. 國家離退休人員政策法規

轉載自政策網路:
老幹部離休退休以後,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並注意很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當成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中發[1982]13號)

l 政 治 待 遇

對於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重要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等,應當一律不變。(中發[1982]13號)

在舉行重大慶祝會、紀念會等,要請離休幹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榮譽席就座。(勞人老[1982]10號)

離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原則上按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閱讀機要文件、聽重要報告、看必要的學習材料以及參加重要的政治活動和會議。

對因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離休幹部,在不違背保密制度的原則下,老幹部部門指定專人赴離休幹部住地送閱重要文件或口頭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國辦發[1983]39號)

為了體現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政治上的關懷,使他們及時了解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大好形勢,有利於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據各地經驗,在他們健康條件允許和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組織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的一些活動。(勞人老[1983]18號)

l 離退休費待遇

■1999年

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機關、事業單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1999年7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離休人員按照同職務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機關離休人員按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每人每月增加數額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人員,省(部)級及以上職務210元,廳(局)級170元、處級140元、科級110元、科員及辦事員9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17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14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110元、助教以下職務90元;工人,特級技師和技師11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國家規定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職生活費。

上述辦法僅限於這次增加離退休費,在職人員正常晉升職務工資檔次時,離退休人員仍按《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人發[1997]91號)規定的辦法執行。(國辦發[1999]78號)

從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企業離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水平應與機關事業單位大體相當,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幅度,1999年應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應比1998年月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目前養老金的實際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確定。今年已經對養老金進行了正常調整的地區,在這次調整中相應沖減。(國辦發[1999]69號)

l 提 高 待 遇

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工人),是否同幹部一樣享受老紅軍、老幹部待遇的問題。根據1979年4月17日民政部、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解決部分老紅軍、老幹部工資過低和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應享受老紅軍、老幹部的待遇。其標准工資低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十七級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級的標准工資額。(由所在單位負責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已經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離職休養的規定辦理,並從批准之月起執行。)([81]勞險字9號)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司局(地專)級職務的行政十四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司局(地專)級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處(縣)級職務的行政十八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處(縣)級的政治、生活待遇。(中組發[1982]13號)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幹部,其標准工資額應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四級幹部的工資額,離休後方可享受司局(地專)級政治、生活待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幹部,其標准工資額應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八級幹部的工資額,離休後方可享受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中組發[1984]11號
勞人老[1984]13號)

為了解決工資改革後離休的部分老幹部繼續按有關規定享受司局級或處級待遇的問題。1982年底以前,國家機關、科學文教衛生等部門,按國務院調整工資的規定,工資級別調為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的幹部,仍按中組發[1982]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和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幹部,1983年底以前按國務院調整工資的規定,其標准工資額調為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四級、十八級幹部工資額的(不包括浮動工資、津貼、補貼和各地區、各部門自行調整的工資),仍按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和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組通字[1985]44號)

確屬落實幹部政策,工資級別調升為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的幹部或調升後工資額超過當地行政十四級、十八級的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幹部,離休後可以按中組發[1982]13號、組通字[83]29號、中組發[1984]11號和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或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老乾字[87]
第10號)

凡確屬平反冤假錯案、落實政策,工資級別調升為行政十四、十八級以上或調升後工資額超過當地行政十四、十八級的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的離休幹部,可按照中組發[1982]13號、組通字[83]29號、中組發[1984]11號和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或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除此之外晉級的,仍按組通字[1985]4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老乾字[87]第047號)

離休幹部按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縣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規定提高待遇後,享受副司局級或副縣處級待遇。(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

l 特殊貢獻待遇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5%-15%,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國發[1978]104號)

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經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費標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國發[1983]141號)

「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一般系指:國家統一頒發的各種獎(如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等)獲得者,集體獎指主要發明人或作者;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勞動英雄、全國先進工作者;各省、市、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一級授予的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或被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國家機關部委一級確認為在生產、科研、文教、衛生、管理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者。上述專家提高退休費比例的幅度(5%-15%),由各省市、各部委具體確定。(勞人科[1983]153號)

凡建國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986年已滿60周歲,並於1983年9月1日前獲得相當於副教授以上職稱的老科學家、老教授、老專家(含建國前在國外工作,建後回國的),在他們退休後,仍可保留原已獲得的稱號,他們的退休費按其原工資額的百分之百發給。對於過去已經辦了退休手續,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同樣對待;領取原工資額的百分之百退休費的時間,自1986年2月起計算。(國發[1986]26號)

國發[1986]26號文件所規定的三個條件,高級專家(包括已退休的高級專家)必須同時具備,方可保留原已獲得的稱號,並領取原工資額百分之百的退休費。([86]國科發干字0281號)

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幹部離休後提高待遇的問題,仍應按照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國營企業非國家行政級幹部離休後分別享受司局級、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工資改革後離休的部分老幹部待遇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85]44號)文件的規定辦理。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幹部,在職時按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規定享受的乘車、醫療等項待遇,離休後仍可以繼續享受。(老乾辦字[1990]213號)

1991年的政府特殊津貼及按去年發放特殊津貼的標准,即每人每月100元,免徵工資調節稅,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離、退休後可繼續享受,數額不減。(中發[1991]10號)

中小學教師在職期間獲得特殊教師榮譽稱號並享受特級教師補貼費,在退休時仍保持其稱號和待遇的,可以按照教育部、勞動人事部[1982]教計資字213號第一條的規定執行,即:「特級教師退休、病休時,有補貼費的,其補貼費可作為計算退休費和病假待遇的基數;離休時有補貼費的,補貼費照發」。(人退司函[1991]5號)

對部分收入較低的離退休專家發給適當生活補貼。這次發放補貼的范圍是1998年12月31日前離退休,在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專業技術級別為1-6級的離退休專家。根據離退休專家原專業技術級別和現有月固定收入額確定補貼標准。1-3級離退休專家月固定收入達不到1000元的,補足到1000元;4-6級離退休專家達不到800元的,補足到800元。(組通字[1999]11號)

l 1-2個月工資生活補貼

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個革命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兩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不增發生活補貼。

老幹部離休後的生活補貼,自批准離休之日起按年發給。(國發[1982]62號)

《幾項規定》(國發[1982]62號文件)第三條中所稱「標准工作」,一般是指由國家統一制定的工資標准表中的級別工資,但有保留工資的離休老幹部,其標准工資中含保留工資。

離休老幹部按《幾項規定》享受的「生活補貼」,當年一至十二月不論哪個月批准離休的,都在批准離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額發給(離休前領取的獎金不再扣回)。由退休改為離休的老幹部,其生活補貼應從1982年4月開始發給。從第二年開始,在每年一月份發給。(勞人老[1982]10號)

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或享受供給制待遇,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現在仍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的老工人(含軍隊無軍籍的工人),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對於1945年9月2日及其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後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外,再增發一部分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的數額為: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兩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生活補貼,從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額發給。(勞人險[1983]3號)

離休幹部按《國務院關於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後發給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的幾項具體規定》(國發[1979]245號)享受的每人每月五元副食品價格補貼和按《國務院關於發給離休退休人員生活補貼費的通知》(國發[1985]6號)規定享受的十七元生活補貼費,可納入本人離休費總數,計發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離休費總數的生活補貼。(國發[1989]82號、83號)

按照國發[1982]62號和國發[1989]82號文件規定,每年享有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離休費總數生活補貼的離休幹部,這次(指國發(1991)74號)增加的離休費,可作為計發「生活補貼」的基數。今後,凡是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費,均可照此辦理。(人退發[1992]3號)

l 保 險 統 籌

國營企業單位離休幹部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的保險待遇,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救濟費和醫療待遇。其中醫療費用的列支項目與離休幹部原來在職時相同。國營企業單位的職工退休後,其供養直系親屬不再享受醫療待遇。退休人員死亡後應當享受與在職職工相同的喪葬補助費;如有供養直系親屬,其供養的直系親屬還可享受撫恤費或救濟費。(勞人辦險[1986]1號)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認真抓好落實。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衡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國發[1997]26號)

各地要通過加強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財政補助等措施,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目前仍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費足額繳撥的地區,要在今年9月底前改為全額繳撥。各地不得實行行業間的封閉運行,

對尚未完全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地區,在明確保證發放責任的同時,要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對當期發放確有困難的地區要及時實施基金調劑。對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要認真進行清理,凡屬國家規定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必須保證足額發放;統籌項目外的,應由企業根據效益自行確定。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減輕企業負擔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條件。各地要制定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委託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目標。(國發[2000]8號)

l 護 理 費

因公致殘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離休幹部,一般可發給不超過當地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標准工資的護理費。由於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發給護理費。需要購置病殘工具而本人有困難的,可酌情補助。(國發[1980]253號)

《暫行規定》第五條所稱因病殘發給護理補助費的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一個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的工資標准。病情好轉、生活基本能夠自理後,護理補助費停發。(勞人老[1982]10號)

對於離休、退休的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特、一等革命殘廢軍人,應參照國發[1978]104號、國發[1980]25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由發放離休費、退休費的單位發給護理費。(民[1984]優18號)

離休、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規定條件享受的護理費,其標准調整為《關於印發國營大中型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通知》(勞人薪[1985]31號)中規定的當地新五級工標准工資的中線(六類區為51元)。本通知自下達之月(1986年11月)起執行。(勞人老[1986]16號)

企業工傷全殘職工護理費標准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護理依賴程度,一般分別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50%、40%、30%。其費用按現行渠道開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准,對於完全護理依賴者中的特別嚴重者,護理費標准可以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對於部分護理依賴者中的較輕者,護理費標准可以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勞險字[1992]28號)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可適當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根據民政部《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民[1989]優字18號)評定的傷殘等級確定。凡特等和一等傷殘人員可享受護理費,其標准:特等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50%;一等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30%。傷殘情況特別嚴重的,護理費可略高於本等級標准,傷殘情況較輕的,護理費可略低於本等級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護理費的具體標准。(人退發[1993]1號)

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當地新五級工月標准工資的中線(六類區51元)調整為每月100元。已高於此標準的地區,不再調整。新的護理費標准從1998年7月起執行。(人發[1998]56號)

l 優 撫 待 遇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可以適當提高一些。(民發[1980]5號財事[1980]34號)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對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標准進行調整。從1986年7月1日起,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分別按下列標准發給:軍隊幹部、志願兵、機關工作人員因公犧牲的一次撫恤金,按其犧牲時的20個月工資計發。軍隊幹部、志願兵、機關工作人員病故的一次撫恤金,按其病故時的10個月工資計發,但其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被軍委或大軍區授予英雄模範稱號的軍人因公犧牲或病故,增發應領一次撫恤的1/3。榮立二等功以上的軍人因公犧牲或病故,增發應領一次撫恤金的1/4。離休、退休的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因公犧牲或病故的一次撫恤標准,也按上述規定執行(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的全額工資計發)。(民[1986]優6號)

1993年10月1日後離休、退休的,計發基數為本人離休、退休時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今後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計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即: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作;病故的,為本人生前10個月工資。取消1986年對病故後一次性撫恤金最高數額不得超過3000元的規定(人薪發[1994]48號)

l 醫 療 保 健

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國發[1998]44號)

l 探 親

國家建立職工探親制度,是為了解決在職職工因工作和生產需要與家屬分居兩地的團聚問題,退休、退職職工已經脫離工作和生產崗位,一般在存在與家屬分居兩地問題,對探親假也不應理解為非生產性的福利待遇。所以,職工退休、退職後不應再享受國務院規定的職工探親待遇。(勞險司函[1989]1號)

l 住 房

關於易地安置離休幹部的住房(不包括私房)產權歸屬問題。凡安置時原工作單位與接受安置單位已商定歸屬的,按協議確定;未明確歸屬的,根據勞人老[1982]10號文件第十四條的規定精神,產權歸接受安置單位或地區。房改中,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個人需購買現住房時,應按產權持有單位或地區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享受該單位或地區同職級離休幹部的購房優惠待遇。(老乾字[1994]3號)

B. 北京市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共多少條

總共19條。
北京市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切實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關於「全面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促進離退休幹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製定《北京市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以下簡稱《責任制》)。
第一條 各級黨政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離退休幹部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要把離退休幹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至少聽取一次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情況匯報。
第二條 建立健全各級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在黨委的領導下,組織部門統籌協調,老幹部工作部門及相關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離退休幹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條 要堅持領導幹部聯系老幹部制度。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至少要聯系一名離退休幹部。新任領導幹部在到任的一個月內要與本單位離退休幹部見面,交流思想,聽取意見建議。重視做好離退休幹部信訪工作。
第四條 在研究制定重大決策或重要改革措施、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時,要聽取離退休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 要把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在職領導幹部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了解和有關政策把握。
第六條 重視和支持利用社區資源做好為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為離退休幹部在居住地就近學習、就近活動、就近得到關心照顧、就近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第七條 認真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各項制度。及時向離退休幹部傳達黨中央、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通報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堅持每年召開老幹部座談會。保證離退休幹部按規定閱讀文件。適時組織離退休幹部就近就地參觀學習。
第八條 要把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做到與在職人員黨支部建設工作一同部署、規劃、考核和表彰。
第九條 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堅持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
第十條 加強老幹部活動中心(站、室)和老幹部黨校、老幹部大學學習活動陣地建設 ,為離退休幹部學習活動提供必要的場所和經費。
第十一條 按照自願、量力和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的原則,為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創造良好條件,做好組織引導工作。
第十二條 要認真落實離休幹部的各項生活待遇。在重大節日、生病住院時,要及時走訪看望,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每年為離休幹部進行體檢。
第十三條 要認真做好企業、易地安置和有特殊困難的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確保離休幹部各項待遇得到落實,服務管理到位。
第十四條 加強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好原領導班子成員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范圍內退休領導幹部政治待遇等工作。
第十五條 加強對老幹部工作部門的管理和指導,保持老幹部工作機構相對穩定,人員配備與所承擔的服務性工作相適應。
第十六條 按照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作風過得硬、老幹部信得過的標准,選好配強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班子。要關心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重視對他們的培養、交流和使用。廣泛宣傳老幹部工作人員中的先進事跡,樹立先進典型。
第十七條 各級黨委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本《責任制》。每年對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要將檢查結果向離退休幹部通報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將《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評內容。市委組織部、市老幹部局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九條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北京市老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同時廢止。

C. 怎樣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待遇

一、領導親自抓,做到「三有」、「五落實」
近幾年來,廳黨組從全局和講政治的高度,從領導責任的高度出發,重視、關心、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對搞好我廳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和促進這項工作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前提條件。隨著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大和時間的推移,我廳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逐年增加,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也越來越繁重。廳黨組從講政治的高度,從抓住機遇發展我省水利水電事業的高度出發,更加重視和關心離退休幹部工作。敬正書同志任水電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在他親自關心、過問下,我廳於1994年出台了川水黨組字[l994]43號文件《進一步加強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通知》,從而使我廳離退休幹部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方面又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43號文件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就是抓「五個」落實。即:離退休工作機構要落實;離退休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要落實;經費要落實;活動館、室要落實;聯系會議制度要落實。明確規定了各單位必須有一位領導分管離退休工作。敬正書同志在我廳的一次老幹部工作會議上指出:「老幹部工作是機關建設、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抓,特別是一把手要親自過問」。同時還告誡廳屬單位的領導同志:「不關心、重視老幹部的領導是不合格的領導。會當領導的人,就得把老幹部工作做好。不然,你那個單位的工作就搞不好;沒有一個和諧的環境,你怎麼能夠集中精力去抓事業、抓發展」。分管離退休工作的副廳長在會上要求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要關心、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他說:「做好老幹部工作,只靠水電廳離退休處是不行的,其它處室也有責任,各級各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共同做好離退休工作」。正是由於廳黨組一班人從改革與穩定的高度來認識離退休工作的重要性,並在各級領導的思想上形成了共識,所以,近幾年來,我廳離退休幹部工作出現了可喜的局面。
在90年代初期,我廳成立了老齡工作委員會。老齡委的名譽主任由廳領導擔任,主任由離退休老同志擔任,有關處室的主要負責人為老齡委的委員。廳老齡委的成立,為發揮老同志的作用,開展各項有益身心的娛樂活動,起到了推動作用。997年底,我廳成立了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加大了指導和協調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力度,對進一步作好我廳的離退休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廳屬各單位領導也很重視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把它作為黨委和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把這項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實行責任制;有的單位還成立了領導小紐,有力地推動了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廳黨組書記。廳長陳德靜同志,經常關心過問並親自解決離退休幹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他說:「做老幹部工作,必須要多辦實事,對老同志,感情要真,辦事要實,說了就要做,不能講空話,講空話是要傷感情的。」在他的督促檢查下,1996年為廳機關離退休活動室增添了健身器材,1997年在資金較緊的情況下,還為老同志購買一輛紅旗轎車。現任廳黨組書記、廳長孫硯方同志,在1997年廳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處)長培訓班上,再一次強調要繼續貫徹廳黨組[994]43號文件,抓好離退休工作隊伍建設,要求做到「三有」,即:有機構負責管理離退休工作;有工作人員負責辦理有關離退休方面的事;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工作部門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老同志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經費。
由於廳領導的重視,我廳的離退休工作;在組織機構上,從廳機關到廳直屬各單位,幾離退休人員在50人以上的單位,都相繼成立了離休工作專管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在經費上,保證了離退休工作部門開展工作所必需的費用。目前,我廳系統離退休工作機構和人員基本穩定。在管理模式上,既有離退科(處)單獨管理,又有人事科兼管,也有充分發揮老協自我管理機制與人事部門共同管理的型式,效果都比較好。對廳離退處在工作中遇到的難處,分管廳領導也給予實實在在的幫助。近兩年,由於機關辦公費用都比較緊張,我處舉辦離退休工作人員培訓班,召開工作會議,廳領導都親自出面。為我們聯系開會場所,解決會議所需經費。有時,個別老同志對我們的工作不理解,廳領導都親自出面,給老同志作解釋工作,請老同志理解離退休工作的難處,老同志生病住院,廳領導都要親自到醫院看望慰問;幫助老同志解決因病住院所產生的一些特殊困難。廳長孫硯方同志,當得知一位離休老同志因長期住院,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太多的情況後,在不違反國家公費醫療的有關規定情況下,想方設法為這位老同志解決了醫療費用問題,真正做到了把黨的溫暖步和關愛送到老同志手中,使老同志安心住院治療。廳領導的大力支持、幫助,為我們順利開展離退休工作,創造了一個比較寬松的環境。
在廳領導的帶動下,廳屬各單位的領導也很重視為本單位的老問志辦實事、辦好事。有的單位領導同志,主動關心、過問,從經費上給離退休工作部門以支持,在思想感情上注意與老同志溝通,形成了領導關心,退下來的同志理解支持,關系融洽的良好局面。有的單位,凡涉及到老同志的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都堅持了在本單位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予從優照顧。省農水局的領導常講:「農水局的老同志在農田基本建設上是作出了突出貢獻的,所以,無論如何都要把老同志安頓好、照顧好。做好老同志的工作,也就增加了單位的凝聚力。」局領導決定把一處經濟效益好的水電站交由局老齡委管理,既幫助老同志發揮余熱,又為老同志開展各項活動開辟了財源。同時,也為老同志適當增加了收入。省水電校領導在思想上重視離退休工作,認識到位,感情到位,善於與老同志交朋友,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並切實解決離退休工作和老同志開展活動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學校每年撥專款5萬元,用於支持離退休工作部門和老同志開展各種活動、撰文出書、辦教學電站、籌建老年樂團等。思想感情溝通了,就容易形成共識,老同志經常為學校的教學改革獻計獻策。逐步形成了在職領導主動關心重視老幹部工作,老同志積極支持在職領導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點,著重抓了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
廳黨組非常關心、重視離退休老同志「兩項待遇」的落實,把此項工作作為離退休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兩項待遇」的落實,是關系離退休老同志切身利益的大事,關繫到他們能否歡度晚年,也關繫到單位的穩定和發展。因此,在廳黨組的領導下,我廳的離退休工作始終把「兩項待遇」的落實作為工作的重點,把「兩手抓」作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形勢下做好離退休工作的核心內容和一項長期的任務。
首先,在政治待遇的落實方面,近兩年,我廳始終注意抓了以下6項制度的堅持和完善:一是堅持老幹部學習和參加重要會議制度,做好地廳級離退休幹部每周四在廳機關閱文的工作,使他們能及時了解黨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大事。重要會議,傳達重要文件,都要請離退休黨員參加。二是利用離休、退休支部及工會小組活動,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有關文件,傳達調資、房改等會議精神,通報與離退休職工有關的情況。三是協助廳機關黨委作好廳機關離休、退休支部的工作,從學習、活動、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為離休幹部、退休處級以上幹部每人訂一份《晚霞》雜志,為離退休廳級幹部訂一份報紙。四是堅持聯系會議、小型座談會制度。由於廳領導高度重視我廳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始終堅持至今,加深了在職領導與離退休老同志之間的相互了解、理解和支持。五是抓了《四川省地廳(局)級以上退休幹部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貫徹實施。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把廳機關退休廳級幹部納入離退處統一管理,使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進一步得到了落實。六是堅持重大節日走訪慰問制度,每逢重大節日開展活動,廳領導都要親自過問,安排資金,做到早計劃、早安排。如:舉辦2000年水電廳機關離退休職工迎春聯誼會,共有150餘位離退休同志和各處室代表參加;在2000年重陽節期間,組織廳機關150餘位老同志到都江堰市翠月湖公園開展活動,廳領導都到會,向老同志表示節日的祝賀和慰問。在元旦、春節期間,廳領導還要專門去走訪、慰問廳機關及廳屬單位老紅軍及住醫院的廳級離退休幹部,向老同志通報他們所關心的事情。
第二,在生活待遇的落實方面,我廳近年來注意抓以下6個重點:
(一)下大力抓了「兩費」的落實
一是保證廳機關及廳屬事業單位離退休職工離退休費按時發放和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及時為離退休人員辦理增加離退休費的工作;下大力解決了部分退休同志在工資待遇上多年遺留下來的問題。水利廳是專業經濟廳局,老專業技術人員較多,廳機關有原技術6級以上專業人員8人,原技術13級以上專業人員38人。由於體制的原因,行政機關未評專業技術職稱,同時,在1995年工資制度改革時,這部分老同志按什麼樣的工資標准進行套改,成為我廳工改工作最大的難題。廳黨組高度重視這一問題,把它作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和正確貫徹黨的離退休政策,落實好老同志「兩項待遇」的大事來抓。廳黨組多次專門研究,反復論證,在用好政策、用足政策、爭取政策的思想指導下,分管人事、離退休工作的余國成副廳長多次親自到省人事廳與主要領導及有關處室負責人商談,做了大量的解釋、說明工作,最後,爭取到了政策,使這批老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套改標准問題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二是下大力解決了省水電工程局1000多名離退休職工養老金的社會統籌工作。省水電工程局是我省的特困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離退休金很難做到按時發放,有時還會出現暫時的拖欠。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社會統籌的規定,省水電工程局參加統籌應補交欠社保局資金180多萬元。為了解除離退休老同志的後顧之憂,維護社會的安定與團結,廳黨組下定決心,經過反復研究,專門向省政府行文請示,並由廳領導親自出面,多次向省政府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匯報,同省勞動廳、資陽地區等商洽,爭取他們的關心和支持,最終省政府領導批示工程局先入統,欠繳資金作為掛帳處理。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99年2月,水電工程局1000多名離退休職工加入了社保,從而使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獲得了保障。從另一個角度講,這項工作的完成,如果沒有廳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廳領導的直接參與操作,可以說是困難重重,遙遙無期。而這項工作的最終完成確是與廳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努力密不可分的。
(二)按規定報銷離退休老同志的醫療費。我處確定有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廳機關離休幹部的醫葯費發票,定期與定點醫院聯系,使離休幹部醫葯費按制度規定得到及時報銷。
(三)按有關規定,為退下來的廳級幹部家裡安裝了電話,話費實行定額補貼。
(四)配合廳醫務室為老同志生病住院辦理有關事宜,堅持每月至少一次去醫院看望住院的老同志,負責老問志去世後的喪事處理。
(五)保證了離休幹部和退休廳級幹部看病、住院及按規定用車,做到熱情服務、安全行駛。
(六)組織和協助離退休支部組織、外出參觀活動10餘次。大型活動,廳領導都要另撥專款,如:組織廳機關離休幹部、退休廳級幹部到巴中地區、組織退休職工到三台縣團結水庫參觀考察,廳里都另撥兩萬元經費。
廳屬各單位在落實離退休職工生活待遇方面,作法雖不盡相同,但都從本單位的實際出發,做到了有政策按政策規定辦,沒有政策的,則根據本單位具體經濟情況適當給予解決,體現了從優的原則。

D. 淺談如何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許艷明 (泰州市姜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25500) 【中圖分類號】R197 【文獻標識碼】 【文章編號】2095-1752(2013)12-0040-01 加強老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做好離退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證老幹部「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和維護離退休隊伍穩定的重要途徑。只有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幹部,發揮他們的作用,才能把他們的經驗和智慧轉化為對黨對社會和單位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轉化為推動各項工作的精神動力。因此,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強離退休職工隊伍思想建設的基礎,對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維系大局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離退休老幹部的思想狀況 1、精神面貌健康,情緒樂觀向上佔主流。老幹部雖然離開了工作崗位,但他們仍對國家的發展和本單位的改革十分關注,關心著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關心自己下一代的成長,能夠體諒國家和本單位在改革中出現的某些暫時困難,積極地支持在職領導的工作。並感到離退後晚年生活的輕松愉快和豐富多彩。同時,多數老幹部有老有所為的願望,政治上嚴格要求自己。 2、對政治待遇的落實基本滿意。單位積極從各方面認真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老幹部們基本滿意。比如,讓老幹部閱讀文件;參加一些會議和重大活動;及時通報本單位的改革、發展情況;誠懇地徵求老幹部對單位重大決策和事務的意見;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讓老同志過好組織生活;為老幹部訂閱報刊雜志學習資料等,盡量滿足老幹部精神食糧的需要。 3、對生活待遇的落實越來越關注中國家。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老幹部的價值觀念有了新的變化,他們對生活待遇的落實更加關心和重視,他們雖然對黨和國家制定的一系列從優政策非常贊成,但是有的老幹部對分享改革與經濟發展的成果有片面理解,在攀比心理的影響下,對本單位的生活待遇落實情況卻感到不太滿意。有的老幹部對社會上存在著收入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感到不理解或不滿意。所以,關系離退休老幹部切身利益的生活待遇落實問題是老幹部主要思想狀況之一。 4、更加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老幹部共同的願望是能夠健康長壽,安度晚年。隨著年紀越來越大,發病越來越多,因此,老幹部對有病能否及時治療,醫療費能否給予及時據實報銷非常關心。 5、對某些不良社會現象存有不滿情緒對某些不良社會現象存有不滿情緒對某些不良社會現象存有不滿情緒對某些不良社會現象存有不滿情緒。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必然會出現一些這樣或那樣的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不少老幹部由於過去的思維方式,往往對一些暫時的不良現象看不慣,流露出不滿情緒。尤其對腐敗現象、行業不正之風、社會治安秩序不穩、思想道德敗壞問題等,反映更加強烈。 二、加強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對策 1、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效果。做思想工作,只有經常深入廣大離退休幹部之中,虛心聽取老同志的意見,才能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真正把握老幹部的思想狀況、特點和規律,為做好老幹部的思想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要堅持實效性,切忌形式主義,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穩定人心的工作。對老幹部反映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並回告來信來訪人,做到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著落。要嚴格執行黨的有關政策,對老幹部反映的問題,能夠解決的不能拖拉,不能解決的要說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要求不合理的,也要做好疏導說明工作。不能採取粗暴的態度和簡單的方法,激化矛盾。要妥善處理離休幹部參與群體性事件,對可能引發離休幹部不穩定的因素,要及時做好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加強教育培訓。要在針對性、實效性、主動性上下功夫,及時健全完善老幹部工作制度,增強感染力和說服力;要經常深入調查了解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制度作保證,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學習教育管理制度,促進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3、加強離退休支部建設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組織保證。老幹部退下來以後,所處的社會、工作、生活環境都發生了變化,由集中到分散,由工作到休息,由「硬任務」到「軟要求」,這些變化使一些老幹部產生了失落感。因此,離退休黨支部開展好工作,不僅可以解決老幹部分散教育的難題,又為老幹部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並為開展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要抓好「三個到位」:一是思想認識到位。二是組織領導到位。三是措施制度到位。 4、思想政治工作應與時俱進 。要使老幹部的思想適應新形勢,就必須要組織老幹部不斷學習,不斷更新知識,不斷用新科學、新理論、新思想、新技術充實自己,把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與老幹部「老有所學」緊密結合起來,堅持從長期教育入手,提高老幹部的政治理論水平,使老幹部理論知識、法律知識、生活常識更加充實,思想觀念進一步更新,堅定地與黨中央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保持一致。 三、加強隊伍建設是新時期做好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證 嚴格執行政策,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是做好老幹部工作的必要條件。加強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對管理幹部隊伍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不斷提高老幹部工作者的政治意識。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是一項政治性強、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這就需要我們努力學習班和掌握馬列主義基本原理,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能夠正確理解和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正確分析處理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政治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豐富活動內容,創新活動方式。形式上,要改變那種依靠讀報、作報告的單調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模式,力求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教育模式;內容上,要緊跟形勢,積極開展多種多樣的積極健康的活動,寓教於樂之中;方法上,需注意抓重點、突難點、樹典型。如及時交心通氣,定期或不定期走訪座談等 3、要有工作的全局意識。老幹部工作雖然不是中心,但卻影響中心,雖不是大局,卻牽動大局,做好這項工作需要有全局觀念,需要從改革、開放、穩定的大局出發,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開展工作。老幹部工作不顯山、不露水,容易被忽視,需要老幹部工作者默默無聞的工作,這也是心中裝著全局、行動服從大局的體現。 離退休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動態,關繫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關繫到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的發展。

E. 如何加強離退休幹部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和組織建設

離退休幹部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是老幹部工作中兩個緊密聯系、互相促進的重要方面,是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關心、精神上關懷老幹部的重要途徑。近年來在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上,我們進行了一些初淺研究和探索。
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必須提高領導認識 離退休幹部作為老年群體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全社會有著重要和廣泛的影響。他們曾經為中國的革命和建設做出過突出貢獻,現在仍然是維護改革發展穩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離退休幹部黨員隊伍是黨的隊伍的一支重要力量,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是黨的基層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對於把離退休幹部的智慧和力量匯聚到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上來,對於保持離退休幹部隊伍的和諧穩定,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高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整體水平,推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都至關重要。
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既是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重要保障,也是發揮離退休幹部作用的重要途徑,是做好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經濟
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帶來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改革創新的精神,不斷改進工作的方式方法,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總要求,扎扎實實地抓好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

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必須明確指導思想 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對基層組織建設的總體要求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中組發[2006]12號)精神,以「支部班子好、黨員隊伍好、組織設置好、活動開展好、群眾反映好」為目標,全面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使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工作做到組織覆蓋、班子健全、制度完善、活動經常;以「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為目標,全面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努力開創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的新局面,使老幹部工作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更加奮發有為。
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必須探索一條新路子
不斷優化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設置方式。根據離退休幹部黨員的身體、年齡狀況和居住地的分布情況,本著有利於教育管理、有利於參加組織活動和發揮作用的原則,採取有條件的單建、少而散的聯建、好集中的統建等辦法,不斷優化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組織設置。選配黨性強、威信高、講奉獻、身體好的同志擔任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和委員。對於離退休幹部黨員普遍高齡的黨支部,可以選配熱心老幹部工作的在職幹部擔任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要加強對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或委員的培訓和教育,通過舉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培訓班,提高其政治業務素質。不斷完善和落實離退休幹部黨員組織生活和黨員管理的各項制度,定期召開黨小組會、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
組織離退休幹部黨員聽黨課和參加黨內其他活動。

廣泛開展創建「五好」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活動。各級各單位要有專人負責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要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開展活動提供固定的活動場所、必要的學習材料和活動經費。按照中組發〔2006〕12號文件規定,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應將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收繳的黨費按50%的比例留成,定期撥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作為支部開展活動的費用,對於留成不足部分,應列入各單位財政預算安排。
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必須創新一套工作方法 根據離退休幹部的特點和需求,創新和改進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要完善措施,落實經費,保證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情況通報、就近就地參觀學習、走訪慰問、領導幹部固定聯系老幹部等制度落到實處。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引導離退休幹部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把力量匯聚到推動科學發展上來。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在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的推動作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參謀作用,在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中的示範作用,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中的促進作用,為落實中央關於擴大內需、穩定金融、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等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與解決離退休幹部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結合起來,增強針對性和時效性。要充分體現對離退休幹部的人文關懷,在思想上多關心離退休幹部,經常和他們溝通交流,把握他們的思想脈搏,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繼續抓好離休幹部「三個保障機制」的鞏固和完善,確保有效運轉,保障離休幹部「兩費」的落實。加大為離退休幹部辦實事、解難事的力度。對那些生活困難、身患重病的老同志,要在生活上予以特別關照,加強聯系,定期走訪,幫助他們解決燃眉之急。
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必須完善工作機制 各級黨組織要把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納入基層黨建工作的總體規劃,做到與在職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把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作為政治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各級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要專題聽取這方面的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對推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體要求和落實措施。
要加強對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的具體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難點問題。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要積極協助黨委組織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各級人事、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宣傳、教育、文化、體育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幫助解決好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實上出現的問題,為老幹部參加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建身活動提供便利,共同做好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竹山縣委老幹部局局長 徐友)

F. 如何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

一、清醒認識社會背景和發展趨勢
(一)老年人口佔比越來越高。我國已經進入「長壽時代」,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從5年前學者口中的熱門話題,轉變為當今社會可持續發展不可忽視的現實問題。老年人群體越來越龐大,社會力量不可忽視,特別是廣大離退休幹部,他們既是黨的幹部,也是社會老年人的組成部分,同時知識水平和文化層次相對較高。所以,加強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是創新社會管理中「積極老齡化」必不可少的環節。
(二)養老金社會化管理的趨勢不可逆轉。2015年,我省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前,正在逐步轉變離退休金的發放方式。一旦養老保險體系走上正軌,施行養老金「雙軌並行」制度,全面推行社會化管理。廣大離退休幹部突然從體制內被轉變到體制外,思想上容易出現「空窗期」,產生負面情緒,一定程度上影響和諧社會建設。
新形勢、新變化既是對黨執政興國能力的考驗,也為基層離退休幹部工作者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提出了新的考驗。
二、基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惑與問題
一方面,對基層老幹部局工作職能上的困惑。重離休,輕退休。重生活待遇,輕政治待遇。黨建工作職能不明確,老年大學建設被視為「副業」。當然,這些困惑不是一開始就存在的,而是隨著社會變化而逐漸產生的,雖然不是什麼大的社會矛盾,但時常讓我們基層老幹部的工作人員感到困惑,我們老幹部局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向到底在哪裡?到底要往哪走?
另一方面,來自基層離退休幹部的困惑。以我市資興市為例,資興市自2003年以來,在全市養老金全部進入社保系統發放的基礎上,探索利用社區資源管理離退休幹部,統一將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正科級及以下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關系劃轉到社區管理。現在,形成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協、公安局黨支部負責其部門離休幹部及副處級以上退休幹部的黨組織活動;離休幹部參加原單位黨支部活動;科級及以下退休幹部職工參加社區黨支部活動的局面。由於各單位各社區黨支部在精力、物力、財力、場地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黨支部活動的組織開展存在脫節的現象,導致參加社區黨支部的退休幹部意見比較集中,要求參加原單位黨組織活動,並在原單位建立離退休黨支部。
目前,我市除資興市以外的其餘縣市區包括市直,沒有全面推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和參加黨組織活動都是由各級老幹部局和離退休幹部原單位負責,所以資興遇到的問題在其他地方表現並不突出。但是,資興市面臨的困惑,是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在改革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當然,以上的困惑是基層老幹部工作的現實糾結,也是中央對新時期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新思考的落腳點。
三、文件中的新變化
相較於2008年中組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2008﹞10號),中央文件從指導思想、結構形式、側重板塊和具體要求等方面都有所變化和調整。
(一)從指導思想上看。廣大離退休幹部不僅僅是「寶貴財富」,更是「重要資源」、「重要力量」。財富是用來收藏和保護的,而資源和力量更需要科學開發、合理利用。
(二)從結構形式上看。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框架已穩,更強調在「精、細」二字上豐富內涵。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應「順應老齡事業發展趨勢,堅持社會化管理服務方向。」同時,將加強離退休幹部活動陣地、學習陣地建設納入到完善和創新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中,為老幹部(老年)活動中心、老幹部(老年)大學正名。
(三)從側重板塊上看。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明確「不可為」。增強了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操性,明確規定了領導選配、設置方式、組織培訓、經費保障、工作補貼到黨費繳納方式、黨員互助等方面的內容。將針對性和時效性作為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落腳點。
(四)從組織領導上看。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只會加強,不會減弱。從文件的具體變化中可以體現出來,2008年「要建立健全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和協調」,2016年「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2008年「有關部門在制定出台涉及離退休幹部利益的政策規定前,要徵求老幹部工作部門的意見」,2016年「把離退休幹部工作作為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2008年「逐步實行地方黨委老幹部局局長兼任同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2016年「全面實行地方各級黨委老幹部局局長兼任同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意見》的出台,不僅表明中央已經清醒的認識到人口老齡化的不可逆、社會化管理的必然和黨員脫崗後黨組織生活「空窗期」等現實問題。更是為基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面臨的糾結和「無能為力」指明方向,明確要求。作為基層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者,更應增強政治敏感性,提升自信心,在精細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和開創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的工作中實現自我認同感和部門歸屬感。配合中央「積極老齡化」這盤大棋,走好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這步先手棋。

G. 如何完善高校離退休人員人文關懷工作機制

做好離退休工作的幾個關鍵環節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離退休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有關職能部門應充分認識到做好離退休人員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組織離退休黨員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將人文關懷與周到服務相結合。由於領導幹部新老交替,致使離退休工作往往涉及面廣,歷史性強,許多問題需要領導出面協調解決。為此,各級黨委應加強領導,充分認識離退休工作的重要地位,積極調查研究,研究新形勢、解決新矛盾、開創新局面。
(二)理順體制,建好隊伍
首先,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實行離退休人員自我管理、支部管理和退管部門管理三結合體制,充分發揮組織、人事等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形成各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離退休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也是一項非常艱苦細致的工作。做好離退休工作,必須建設好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素質高的工作隊伍。要選配政治素質好、黨性覺悟高、工作能力強、熱愛離退休工作的同志充實到離退休工作隊伍。對他們既要嚴格要求、加強培養,使其成為離退休工作的行家裡手,同時又要關心他們的成長與進步,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激發他們干好工作的熱情。加強青年學生志願者隊伍建設,加強青年學生助老工作,將高校助老活動納入各級團委、學生會開展活動的重要內容。
(三)摸清家底,與時俱進
搞清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數據,掌握其基本構成。具體包括人員總數、年齡結構、學歷結構、職稱結構、職業結構、職級結構、發揮作用情況、有繼續發揮作用願望和能力的人數、身體狀況等。同時,正確了解當前老幹部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清醒地認識到新形勢下老幹部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情況發生了復雜而深刻的變化,各種思想觀念的相互碰撞,無不反映到離退休人員的思想中來。特別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離退休人員工作與改革中相關配套政策密切相關,加上由於離開工作崗位時間長,接觸社會的機會少等方面的原因,致使他們對不斷變化的新情況、新問題容易產生疑慮和困惑,對改革進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思想、新觀念不容易理解和接受。有關部門應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拓寬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不斷創新以人為本的服務觀念,深入調查研究,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把新時期的離退休工作做實做好,為改革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
(四)分析特點,有的放矢
通常高校離退休人員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一是較為關注社會生活。作為知識分子,高校離退休人員往往對社會生活當中的新信息較為關注,特別是他們退下來以後具有較為充足的空閑時間,導致其對社會生活中的新信息、新動向較為關注。二是參與社會活動的願望較為強烈。由於長期精神生活的積淀,他們特別希望能參與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活動。特別是一些退下來的領導同志,由於長期的領導工作的積淀,他們既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強烈的責任感使得他們當中的許多人還不能一下子從心理上完全從工作當中退出來,轉入到安度晚年的狀態上來,希望能發揮余熱。三是具有強烈的歸屬意識。隨著離開自己原先的組織體系,心理的需求變化促使他們尤其重視自己的群體歸屬問題。迫切希望自己歸屬到一個群體之中,以使自己的精神有所寄託。四是情緒波動大。離退休老同志大都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他們經驗豐富,具有憂患意識,但隨著年齡的增大,一部分離退休人員也逐漸呈現性格孤僻古怪,性情急躁敏感,態度生硬,心態失衡等一些不良心理特徵。五是熱心體育鍛煉。自身的知識和經驗,使這些老同志往往對「生命在於運動」有較深的體會,越來越多的老同志希望通過鍛煉提高健康水平,進而提高生活質量,實現延年益壽。於是他們往往熱心體育活動,積極投身形式多樣的體育鍛煉活動。有關方面應針對高校離退休人員的特點,積極探索,找准切入點、結合點與突破點,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離退休工作開展得更加有效、更加活躍。
(五)落實待遇,搞好服務
首先,要認真落實關於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做好「八個堅持」,即堅持老幹部定時閱讀文件制度;堅持向老幹部傳達上級重要會議和重要文件精神;堅持向老幹部通報本單位的工作情況;堅持請老幹部出席某些重要會議和重大政治活動;堅持領導幹部聯系離退休老幹部制度;堅持重大節日慰問老幹部;堅持為離退休幹部訂閱老年報刊;堅持發揮離退休幹部作用。同時,落實好離退休人員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其次,搞好服務。一是通過創建老年大學、興趣小組,培養興趣,疏導思想,積極引導他們培養良好的性格和心理,做好「老有所教」。二是本著根據需要,本人自願,量力而行,因人制宜的原則,通過成立校老科協、老教授協會、返聘等多種形式,讓他們參與高校關工委、輔導員教學督導、科技咨詢等活動,為其充分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在高校重大決策前要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支持他們為學校的發展多做貢獻,做好「老有所為」。三是通過創辦和訂閱刊物,組織歌詠比賽活動、書畫展、體育活動、聯歡會,組織外出參觀、旅遊、與外校交流,開展健康服務,以及開展形式多樣的離退休人員互助活動等,做好「老有所樂」。

H. 如何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和黨組織建設的思考

毛澤東同志說過:「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這一著名論斷,闡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不斷加強並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的必然要求,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必然要求。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之後,注重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因此,在新形勢下如何針對離退休幹部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卓有成效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是當前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
一、我縣離退休黨員幹部的基本情況
我縣有離退休幹部1460人,組織關系在縣離退休幹部管理中心的離退休黨員603人,其中離休黨員26人、退休黨員529人、提前離崗黨員48人。可以說,離退休幹部隊伍發展迅速,1982年幹部離退休制度建立初期,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僅200人左右,現已過千人,翻了近7倍。從年齡來看,離休幹部基本上在八、九十歲之間,且多數健康狀況每況愈下,行動不便;同時,提前離崗幹部的逐年增加,離退休幹部隊伍的整體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退休幹部已成為主體,年齡結構日益年輕化。從資歷而言,有參加過革命戰爭、浴血奮戰、迎來新中國誕生的老革命,有為長海各項事業、嘔心瀝血、作出很大貢獻的老領導、老同志;從離退休時間上看,有的離開工作崗位已達二三十年,有的僅二、三個月。老黨員居住也很分散,居住在縣鎮區的有401人,居住在大連市區的有196人,居住在外省市的有6人。
二、當前我縣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老幹部工作,隨著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為老幹部工作的長足發展提供了較好的條件。同時,在各項改革不斷深化的新形勢下,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了出現了老辦法不靈、新辦法難尋、軟辦法不行,硬辦法難用等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老幹部工作呈現出多元化的態勢,從當初的落實政治待遇、落實生活待遇、發揮作用三項基本任務,現已向滿足精神文化需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廣度和深度擴展;二是老幹部工作的發展出現了許多不平衡現象,存在著離休幹部工作與退休幹部工作的不平衡,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不平衡等問題;三是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缺乏統一的規范;四是部分離退休幹部原工作單位的領導對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不夠重視,總認為抓老幹部工作就是逢年過節慰問一下,平時不夠關心,忽視了離退休幹部了解政治、渴望交流等精神上的需求;五是部分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內容不具體,往往是搞抽象理論多,聯系實際解決問題少,對老幹部缺乏吸引力;六是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不活,有的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在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時,往往只是簡單地把老幹部組織起來學文件、聽報告、收黨費、過組織生活,方法教條單一,不能針對新時期老幹部的新特點採取新方法;七是全縣老幹部工作者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存在著政策理論水平不高、觀念陳舊,思想不夠解放等問題,導致對新形勢下老幹部工作理解不深,解釋不透,對老幹部提出的各種問題沒有說服力,因而在老幹部中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不夠、深度不夠、效果不佳。
三、適應新形勢,拓展新途徑,加強和改進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
針對以上問題,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實踐,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於解決離退休幹部的實際問題之中。要以落實老幹部「兩個待遇」為載體,根據離退休幹部思想實際,抓住他們關心的工資待遇、住房改革、醫療改革等問題,做好教育和引導工作,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此,須著重做好以下四項工作:一是通過組織座談會、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學習日,讓老同志暢所欲言地傾訴自己的心聲,反映實際困難和問題;二是熱情接待來訪的離退休人員,通過設立意見箱、主任接待日、發放徵求意見表等形式,對來訪、來信、來電反映的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反映,跟蹤落實;三是堅持走訪慰問制度,對患病住院的離退休幹部及時慰問,每逢重大節日,由領導帶隊慰問老黨員、老幹部。如近兩年來,我縣共為建國前老黨員、身患重病和生活困難等老黨員、離休幹部及遺孀、縣級退休幹部送出慰問金及慰問品(摺合)共計20萬元左右。同時,針對年高體弱、行動不便的老幹部,連續5年開展了「結對包戶」親老行活動,對老幹部的思想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強黨支部建設,選配好班子,充分發揮其在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揚聲機和消音器作用。如我縣根據老黨員居住地和原工作行業系統等情況合理設置了15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長海11個,大連4個)。歷次換屆選舉都堅持把擔任過領導幹部、綜合素質好、組織能力強、威信高、身體健康的老黨員選任黨支部書記。其次,在選配支委上,要推選民主作風好、黨性強、有奉獻精神、表率作用好的老黨員擔任,使黨支部始終保持有好的帶頭人和堅強團結的班子。如我縣每年兩次採取支部工作交流會的形式,開展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支委業務培訓活動,並採取走出去的培訓活動方式,先後組織支委去大長山島鎮楊家村、哈仙島和安波等地以休閑的方式開展培訓學習活動。2012年起,又分批次組織支委外出考察學習,拓寬了支委們的視野,激發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增強了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
(三)加強老幹部思想教育陣地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的內容要切合離退休黨員幹部的實際,既要堅持先進性,又要體現適應多樣化和層次化。在實際中,我縣努力抓好老幹部活動中心的管理服務和老幹部大學的教學質量,充分發揮陣地作用,堅持開展豐富多彩,內容新穎又適合老同志興趣和特點的組織活動和文體活動,如舉辦各種黨課輔導講座、大型報告會、公益講座等。2012年以來,先後舉辦了《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集中學習會3次,舉辦題為《與未成年人同學十八大》報告會1次,舉辦《為建設文明道德和諧社會而奮斗》大型公益講座1次;組織老幹部合唱團開展「紅歌學練唱」活動,並參加過多次縣舉辦的大型文化廣場演出活動和2次全市老幹部系統舉辦的紅歌大合唱活動等;在活動中心一樓大廳的牆面上開辦學習園地,組織老同志撰寫回憶文章,心得體會,詩歌等定期進行展示,還根據黨員教育形勢需要開設「作風建設年」 活動等專欄。此外,以老幹部大學書法小組的10名成員為骨幹,2012年10月,組織參加了遼寧省委組織部開展的「喜迎十八大書法繪畫攝影作品徵集」活動,有2幅作品分獲三等獎和優秀獎;今年3月,又組織參加了省紀委開展的「萬眾書廉」活動。通過發揮教育陣地的作用,增強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營造了創建部門新文化的良好氛圍,提高了離退休幹部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
(四)把握新時期老幹部的精神需求,積極搭建思想政治工作平台。要將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和靈活多樣的主題實踐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搭建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如結合外出參觀,組織離退休幹部多和社會接觸,開闊他們的視野,使老同志親眼目睹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走向富裕的事實。如我縣定期組織老幹部考察縣內經濟發展情況,每年春季組織縣鎮區老幹部開展「老長海看新長海」活動。各支部也改變黨課形式,「七一」期間,組織老黨員乘坐公交車參觀長山大橋在建工程等。同時,組織退休幹部外出療養觀光,充分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
五)把「老有所為」貫穿於思想政治工作始終,在組織引導老幹部發揮作用上下功夫。要加強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的組織引導工作。在發揮作用的主體上,注意向退休幹部轉移;在發揮作用的領域上,注意向社會領域特別是向構建和諧社會、關心教育下一代方面轉移,切實把離退休幹部的思想認識統一到黨的十八大和縣十四次黨代會精神上來,使其成為理解支持縣委縣政府決策落實的積極力量。要組織引導離退休黨員幹部維護大局,為經濟社會發展獻計獻策;組織引導離退休黨員幹部積極參與黨內開展的各項主題教育活動,在政治學習上創先爭優,在精神文明建設中創先爭優,在關心教育下一代上創先爭優。要引導離退休黨員幹部熱心公益事業,爭當「家庭關系好、鄰里和諧」的表率,盡心促進和諧社會構建;引導離退休黨員幹部作政府工作的監督員和參謀員。目前,我縣有400餘名老同志加入了關工志願者隊伍,有6名老同志組成了縣老幹部報告團,深入中小學校和社區為學生及家長作報告,其中有2人授聘為大連市委講師團主講人,在「學黨史講故事」活動中為上千名離退休黨員幹部和4所中小學校的近2000名師生作黨史報告。2012年,我縣開展了「夕陽群星獻禮」十八大活動,在離退休黨員幹部中開展「夕陽之星」評比活動,共評選出16名「夕陽增輝之星」、「夕陽文明之星」、「夕陽理論學習之星」和「夕陽文體之星」。
(六)全面提升老幹部工作者的整體素質。老幹部工作者是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老幹部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為此,老幹部工作者必須加強政策和業務學習,提高履職能力,努力做好三個環節:一是經常深入老幹部中進行調研,帶著深厚的感情,了解老幹部的冷暖,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老幹部的家庭;二是耐心疏導與加強管理相結合,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以誠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開展「做老幹部貼心人」等活動;三是堅持「四心」(「孝心、愛心、耐心、安心」)標准,從老幹部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出發,將熱情服務、耐心教育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既要做錦上添花的工作,更要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使老幹部從切身利益的落實中領悟到深刻的道理。
總之,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工作,面對新的情況,新的問題,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探索新路子,推動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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