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55歲特殊工種退休後,公司不在聘用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如果您在退休後,公司不再與您續簽勞動合同或者不再聘用您,且未與您協慎睜商解決,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隱孝局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具體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您需要具體了解當地的相關規定。在勞動爭議仲裁期間,建議您收集相關證據並保留好相應證據。如您的勞動灶讓合同或其他相關材料能夠證明公司應當與您續簽勞動合同或繼續聘用您,可以提供給仲裁委員會作為證據支持您的訴求。
② 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不在原單位工作嗎
作為退休人員來講,那麼在自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以上,那麼都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那麼退休人員,實際上他的這個勞動合同關系,跟所在的企業單位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都是自動解除的一個狀態。所以說想要留在原工作單位工作,其實是一件比較不容易的事情。
因為一方面作為原工作單位來講,首先他有意願來聘用你,因為這種聘用是屬於返聘的方式來聘用,並且不能夠簽訂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只能夠以勞務合同的形式來簽訂。所以說對於退休人員來講那麼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是依法所得,但是如果想要返聘在原工作單位,那麼實際上也是有一定困難的。
所以說自己有退休金,願意工作是一個前提條件,那麼所在的工作單位願意返聘又是一個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樣兩個條件之後,那麼對於自身來講才可以繼續保留在工作單位來工作。實際上作為退休人員來講,一方面他的工作經驗是非常豐富的。另一方面,我們的退休人員,山返可以額外的增加一部分的收入,也是能夠奠定一定的基礎。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退休人員願意繼續再拿到退休金以後,工作的一個主要原因。可以拿一份雙份的收入。而且作為退冊凳休人員來講,那麼是無需交納任何的社保費用。所以說在這方面,企業的用工成本相對來說也是比較低的。所以說返聘人員能否返聘到原工作單位來工作,那麼是有一定的條件所在的,因為一方面,他不用州唯旅給這樣的退休職工繳納社保,相對應的能夠減輕一定的用工成本。所以這是退休人員能夠返聘在原工作單位繼續工作的一個前提條件。
所以說自己額外的增加一部分的經濟收入,對於自身來講是有一定的好處的。我們都知道這個經濟收入越多,對於自己的經濟生活條件也就越寬松。所以能否返聘的工作單位來工作,那麼實際上能夠額外的增加自己的經濟收入,奠定一個非常好的基礎。
③ 聘用退休人員的有關規定
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因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主體資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
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聘用後,用人單位可與其簽訂勞務合同,建立一種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按其勞動情況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企業錄取已退休人員,需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退休年齡畝段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葯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二、辦理退休手續需交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雙面復印,復印在A4紙上),
2.照片1張(一寸/兩寸、彩色/黑白均可),
3.農行卡復印件一份(復印在A4紙上),
4.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寫清本人所選擇的社保發放養老金銀行,個人退休後聯系電話。
5.如有獲得市以上級別獎項的,請提供證書復印件一份。
三、辦理退休手續需填表格
1.《退休審批表》三份。「單位意見」處由部門領導簽字,蓋部門章。
2.《教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單》一份。手續單上所有部門蓋章。
3.《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一份。帶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迅頃譽結婚證及子女的獨生子女證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委領取並填寫,街道蓋完章後交人事處407室。
四、退休手續辦理程序:
1、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按預約時間和窗口排隊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符合退休條件的,請帶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礎信息,確認繳費情況。
4、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
5、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五、關於退休人員年齡界限問題。
關於退休年齡,《勞動法》並未做出明文規定,但根據《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乎寬通知》中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此,根據這一通知,退休年齡應根據其性別及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界定。
六、關於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問題。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該條例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即終止。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這一條提出只有在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才不屬於勞動合同范疇。那麼企業聘用退休人員到底構不構成勞動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務關系處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含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終止的確定標准問題的答復》([2015]民一他字第6號):對於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含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合同關系的終止,應當以勞動者是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為標准。該司法解釋和最高院民一庭的答復明確指出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按勞務關系處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按勞動關系處理。
七、關於工作中受傷賠償標準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為:「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二條:「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因此,如果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以及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這類人員如果在工作中受傷或者患有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企業應當按照工傷賠償標准進行賠償。但是在實踐中,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即使用人單位想為這類員工繳納工傷保險,人社局也不予受理。因此,為了降低用人單位的風險,企業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來將風險轉嫁給第三方保險公司。
如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或者已經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該類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按照勞務關系處理。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明確規定「雇員在從事僱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因此這種情形下,企業可以通過購買「僱主責任險」來將風險轉嫁給第三方,降低自身的用工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二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④ 退休職工能否找其他工作嗎
退休以後想再找份工作,一般都有什麼途徑呢?如果作為退休人員,比如說你正常辦理完成相應的退休手續,並且能夠按月正常領取養老金的待遇。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的這個勞動合同關系是自動解除的,作為原工作單位來講,它完全有理由不再繼續聘用你,因為你已經辦理退休,不屬於原工作單位的在職員工,因為已經脫離了勞動合同關系,所以說此時的你,按照正常的流程應該是享受退休以後的生活。
但是有一部分人群,他實際上退休之後還有繼續工作的這種意願。比如說50歲的女性相對來說退休她的年齡還比較年輕,完全有條件繼續工作,幾年的時間,由於身體條件等各個方面的原因,那麼自己確實有這樣的想法,當然退休之後找工作的途徑是什麼?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通過自己的原工作單位,來繼續返聘,這種方式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也是最有效的解決辦法。
因為你在原工作單位已經工作了若干年的時間,有的人可能甚至幾十年的時間,對於自己的工作崗位,工作流程,工作責任,工作范圍,工作職責都是非常的熟悉,作為員工的單位來講,他實際上也是樂於聘用你這樣的人,只要崗位上有相應的缺失,所以說都是可以正常進入到自己的崗位,繼續工作幾年,但崗位如果沒有相應的缺失,那麼很有可能你沒有辦法繼續聘用的,自己的原工作單位。
所以我們首先是可以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解決自己退休之後,返聘的問題,當然如果說原工作單位,沒有相應的崗位讓我們能夠繼續工作的話,接下來我們需要考慮的是,去尋找同類的工作單位,同類的工作崗位。比如說你之前從事的是經營管理類的工作,那麼今後也去找一份經營管理類的工作,這樣的話比較容易實現再就業。
因為有相應的工作經驗,可以給你應聘的公司帶來一定的作用,比如說幫助帶一下新人等等之類的,也可以盡快的適應自己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作為一個企業單位來說,那麼還是樂於聘用這樣的退休人員。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通過熟人來介紹,畢竟你在整個企業內部,工作了幾十年的時間,當然在你們整個行業內部也認識很多同類的同事,包括同崗位的一些同事。通過他們介紹也是可以幫你引薦,也是可以盡快的,讓實現自己的這個退休返聘。因為工作單位返聘這種退休人員,他有一個好處就是不需要承擔相應的社保交費,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用工成本,所以他們是樂於返聘退休人員的主要原因。作為我們個人來說,當然可以提高自己的經濟收入,一方面你的養老金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另外一方面還可以額外獲得退休返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