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職工沒退休就因病死亡
職工沒有退休就因病死亡,可以按工傷進行處理,由用人單位支付喪葬費、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近親屬按照相應規定領取。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未到退休年齡因病死亡有喪葬費。
職工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死亡職工的個人賬戶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或者受益人繼承。還需辦理如下相關手續:
1、出具所在單位證明,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
2、提供「死亡證明」(由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收款人必須是死者法定繼承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結婚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4、提供收款人銀行戶頭和帳號(農行開戶的個人結算賬戶)。
退休死亡人員的親屬到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保險關系科領取《城鎮離退休人員死亡登記表》,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 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❷ 參加社保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的人應該怎麼退費,能退哪些費呢
參與了職工社保得人,在職時應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交養老保險、醫保、失業險、生育保險和工傷險等五險。在其中牽涉到本人需要承擔繳存比例是指社會養老保險、醫保、失業險,生育保險和工傷險本人不是繳納費用的。
總的來說,我然後將上邊的見解做一個整理。一是參與養老保險工作的人員,在沒達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去世了的,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產利息、醫保個人帳戶資金利息能夠退給親屬;二是其他下崗、生孕、工傷事故等個人社保類型不退款;三是企業交費部分記入統籌基金的那一部分無法辦理退款;四是要享有養老基金收取的喪葬補助金和慰問金。喪葬補助金和慰問金每個統籌區的相關規定不一樣,應該按照當地要求申請辦理。
❸ 未領退休金的下崗工人突然離世,國家會補貼安葬費嗎
喪葬費是指員工因工死亡或因工緻殘離職後死亡的一次性喪葬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險規定,金額一般為企業全體員工三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與喪葬有關的費用,不分職工級別,按照規定的數額一次性支付,由家屬控制,一次性使用。養老金是指國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特殊人員的撫慰和經濟補償。
❹ 未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沒退休人死後有養老金、喪葬補助費可以領取。一、養老金: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二、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證件:
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或退還申請表;
3、參保單位出具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4、死者所在社區出具的死亡及繼承證明需社區所在派出所核實情況後蓋章;
5、死者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死亡後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❺ 未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1、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2、喪葬補助費:
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3、一次性撫恤金:對於這一金額各個地區的標準是不同的,有些地區是按照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放10個月或者20個月。
4、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5、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死亡後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基金,並處騙取金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首先大家如果說社保沒有退休就去世了,是可以領取到撫恤金以及喪葬費的。只要參加了我國的社會基本養老,那麼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死亡,家屬都是能夠領取到撫恤金以及喪葬費的。不過不同的城市對於這個資金的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大多數的都是在一千元到五千元之間。另外還可以領取到生活補助費以及直系親屬救濟費。如果家屬是以職工的工資來作為主要的生活來源,那麼當職工死亡以後,家屬是能夠領取到這一筆錢的,不過一般來說只有直系親屬才能夠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