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已退休3年10年單位審計查賬我有問題。現在該怎麼辦
單位查帳有問題,要分清情況,如果是由於你的問題造成單位損失,那根據單位制度來處理,不是你的問題,也可以申訴。現在是法制社會,處理事情都會依法處理,不用擔心。
B. 國有參股企業董事長退休,應不應該接受國有出資方的離任審計
如果是投資企業的董事長,就要接受離任審計;如果是投資企業參股股東的董事長,則不屬於版離任審計權范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2010年12月9日)
第二條 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
(一)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正職領導幹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幹部;
(二)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正職領導幹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幹部;上級領導幹部兼任部門、單位的正職領導幹部,且不實際履行經濟責任時,實際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常務工作的副職領導幹部。
C. 機關單位領導退休一般審計幾年的帳
審計任該職期間的所有年度的賬,一般重點是最近三年。有重要情況會延伸到其他單位和其他領導任職期間的賬。不光要准備財務賬,還要准備單位的業務情況資料等。審計組會告訴你們的。
D. 在被審人員退休在家休息離開工作單位後,單位才開始對其進行離任審計,是否違背有關規定
根據審計署最新八號令第七條審計機關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項目內、資金進行審計容。審計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沒有提到是否退休。一般在實際操作中都是在結束單位責任的時候審計。退休後審計屬於正常的
E. 哪條制度說 退休一定要做離任審計
不是退休審。也不是所有工作人員。以前突出領導幹部離任審,現在也是必審,但任中審也開始重要起來,甚至超過離任審項目。這種審計統稱經濟責任審計,主要范圍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國企國有控股企業的主要領導人
F. 做為審計局領導退休後到曾經審計過的單位工作合法嗎
一定他們之前有瓜葛。讓我退休,以後。能到他的下屬被審計單位去工作嗎?值得人們懷疑。肯定是有貓膩。慢慢就露出了限了。
G. 上市公司董事長退休要審計鳴嗎
需要專項審計
H. 單位領導退休需要審計嗎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來的《關源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I. 領導退休,審計些什麼的
經濟責任審計,在位期間的審批授權,經營等業務
J. 省管幹部提前退休怎麼辦,需要審計嗎
提出申請,是否審計需要上級部門決定,一般不是一把手不用審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