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50歲公司強制我退休合法嗎
如你受雇,法定退休年齡為50歲,公司會依法終止與你的僱傭合約,並無違法行為。否則違法,涉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僱傭合同法》第48條,你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僱傭合同,也可以支付第87條規定的雙倍賠償金。
② 職工社保交滿10年.可以50歲退休嗎
可以,單位繳納職工社保十年以上,女性五十歲退休。必須的企業繳費滿10後再可以享受50歲(女)退休的政策,如果以靈活就業人員在個人帳戶繳費的話,其在企業戶未繳費滿10年,即使全部繳費年限已達15年以上,女職工年齡已達50歲的情況下,也必須到55歲才能退休。女職工可以在50歲辦理退休手續,女幹部需要在55歲辦理退休手續。值得注意的是,女幹部還是女職工的身份,並不是由本人最後從事的工作崗位來決定的,主要還是由個人檔案中規定的個人身份來決定的。
一、退休的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③ 企業50歲退休具備條件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當我們在工作的時候,是會購買社保的,購滿十五年的社保,然後達到規定的年齡,就可以申請退休了,那麼你知道企業50歲退休具備條件?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企業50歲退休具備條件(一)無論私企還是國企、外企,退休年齡的規定都一樣:男性60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管理技術崗位的55周歲);在同一個城市,養老金計發辦法都一樣,沒有區別。④ 國企讓公司員工50歲內退,合法嗎
在中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州孝規,企業應該不得以年齡、性別、種族、宗教信仰等為由歧視、限制勞動者的就業機會和勞動條件。按照這個法律框架,企業要求50歲以內員工退休就涉嫌違法。
以下是我詳細的回答:
1. 企業既可以自己設定退休年齡,也可以遵照國家政策規定。企業如果規定50歲以內的員工必須退休,這就屬於自己設定規則。但是,依據也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規范,不能違反勞動法和《禁止年齡歧視公約》的規定,這是企業應該嚴格遵守的。
2. 勞動法規定,除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等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職工由單位安排工作崗位,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如果員工未達到企業規定的退休年齡,企業不得強制解除其勞動合同,也不能正當理由辭退員工。
3. 如果企業認為某一員工因工作能力下降或其他原因已無法勝任工作,企業可以對其進行考核和評估,給其提供技能培訓或是給予協商解決的條件,但是不能以員工年齡為由進行辭退或裁員。
4. 目前國家有政策鼓勵「延遲退休」,即提高職工退休年齡。為了保障和尊重員工勞動權益,企業應該盡量為員工提供更長的職業發展時間和更好的工作環境。
綜上所述,企業要求員工50歲以內退休涉嫌違法。企業在設定政策時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公約的規定,必須保障員工勞動權益和職業發展。企業應該關注員工的能力和素質,進行職業規劃雀跡大和技能培訓,給員工提頃豎供更好的工作條件和發展空間,讓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發揮更大的潛力。
⑤ 企業下崗職工50歲可以退休嗎
律師解析⑥ 私營企業員工退休年齡50還是55
:無論是私企、國企、合資企業,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其勞動者都應當參加職工社保,其法定正常退休年齡與當事人性別、身份有關,具體為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私企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歲,法定退休年齡是指公民在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後,應當退出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並依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界線。法定退休年齡的界定,對於勞動者退出勞動關系,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等具有重要意義。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堅決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一)對提前退休的情況進行清查處理。根據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1998年1月1日以後辦理提前退休的情況進行認真清理,分別妥善處理;1999年底前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等條件的,已辦理的退休手續有效,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養老金;1999年底仍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等條件的,已辦理的退休手續無效,由企業統籌安排,應當安排下崗的職工,要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對違反國家規定辦理退職和1998年1月1日前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由各地區、各部門參照上述精神妥善處理。這項工作,要在1999年4月底前完成。
(二)加強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的管理。男職工年滿60歲、女幹部年滿55歲、女工人年滿50歲退休的,仍由縣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成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職工退休,改由地級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改由省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原行業統籌企業的職工退休,由省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各地區、各部門及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的規定。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的職工要清退回原企業。
(三)嚴格按國家規定核定提前退休人員的待遇。對因病或非因工緻殘退休的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提前退休的人員,其養老金按有關規定適當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