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西2022年退休政策最新標准
據兩部門印發的《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1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2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按照國家規定,總體調漲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其中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2021年12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享養老金傾斜政策。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不得發生拖欠。執行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時,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不包括取暖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和職業年金等非基本養老金項目。
新聞鏈接:
一、2022年廣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按人均33元/月增加。
(二)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二是按本人2021年12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包含向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966元/月的,按調整後我區企業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966元/月發放。
二、高齡傾斜具體如何計算:
對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舉例說明如下:
例1:退休人員李某,1951年12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齡為70周歲,按高齡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為(70-69)×2=2元。
例2:退休人員劉某,1939年12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齡為82周歲,按高齡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為(82-69)×2=26元。
例3:退休人員王某,1945年5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齡為76周歲7個月,按高齡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為(77-69)×2=16元。
B. 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廣西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標准為:(一)定額調整按每人44元/月增加。(二)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2020年12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月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包含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二、調整辦法和標准(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三)適當傾斜調整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C. 2022年廣西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細則
廣西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告
根據《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法規,經廣西自治區同意,現就2022年調整我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1年12月按法規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2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1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附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部隊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部隊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法規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966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966元計發。
D. 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0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21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標准為: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三、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四、發放時間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2021年6月底前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 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二)掛鉤調整;(三)適當傾斜調整;(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F. 廣西今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廣西省最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規燃亂定,退休人員每月可獲得額外增加的山數基本養老金44元。此外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法律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4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8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皮唯檔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844元計發。
G. 2022年廣西養老金上調細則
2022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標准和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度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兼顧公平、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與重點關懷高齡退休人員等因素制定養老金調整標准和辦法,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取統一的調整標准和辦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公布2022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的通知》即桂人社發〔2022〕51號文件精神,廣西2022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為每月6442元,比2021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每月6184元提高258元,雖然提高的額幅度不是那麼大,但也算是提高了,畢竟廣西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還是比較低的。
細則見下面:
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022年養老金上調標準是上調了百分之四。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法律依據: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應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