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了兩參補貼還有嗎
法律分析:兩參人員,是指參戰退役人員及參加核試驗退役人員。兩參人員滿60歲退休後可以每月補助800元。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的撫恤優待,依照本條例有關現役軍人撫恤優待的規定執行。 因參戰傷亡的民兵、民工的撫恤,因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傷亡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的撫恤,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Ⅱ 兩參人員公務員有補貼嗎
法律分析:在職兩參人員可以享受補絕瞎貼
一、給予在企業退休「兩參」退役人員生活困難補助,在企業退休的1953年底以後入伍的參戰參試退役人員,每月每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150元,所需要資金由當地財政解決,(2010年未報告)。現已達到220元。
二、在鄉和城鎮無工作「兩參」退役人員由130元增到170元。(2010年未報告)。2009年元月份起執行。現已達到衫行2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或宏嘩》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Ⅲ 參戰人員退休後有參戰補貼嗎
法律分析:
沒有。參戰退伍老兵退休後,取消了參戰補貼,也沒有建軍節、春節的慰問金。理由是,退休後有了穩定的退休金就不再享受兩參補貼了!那些在企業退休的轉業幹部們卻享受退休後的補貼,不論是否是兩參人員,據悉已經超過千元/月。這些轉業幹部退休後的補貼遠遠超過兩參人員的生活困難補貼。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三十九條 對安排工作的殘疾退役士兵,所在單位不得因其殘疾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安排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退役士兵,享受與所在單位工傷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療待遇。
Ⅳ 企業退休人員參戰人員是否享受參戰補助
說是有一個11號文(年份不詳),轉業到企業的參戰幹部不應享受,退伍士兵享受。內復員到國家機關的容幹部戰士均不享受。我屬前者,當年國企改革改垮了,破產了,失業了,但仍被取消。政策擺在哪,不管合理不合理,政策就是底線,得認。
Ⅳ 青島工齡44年退休兩參人員退休工資多少
依游滲據情況而定。退休金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等決定。44年工齡,平均繳費指數是1的情況下,可以領取44%到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兩參人員和其他人員一樣待遇,首羨沒有任何區別,按照繳納養老保險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者磨拍定。
Ⅵ 企業參戰退休人員有補助
有。
一、首先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標准基礎上沒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夠的當地財政會進行補足。 二、每個地區的發放的補助情況也不經相同比如北上廣江浙滬福建山東遼寧等九個省(直轄市)是按照40元人月進行安排的補助。還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內蒙新疆西藏寧夏雲貴川重慶青海等是按照80元人月進行補助。新疆生產兵團的補助相對來說高一點(100元人月)以上地區如果不足的部分會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補足。 三、參戰退伍退休人員還享受1-2次年的免費體檢,乘坐公共公斗亂交車火車國內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國旅遊景點都享受30%的優惠。 四、免費給予參戰退休人員90_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現補償。 五、對於參戰退伍退休軍人在軍事行動中導致傷殘的也根據制定的撫恤金標准原則執行,中央財政還對北上廣江浙滬山東遼寧福建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40元人月標准進行補助資金安排。 六、在16年的時候還對全國所有企業已經退休的參戰退休人員在個人現有養老金的基礎上,上調了10%的比例。
企業參戰人員是有補貼的,目前國家民政部門對於1955年後,軍隊改變供給制為津貼、工薪制的參戰涉核軍人都有補貼,不過參戰退伍老兵退休後,取消了參戰補貼,也沒有建軍節、春節的慰問金,理由是,退休後有了穩定的退休金就不再享受兩參補貼了。對於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人員,發放生活補助,對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中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發放生活補助。
【1】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享受到退休撫恤金,撫陸銷雀恤標准按照國家建立統籌的撫恤優待量化標准給付。
【2】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3】符合安置住房優待條件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統籌規劃、科學實施。
【4】軍隊醫療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就醫提供優待服務,並給予優惠。
【5】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優待,在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幫助。
目前,只要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參戰老兵退休後都是可以享受到上述補助的。除此以外,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總的來說,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由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兩部分組成。
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五條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殘疾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工傷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療待遇。所在單位不得因其殘疾將其辭退、解聘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十一條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隨軍的現役軍官家屬、文職幹部家屬、士官家屬,由駐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隨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駐早早軍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接收和妥善安置;隨軍前沒有工作單位的,駐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安置;對自謀職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官,其符合隨軍條件無法隨軍的家屬,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三條隨軍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條例和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撫恤優待。
第四十四條復員軍人生活困難的,按照規定的條件,由當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條件。
第四十五條國家興辦優撫醫院、光榮院,治療或者集中供養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撫恤優待對象。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優先接收撫恤優待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