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遼寧省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規定
法律分析:
各地發放職工取暖費標准都是不同,要以當地情況為准,以遼寧省為例:
1、發放標准:根據職工的職務及相對應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定採暖費發放額度。
2、計算公式:職工住房控制面積標准(建築面積)×沈陽市採暖費價格標准(元/建築平方米)×補貼系數=年採暖費發放額(元)。
3、補貼系數為100%,沈陽市採暖費價格標准(元/建築平方米)以2015至2016年採暖期採暖費標准為基數,每5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一次。
法律依據:
《中國科學院離退休幹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離休幹部所需的各項經費(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福利費、探親路費、電話費、降溫費、建房費和按規定配備汽車等項費用)和退休幹部經費(包括退休費、生活補貼費等),由所在單位列入預算。事業單位在有關事業費項目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列支;企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㈡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由誰發放
法律分析:
一、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桐凳亮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粗備標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據:
《中國科學院退休幹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離休幹部所需的各項經費(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福利費、探親路費、電話費、降溫費、建房費和局寬按規定配備汽車等項費用)和退休幹部經費(包括退休費、生活補貼費等),由所在單位列入預算。事業單位在有關事業費項目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列支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㈢ 北京市社會退休人員供暖補貼
北京市社會退休人員供暖補貼:150元/月。
北京市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政策為退休職工有取暖費應由原單位或社保部門發放,具體的金額要看各地的政策。按照中央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依據中科院、北京市的相關規定,決定按照新標准對中心在冊正式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取暖費,新標准為在採暖季(每年四個月)按每人150元,從月計發。
一、補貼
補貼是由製造商或批發商傳遞給零售商並給予其銷售職員用於主動性銷售某種商品的費用。補貼一般用於新項目、較慢周轉的項目或較高毛利差額的產品。它們經常被用來推動傢具、服裝、消費電器和化妝品的銷售。
二、北京退休供暖補貼政策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取暖補貼,每年在取暖季節隨養老金按月發放。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三、退休政策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綜上所述,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取暖補貼,每年在取暖季節隨養老金按月發放。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㈣ 退休人員取暖費標准
退休職工取暖費發放標准:一般為採暖季每月150元。各個省市不盡相同,具體標准根據政策決定。對於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
一、供暖費補助標准
取暖費補貼發放標准如下:廳級每人每年1500元;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科級每人每年900元;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高級技師每人每年1100元;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級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二、退休後怎麼降低待遇
退休人員因為退休前身份不同,判刑後待遇不同。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企業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三、寧夏企業退休取暖費多少錢
退休職工有取暖費的話應由原單位或社保部門發放。具體的金額要看各地的政策。按照中央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依據中科院的相關規定,決定按照新標准對中心在冊正式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取暖費,新標准為在採暖季(每年四個月)按150元/人·月計發放。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㈤ 退休人取暖費怎麼領取
大家都知道,在我國,對退休人員是有很多福利政策、很多補貼的,取暖費就是其中一項,但是很多人對此不是很清楚。在此,的我為大家整理了退休人取暖費怎麼領取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㈥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由誰發放
退休人員取暖費一般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發放。
發放標准一般根據職工的職務及相對應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定採暖費發放額度。
或者是根據各省市退休人員取暖費的統一標准來給退休員工發放統一取暖費。
其實法律沒有規定,北方地區退休職工的取暖費,一定要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
退休人員取暖費是指北方各省市對退休人員的一種基本養老金外的補貼。但是各個省市的標准並不統一,而且有的地區還是沒有的;不過一般只有企業退休人員才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是沒有這一項待遇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㈦ 退休人員取暖費標准
取暖費發放標準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幣。已經參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職職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對於取暖費制定的標准進行發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並且一次性繳費之後,每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按照兩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標准進行發放。在職人員取暖補貼標准為2020年10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市直機野姿關同職務等級的津貼補貼三項之和。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1、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銷睜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規定,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2、對於發取暖用品,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准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彎脊段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於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滾冊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埋譽在職工福利大斗宏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㈧ 關於北京市企業退休職工的供暖費收繳及報銷辦法
《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市 *** 令第216號)規定:「採暖費由使用者所在單位負擔的,單位應當負擔。」,沒有規定必須由單位負擔,一般情況下只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會負擔,私企沒有強制規定。
根據《北京市供熱供暖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 *** 令216號)有關規定,本院2014-2015年度供暖費報銷工作即將開始,具體通知如下:
一、供暖費支付范圍
院外自購住房(含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再上市房、承租公房、房改房等);我院事業編制在編、在崗、離退休且為房屋產權人或公房承租人的採用集中供暖方式的職工以及符合北京市的住宅沒有集中供暖設施且採用清潔能源分戶採暖方式的職工(以下簡稱「職工」)。
二、辦理供暖費報銷所需材料
1、集中供暖方式:
(1)本人所購房屋產權證的原件(沒有房屋產權證原件者,請提供購房合同原件);
(2)供暖明細單(由收費單位提供);
(3)發票原件(發票抬頭:北京積水潭醫院+職工姓名);發票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寫明單價,無正式發票的不予報銷;
(4)首次報銷的職工,還需提供購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A4紙影印件,及與供暖單位簽訂的供暖合同或協議原件。
2、清潔能源自採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熱辦統一印製的《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每個採暖季一次,影印無效,物業或街道開具)。
(2)首次報銷的職工,還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賃住房合同、所購房屋產權證原件及A4紙影印件;產權人或承租人系職工配偶的,請提交房屋產權證及婚姻關系證明(沒有房屋產權證原件者,請提供購房合同原件);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父母等親屬的無房戶職工,戶口必須與自採暖住房同一地址,並同時提交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
三、供暖費稽核相關規定
1、承租公房或產權人系我院職工的集中供暖使用者,按照[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檔案規定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報銷。詳見《標准職務職稱及面積標准對照表》。
2、自採暖報銷標准嚴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號]檔案辦理。
3、我院報銷按照北京市物價局(商)字[2001]372號檔案公布的價格標准和市 *** 有關部門頒發的檔案核准發放職工供暖費。
現在北京市報銷供暖費是在本人原工作單位報銷。這個問題還需要問你的原單位。
現在北京市大部分企事業單位都不報銷供暖費了,改為按級別發放供暖費。
可以登入北京 *** 門戶網進行相關問題的了解與咨詢。祝你好運!
北京市財政局公布從2009年1月1日起,本市實行喪葬補助費包干使用辦法,將職工喪葬補助費的開支標准從800元調整為5000元。
都在傳。
肯定會漲,一般年初出政策,然後再定細節,2月能補到位。目前網傳和去年的標准一樣
北京市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暫行物源亮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我市供熱體制和職工取暖費改革,轉換住房取暖費補助方式,理順供暖單位、取暖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三者關系,保證我市職工冬季取暖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使用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職工的冬季取暖,按照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環保總局等八部委《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城[2003]148號)等檔案改革指導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補貼發放范圍
第二條 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職工,其住宅經職工所在單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規定、沒有集中供暖設施且採取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的,憑核對證明發給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以下簡稱「自採暖補貼」)。
第三條 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是指近年來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時,按照規劃設計要求,或舊有居民住宅按照裂吵大氣治理統一改造要求,每戶單獨採用燃氣、電、燃油等清潔能源的冬季採暖方式(使用煤爐的除外)。
第三章 自採暖住宅備案及核對證明領取
第四條 負責新建居民小區或舊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單位(房地產開發商、物業管理部門、產權單位,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單位),其管理的小區或住宅採用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並符合補貼范圍界定條件的,須按如下程式為所屬居民住宅辦理確認手續:
1、物業管理單位到所屬區縣的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核對申請;
2、經區縣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對建設或改造的批准檔案以及現場核對後,報市市政管委供熱管理部門備案;
3、物業管理單位向自採暖居民住戶發放由區縣供熱行政管理部門和該物業管理單位共同認可的核對證明;
4、自採暖居民住戶需憑本市城鎮居民戶口和房屋承租或產權所屬的法律文書,到所屬物業管理單位,領取核對證明。
第五條 制發核對證明的行政部門及物業管理單位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條 主管部門對核對證明應該每個採暖季核對、發放一次,核對證明覆印無效。
第四章 補貼標准
第七條 基本補貼標准
自採暖補貼基本補貼為每個採暖季每名職工470元。
第八條附加補貼標准
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比照(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檔案確定的住房建築面積標准按下表計發;企業和部分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參照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標准由單位自行確定,其中,經房改部門核准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按核準的面積標准計發。(見表格一)
第九第 按照北京市房改政策,職工其一處採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築面積達不到標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職工自採暖補貼范圍界定條件的,可以按照每建築平方米8元的標准領取不足面積的取暖補貼。
其一處採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築面積超過標准同時另有住房符合職工自採暖補貼范圍界定條件的,只能選擇集中供暖或職工自採暖補貼中的一種方式。
其一處採用煤爐取暖的住房同時另有住房符合職工自採暖補貼范圍界定條件的,只能選擇職工冬季取暖補貼(即「煤火費」補貼)或職工自採暖補貼中的一種方式。
第五章 資金渠道
第十條 行政機關和全部補助的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
第十一條 部分補助的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按照經費資金渠道安排解決。
第十二條 符合房改政策的企業職工的清潔能源自採暖補貼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十三條 各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清潔能源自採暖補貼費用,按照現行經費渠道解決。
第六章各部門的職責
第十四條 市政管理部門是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單位提出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職工住宅的申請核對批准及備案管理工作,並制發統一的文書格式。
第十五條 財政部門負責在同級行政機關(包括民主黨派、工青婦等社會團體)、全部補助的事業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職工自採暖補貼財政預算資金;負責在同級部分補助的事業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按照經費資金渠道安排職工自採暖補貼資金。
第十六條 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市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職工住宅的物業管理單位為符合條件職工申領核對證明進行具體規定,並對物業管理單位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房改部門負責經核准住房分配貨幣化辦法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認定。
第十八條 人事部門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執行職工自採暖補貼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企業簽定勞動合同職工執行自採暖補貼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條 稅務部門負責對自採暖補貼的企業所得稅扣除問題和個人所得稅問題進行核定和解釋。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國家和北京市職工住房改革有關政策,謊報、虛報、瞞報,變相騙取財政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屬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及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監察部門負責查處,其他的由有關部門查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自採暖補貼的列支科目是「人員支出——津貼——其他津貼——取暖補貼」。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該嚴格稽核本單位職工交付的當年度核對證明,並同時稽核職工提供的房屋承租或產權所屬的法律文書。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按各部門職責進行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企業退休職工的取暖費,物業費是由原工作單位負責報銷的,但沒有檔案規定具體報銷的額度。
退休職工有退休工資,供暖費肯定有個人承擔,現在不是過去,什麼費用都要企業負擔的。
有兩條路.
1.自己付.(如果別人都不給你就虧了)
2.就不給錢.
就不給錢有供暖公司有兩條路.
1.沒事兒,供暖公司認倒霉.
2.停止給你們供暖.
停止供暖你們有兩條路.
1.忍著.
2.告他們.
告他們有兩條路.
1.找法院,法院不管.
2.找7日7頻道曝光.
最後仍是不了了之.想好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