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的意見
國資發分配(201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近年來,國有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加快推進企業普通中小學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進程,普通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偏低問題也隨之解決,但是,國有企業辦職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與地方政府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准相比,總體水平偏凱御皮低的現象依然存在。為了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盯差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經國務院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中央企業(含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企業、中央其他部門所屬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中央企業要認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本通知所稱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國有企業舉辦的職業學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學校、技工學校和幼兒園等。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是指從國有企業舉辦上述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具體認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負責。企業所在地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之拆態後退休的教師,原則上應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三、對於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 基本養老金 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的名義予以補齊;實際發放額高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現有渠道發放。 四、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各地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人數和財力狀況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五、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生活補貼可以藉助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確定發放方式。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發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算。 六、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導、督促各地(州、市)政府和各企業做好有關工作。要設立工作機構,明確牽頭部門和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協同配合;要明確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做好退休教師資格審核認定、生活補貼標准確定、人員統計和經費測算以及補貼發放等項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范操作,確保在2011年教師節前全面落實到位。 七、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在實際操作中,要針對可能出現的攀比上訪問題,認真摸底排查,制定工作預案,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人員,要給予幫扶救助,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本通知後,要將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和聯系方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並於次月起的每月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建議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Ⅱ 國企改革時,強性被企業內部轉崗後退休就不是教師了嗎
在2000年初的國有企業改制中,原來在企業設立的「技工學校、職業學校」等政府承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退休教師待遇原來是按照企業退休人員待遇計發退休金的,退休待遇較同類事業單位教師相比偏低。經過多方努力,2011年國務院國資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依據《教育法》為此專門發布了《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 》(國資發分配(2011)63號),首次提出將這部分教師納入事業單位教師的退休標准,江蘇省國資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1年也發布了《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蘇國資[2011]88號),近期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貫徹落實上述文件也發布了寧國資[2013]177號《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實施意見》。
該《實施意見》所稱國有企業職教幼是指「從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包含了國有企業舉辦職教幼教停辦撤銷後「內退且未轉崗、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教師」,但不包含停辦撤校後留企轉崗、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教師。引起了留企轉崗教師很大的爭議。主要爭議在於:
1.文件認定范圍有疏漏
同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教師,即便教齡再短因停辦教育機構撤銷選擇內退的教師,不再為國企做貢獻,在享受內退待遇的同時,還可在社會上從業取得收入,便能落實教師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而教齡再長,因停辦撤校而被迫轉崗的教師(即使教齡是職業生涯最長工齡)由於服從組織安排,繼續為國企做貢獻,反而不能享受事業單位教師退休待遇。文件制定的初衷是照顧從事教育一線崗位的教師,而在企業教育崗位即使工作了一輩子,只要沒在教育崗位退休就不能享受教師的任何待遇,顯失公平。事實上,內退教師和轉崗教師都是在企業辦的退休手續,內退教師和轉崗教師一樣原來都是企業人員,現在卻是完全不同的待遇。
根據國家63號文和南京市《實施意見》「認定工作」的解讀,「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是指從國有企業舉辦上述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具體認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負責。」也就是說,認定必須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具有教師資格,二是在教師崗位上退休。本次「認定」工作將教育機構撤銷後「內退」的教師列入了政策的范圍,理由是未轉崗,而教育機構撤消後執行國家政策被迫留企轉崗的教師卻不在此列,因此引起了很大爭議。
認定工作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歷史遺留問題也很復雜,還原歷史真相,內退教師有教育機構撤銷等客觀原因,也有個人主觀原因要求享受內退待遇,無論主觀、客觀原因如被認定,即將又一次享受教師待遇。而留企轉崗教師不僅是客觀原因造成,而且是被企業認定的較優秀的人員,故撤銷教育機構後才能被分配到其它崗位。留企轉崗教師默默承受的是失去專業崗位、專業職稱、增加職業轉換成本、從頭做起、收入偏低的現狀,這次又被排除在認定范圍,顯然有失公平公正。任何政策的制定都具有導向性,有用的人服從組織分配反倒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就不能起到鼓勵發揮「正能量」的作用。再者,教育機構不存在了,無論內退還是轉崗都沒有繼續從事教育工作,內退人員在企業退休,留企人員也在企業退休,其本質一樣,認定卻大相徑庭,同為國企教師,一個享受兩次退休待遇,一個承受兩次改革苦果。
2. 教齡才是衡量教師對教育事業貢獻大小的客觀依據
教齡是對教育事業的數量貢獻、職稱是對教育事業的質量貢獻,《實施意見》不考慮教齡這一教師的 「重要指標」,只強調在「教育教學崗位退休」這一「形式」,造成了任教期限短的好像整個職業生涯是教師,任教期限長的好像沒當過教師,忽視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的長期貢獻,人為割裂教師隊伍,無從體現《教師法》「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教師」。只給一部分人落實教師退休待遇而無視教育事業培養人才是所有教師共同努力的成果這一客觀事實,是對轉崗的教師不負責。國企教師是公辦教師的特定歷史形式,撤校留企教師個人盡到了其應盡的教師義務、遵循了國家的改革需要和服從了企業的經營安排,也應該按照教齡的年限享受「地方政府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 給予撤校留企教師落實退休待遇。
界定是不是教師,該不該落實教師退休待遇,應以《教師法》為准繩,參考勞動保障有關的勞動年限慣例,企業特殊工種8年,不論從何崗位退休都按特殊工種辦理;連續工作十年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繳費十五年可領取退休金,可以類比教齡達到相應年限,就完全可以對教師身份加以定性。只落實「內退教師」不落實「轉崗教師」待遇顯失公允。
3. 《實施意見》沒有真正體現「妥善解決」的政策目標
《實施意見》將「內退」納入落實退休待遇范圍、不到法定退休年齡也算作「退休」,那麼「轉崗」教師因停辦撤校這一國企政策被迫離開教師崗位,同樣應視作從「教育教學崗位退職」。 國企根據經營需要從實用性、針對性角度辦學,教師也只能按需從教,國家政策就不能脫離企業實際,只求形式,強求教師像事業性學校那樣保證在退休前一定有教師崗位上。如果如此,政府首先應出面在撤校後安排國企教師到其它政府教育機構去繼續教師工作,如不安排就可理解為默認「教師退職」。《教師法》早已客觀地預見和闡述了「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 在教師崗位上退休或內退,年限不一定就長,不能說明就是終身從事教育事業,而轉崗留企教師則教齡很長,不能否認其對教育事業的奉獻,因此應以實事求是態度客觀的看待教師認定問題。
內退教師和轉崗教師在同一國企職教幼教機構、同一時期任教,在同一企業辦理退休手續,只是停辦撤校後的去向不同,應該無差別地按照《教師法》都得以被「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國企教育機構的舉辦和撤銷都是國家決定,落實教師待遇國家理應出台完善的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國企教師退休待遇,不再拖延歷史遺留問題。
鑒於上述疏漏與矛盾,提出修訂文件建議如下:
1.重新修訂「認定范圍
由於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撤校是政府行政行為造成,使得一部分教師被迫轉崗脫離教師崗位,因此應該補充實施細則,將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撤校留企轉崗教師納入「認定范圍」,取消以是否「轉崗」為界定的標准。
2. 採用以「教齡」為標准界定是否應享受教師退休待遇
以教齡為界定標准最為客觀和無爭議,對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撤校留企轉崗教師可按照政府舉辦的同類教育機構同類退休教師的教齡、職稱落實教師退休待遇。主要依據是在1994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教師法》中第三十條:「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轉崗教師應屬於「退職」范圍。
Ⅲ 我想知道:天津 關於國資分配發(2011)63號文件實施細則,誰能告訴我
天津市妥善解決國有企業
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教育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
保障部等四部委《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
問題的通知》(國資發分配〔2011〕63號)要求,妥善解決我市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
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國有企
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偏低的問題,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協
調配合、扎實推進,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切實維護我市的社會和諧與穩定。
二、主要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教師待遇的規定,經過
全市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力解決我市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
休教師待遇偏低的問題。
三、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范圍界定
(一)從國有企業舉辦的職業學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學校、
技工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機構中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包括
在上述機構中原先從事教學工作、後經組織安排在原學校管理崗
位上工作並退休的教師;不包括從教育教學崗位轉崗從事其他非
教育教學崗位工作並退休的人員。
(二)國有企業所辦高等教育學校,如高職學院、職大、電
大、夜大、函大、成人高等繼續學歷教育機構及黨校等機構的退
休教師。
(三)在改制重組(包括關閉破產)的國有企業所辦職教幼
教機構停辦撤銷前退休的教師;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內退但未
轉崗、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教師。
(四)對於現仍在崗、尚需一段時間方退休的國有企業職教
幼教教師,待正式退休後再解決其待遇問題,具體辦法比照本方
案另行制定。
四、資格認定
(一)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須先對退
休教師進行資格認定。資格認定的基礎性工作,由舉辦職教幼教
機構的國有企業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企業實施。
(二)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資格審核認定:凡在《教
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實施前退休的教師,根據其
個人檔案記載的職稱、任教經歷等相關資料核實認定;在《教師
資格條例》實施後退休的教師,原則上應具備教師資格證書,情
況特殊的,應結合其個人檔案記載的職稱、任教經歷等相關資料
綜合核實認定。
(三)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資格審核認定結束後,都
要在舉辦職教幼教機構的國有企業(或主管部門)公示7天以上,
接受群眾監督。
五、補貼核定發放
(一)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
外項目補助,低於所在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
準的,經過核定後的差額部分,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予以補齊;
實際發放額高於所在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准
的予以保留,仍按現有渠道發放。
(二)本方案所稱所在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是指
出資舉辦職教幼教機構的國有企業具體坐落地所在區縣人民政府
舉辦同類教育機構的同類人員。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
補貼僅限於補齊本方案所明確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與所
在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的退休待遇差額,不包括醫療
保險待遇及其他非貨幣補貼等。
(三)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統一由當地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發放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算。
六、實施步驟
(一)自即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對市國
資委監管的國有集團公司、各區縣所屬國有企業和中央駐津企業
開展以職教幼教為重點的國有企業退休教師基本情況調查。
(二)自2011年12月1日起,根據摸底調查匯總情況,審核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資格,結合天津市教育系統職教幼教
教師績效工資改革,研究確定需要解決待遇問題的退休教師規模
及發放生活補貼所需的資金額度,然後撥付有關部門統一發放國
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補貼。
七、職責分工與要求
(一)市國資委負責牽頭組織。負責全市范圍內的國有企業
職教幼教退休教師情況調查及匯總;指導各集團公司做好職工思
想工作;向國務院國資委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市教委負責除國有企業所辦技工學校以外的國有企業
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資格證書審核認定工作。
(三)市財政局負責全市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
遇問題涉及的總體經費測算、籌集以及補貼資金確認工作,並與
財政部銜接,爭取中央財政的專項補助資金;確保補貼資金的及
時足額撥付與監管。
(四)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國有企業所辦技工學校退休教師的
資格審核認定、教師生活補貼標准確定;負責組織各區縣社會保
險經辦機構嚴格按照有關程序、標准和要求,認真做好國有企業
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的發放工作,並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
用。
(五)各有關企業要深入細致做好解決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
遇問題的各項工作,對遇到的各種特殊情況和問題,必須妥善處
理、慎之又慎,確保穩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Ⅳ 2011國務院國資委63號文件對我這種有30年教齡的老教師,卻在退休前3年學校被取消了,被迫轉崗的如何解決
在這里我必須指出2011年國資委63號文件存在嚴重的瑕疵,並不完善,沒有細化區別對待在國企改革過程中被「關、停、並、轉」的企業辦學機構的退休教師待遇問題,而一味的強調「轉崗的不行,買斷的不行」,這樣對待我們,顯然有失公平。
我請求中央政府考慮調整這一政策,按照教師的教齡來區別對待。可以出台細化區別對待的政策,例如:有10年教齡的國企退休教師如何對待;有20年教齡的如何對待;有30年教齡的如何對待;受到過各級黨和政府表彰的英模式優秀教師如何對待等細則。
我請求廣大網友轉載我的「論文」,請求熱心媒體報道我們這群國企退休教師的命運。我希望有位「青天」為我落實相關政策,認定我的教師資格。讓我這個有著30年教齡的,「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的老教師,老黨員在風燭殘年的寒冬里能夠享受到黨和政府帶給我的溫暖。
Ⅳ 我的條件符合國資委 《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的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中的教師條件嗎
本通知所稱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國有企業舉辦的職業學校、成人版初等中等教育學校、技工學權校和幼兒園等。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是指從國有企業舉辦上述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具體認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負責。企業所在地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之後退休的教師,原則上應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你在國企當過教師,但不是從國有企業舉辦上述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建議去當地政府咨詢一下。
Ⅵ 我是企業改制幼兒園一名員工,下崗後一直在外從事幼兒教育至退休,能享受國資委63號文件嗎
幼兒園關閉前內退、未轉崗,1年後正式退休的幼教老師: 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落實國資委(2011)63號文件,卻對在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內退但未轉崗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教師不納入解決待遇的范圍,我深感不解。 我是一名上海市廠辦幼兒園教師,在農場工作七年多,1982年頂替進上海正泰橡膠廠,廠里安排我在幼...教崗位上,當幼兒園教師,從事幼教工作這么多年,由於自己不斷學習、取得了中等幼教專業畢業證書,獲得了教師資格證書,聘為一級教師。自認為在企業幼教崗位上盡心盡職,為幼教事業做出了應有成績。 1998年企業體制改革,決定關閉廠辦幼兒園,按規定幼兒教師法定退休年齡是55歲,但企業規定凡滿45歲,由職崗轉為工崗,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當時只要趕上45歲,就可以體面地退休,享受正常退休待遇,這次可以落實政策,而我的年齡只差1年多,我內退了,但未轉崗,到了2000年11月,我45歲正式辦理退休手續,退休證上明確、清楚的寫明為幼教老師。 這次上海華誼集團明確表示我這種情況不納入解決待遇的范圍,這次打擊不亞於1998年企業要我在幼教崗位上內退的打擊,因為那一次,畢竟是為企業改革作出的犧牲。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2011年8月8日題為「統一思想認識,抓緊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講話中明確指出:「在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內退但未轉崗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符合《通知》要求條件的退休教師,一並納入政策范圍」 。上海市是否可以不執行國資委文件精神。 我認為從情理上也應當包括因企業改制在教師崗位上內退教師,事實上,在當時企業改制的特殊形勢下,由於企業幼兒園關閉,幼教由職崗轉為工崗,45歲辦理退休和45歲以下先內退後辦理退休,從嚴格意義上,都不是教師法意義上的退休,而是特定歷史環境下改革需要,二者在實際意義上無多大區別,都為企業改革作出了犧牲。現在硬要把幼兒園關閉前,先內退,未轉崗,後辦退休手續,退休證上又確認為從幼教崗位上退休的教師,排除在幼教老師隊伍之外,我認為與情與理難以誠服。 我是一個顧全大局的人,也是一個希求公正、公平的人,1998年深化國企改革,從教師崗位上內退,我強忍委屈,深明大義,這一次是又要從名義上,道義上把我踢出教師隊伍,是傷害了一名多年從事教育工作,終身服務於教育事業的普通教師的心。加薪無所謂,傷心更難受,不要把落實國資委(2011)63號文件演變成為傷害許多終身從事教育事業教師的行為。我期待一個答復。 此致 見諒 盼復 正泰橡膠廠幼兒園教師 徐巧珍 2013-8-1
Ⅶ 關注中央63號文件《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的通知》的實施進展情況
我也是一名企業幼教,干啦22年幼教,也沒有教師資格證,於2015退休,我內今天知道有這個文件,退休工容資太低,退休三年,長工資三年才2千元,哈哈,我們這里地方老師才退就6千多,同樣干啦一生幼教相差也大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