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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用了退休人員需要什麼

發布時間:2023-08-23 03:24:37

『壹』 聘用退休員工該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簽一個僱傭性質的合同。內容實際上也很簡單,說明聘用崗位、聘用薪水、工作要求、責任事項、聘用期限等,依退休人員是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而定。對於已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員來說,其再就業歸屬勞務關系,該退休人員只能與企業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貳』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簽訂什麼合同

【法律分析】
聘請已退休人員應簽署勞務合同
退休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再次被用人單位再次聘用的,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該協議為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照簽訂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用人單位解除與退休勞動者,不用按照相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用替返聘退休人員繳納五險一金,但是需要為他購買意外險。返聘退休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以外事故,可以參照當地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叄』 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還用交社保嗎

法律主觀:

對於 退休返聘人員 繳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 工傷保險條例 》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 離退休人員 可以 享受工傷待遇 ,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而養老保險方面國家《 勞動合同法 》規定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 繳納養老保險 。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肆』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簽訂什麼合同

聘請已退休人員應簽署勞務合同

退休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再次被用人單位再次聘用的,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該協議為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照簽訂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伍』 退休人員還能在原單位就職嗎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我們的年齡已經渣陸宴到達了退休的年紀,最好是及時的辦理退休手續,有很多退休人員還想要繼續在原來的單位工作,這個時候應該辦理怎樣的手續?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
一、退休人員還能在原單位就職嗎需要什麼手續
一般來說,如果是黨政機關的幹部或者是一些事業單位以及一些國企的退休,那麼除非有特殊的專項特長或者是經過單位統一批準的,否則一般是不會返聘的,而大部分民營的企業只要單位有這方面的需求,即使在辦理了退休之後也可以繼續回去工作。
具體來說不能返回原單位繼續上班的人員分為以下幾種,首先是黨政機關的領導在退休之後,如果上級部門沒有進行批準的話,也不能夠在外面兼職或者是在企業上班,並且級別等級越高對該類人員的限制就越嚴格,其次就是一般的機關事業單位的普通幹部在退休之後原單位是不能夠在返聘的,但是如果是有自己的專項技術特長或者是一些領域的專家,那麼經過批准之後是可以延長自己退休的時間,最後一種就是大型的國企的領導,如果在退休之後想在外面兼職,必須要經過上級的部門進行批准。而這些國企的普通職工一般在退職之後,原來的單位是不允許返聘的,但是可以在人才市場上進行自由的應聘。
二、相關法律知識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2、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悉做位負責組織。
根據上述規定,國稅函[2005]382號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如銀「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應同時符合上述4個條件。

『陸』 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還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嗎

不需要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公司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屬於勞務合同。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

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每個地區繳納社保的標准不同因此各地的公司社保繳納標准也不同。以湖南長沙公司社保繳納標准為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繳費比例為0.3%;

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56%,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不繳納;

其中職工本人月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個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按300%核定個人繳費基數。當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大於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時,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柒』 退休政策 公司聘請退休人員需要什麼手續

我們都知道工作也是有年限的,當一位職工到達了一定的年齡後,就可以辭去工作在家裡安心養老了,但是有許多的人才公舉察衫司並不希望他們離職,同時職工也想繼續在崗位上再堅持一段時間,這個時候公司就屬於聘請的退休職工了,當然這時需要辦理一些手續的,那麼今天小班就給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公司聘請退休人員需要什麼手續
對於已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來說,其再就業歸屬勞務關系,只能與企業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與企業的的法律權利和義務由聘用協議與《民法通則》、《合同法》正腔等我國民事法律規范確定。我國《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也就意味著超過參保年齡了,所以這類人員即使再就業,也不存在繳納社保的因素。因此,對於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後再就業的工作期間生病,單位承擔什麼責任,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了。
二沒鍵、聘請退休人員的條件
1、制定返聘人員的年齡要求:按以上退休年齡至多少歲以下。
2、符合健康標准及入職體檢,體檢項目包括:五官檢查、血壓心率檢查、肝功能檢查、結核檢查等,並定期體驗。
3、對返聘人員進行調查(社會關系、工作經歷、職稱等),是否符合。
三、返聘老員工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保證老員工退休手續完成;
2、用人部門、人力資源、擬返聘老員工,溝通交流,確認返聘老員工身體狀態、心理需求、工作內容、工作職責、勞動時間、薪酬、加班工資等核心內容達成共識,簽訂勞務合同。
四、簽訂返聘協議
1、明確聘用期間的工作崗位、薪資報酬、福利待遇等權利與義務關系。
2、明確協議時間:一般為一年一簽,協議期滿後視其工作業績與體驗身體健康狀況決定是否續簽,續簽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3、保險約定:返聘人員不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為了避免發生意外後公司的賠償風險,採取用商業保險代替方法降低風險。
4、其它約定:合同期滿後公司無須支付退休補償或補貼。

『捌』 公司返聘離退休人員,必須要為員工繳納商業保險嗎

公司返聘離退休人員,必須要為員工繳納商業保險嗎

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1.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2.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3.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5.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離退休人員該不該繳納醫療社保

樓上說的是對的,而且如果只交了一兩年就能永久享受那麼就對那些現在還在職且還投保的不公平,社保是誰投入保誰,投得多保得多,這是公平原則,或者以後社會發展不用投保也能有養老金和公費醫療,象很多外國項一樣

武宣招聘離退休人員嗎

武宣城東工業區沒看到有網上招工信息,建議你直接去武宣城東工業區那邊的招聘公告欄里去找找招工信息,具體的待遇要求上面都有的。

公司離退休重陽節活動離退休人員發言稿

怎樣寫發言稿
發言稿的寫法比較靈活,結構形式要求也不像演講稿那麼嚴格,可以根據會議的內容、一件事事後的感想、需要等情況而有所區別。常見的形式有:
①開門見山提出本人要談的問題及對問題的看法,然後說明理由,最後照應開頭對全 *** 簡明的總結。
②直接寫出要講的問題或意見,可用序號1、2、3等表示,問題講完,即告結束,不寫開頭和結尾。
③匯報經驗、情況的發言,內容比較系統,它包括情況敘述、經驗介紹、體會收獲等,這幾方面的內容要連貫地寫出來,構成一篇比較完整的文章。
寫發言稿和演講稿相似,寫發言稿時,要注意三點:
①觀點要鮮明。對問題持什麼看法,要明確表態。對尚未認識清楚的問題,要實事求是的說明; 如果是匯報性的發言,要中心明確,重點突出,不必面面俱到。
②條理清楚。一篇發言稿要談幾方面的問題,每一方面問題要講哪些條目。都要安排得有條有理,讓人聽起來容易抓住重點。
③語言簡潔明快。發言要直接面向聽眾,所以,發言的語言一定要簡潔明快,盡量不使用啰嗦的句子,更不要使用一些深奧的詞句,最好運用大眾語言。

離退休人員返聘是否能構成貪污罪主體

可以構成貪污罪的主體
我國1997年《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對貪污罪的主體作了新的規定,即將貪污罪的主體限定為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依照《刑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貪污罪的主體包括:國家工作人員;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2款規定:「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返聘是—種臨時用工,不與原單位形成固定的勞動關系,不具有行政性和隸屬性,屬於委託人員。即屬於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故,其行為符合貪污罪的構成要件,應認定為貪污罪。

公司必須為退休人員購買意外商業保險嗎

應該沒有這個規定吧,其實意外險也不貴,如果你開公司,可以用這個來做福利,提高員工對公司的認可度。

離退休人員工傷如何處理

離退休人員,不是企業職工,不會發生工傷的,如果返聘後有其它意外傷害,只能按人身傷害處理。

離退休人員有醫保摺子嗎

達到法定繳費年限的,退休之後可以不繳費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保卡按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按時打錢。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

離退休人員想創業怎樣辦?

你好,對中式快餐感興趣嗎?

離退休人員是編制內職工嗎

已經離退休,就不屬於單位的職工了,歸屬社保發放退休費,現在企業只是代管一些管理工作,逐步會納入社區管理。

『玖』 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需要交社保嗎

法律主觀:

關於是否為 退休返聘人員 繳納社會保險問題社會保險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故針對此二者進行分析,1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 工傷保險條例 》及《江蘇省實施辦法》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如:《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29條規定:「家庭個人僱傭的人員、到單位實習期間的在校生、離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員不屬於工傷保險調整范圍。」《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第19條第三項則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屬於工傷待遇的排除范圍,其 工傷認定申請 不予受理。」《北京市實施辦法》第21條規定:「工傷認定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瞎猜定為職業病之日起超過1年提出申請的;二受傷害人員是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或者超過 法定退休年齡 的;三屬於《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不過也有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 工傷保險待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作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9號文件第4條中也規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有條件的聘用單位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可為聘請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購買聘期內的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從上述中可見,各地並未明確強制規定受聘單位必須要為退休返聘人員 繳納工傷保險 ,其中南京、廈門、北京等地已明確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辦發〔2005〕9號文件,規定了離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可參照執行。2關於養老保險方面: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 繳納養老保險 。因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第44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肆神蘆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合同終止 。」由此觀之,立法者認為:因退休而終止的勞動合同意味著勞動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的終止,否則無需強行終止期限未屆滿的勞動合同,但其前提是勞動者退休時能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部《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中也明確:「離退休人員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被再次聘用時,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裂帶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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