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金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強制執行。 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B. 法院能執行養老金嗎
退休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凳檔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塵粗拍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民事訴訟法(2012年)針對法院能派羨執行被告養老金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C. 法院能執行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可以。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養老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對於被執行的離退休人員,在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作為退休人員的統一分配機構,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減被執行人的法定收入。可以強制執行退休金。《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退休金或者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以參照當地有關標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D. 如進入執行黑名單,以後養老金賬戶中的錢會被扣嗎
如果等你可以領取養老金時,仍在執行黑名單,那答案是——會的。
退休金也是你名下的財產,當下你取不出來的時候,法院並不能去執行。但若你一直沒有銷案,等到你可以領退休金的時候,法院就會劃走大部分去抵債。
拓展資料:
當被執行人是退休員工的時候,是可以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的,一般情況下,如果被執行人沒有使用特別強烈的手段抗拒執行是不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被執行人怎麼扣養老金
被執行人有退休工資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其退休工資收入。但應當給其預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退休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
E. 失信人員能領取養老金嗎
失信人員領取養老金要分具體情況:
1、養老金屬於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如果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則失信人員不能領取;
2、法院會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3、交到社保基金里的錢,按規定,如果這筆錢在社保還沒有發放的時候,法院是不可以執行的,因為這個錢,從性質上講,只要交了,就是屬於國家的。
社保到期,發放退休金時,法院可以在預留其基本生活費後:
1、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是其固定合法收入,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中所提到的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是不同的;
2、作為被執行人的離退休人員,在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法院有權依照民訴法第222條和最高院的有關規定要求作為離退休人員發放機構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離退休金,但必須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
3、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拒不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3條規定,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F. 法院可以執行養老金的賬戶嗎
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養老金的。公民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對於被執行的離退休人員,在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作為退休人員的統一分配機構,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減被執行人的法定收入。
一、不能強制執行的財產如下:
1、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
3、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的物品;
4、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5、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二、當事人被法院強制執行會被限制以下高消費: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G. 養老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養老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對於被執行的離退休人員,在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作為退休人員的統一分配機構,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減被執行人的法定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