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癌症社保給報銷嗎
癌症社保給報銷,具體如下:
1、社保報銷的范圍包括普通門診、住院、慢性病及大病門診;
2、惡性腫瘤享受大病醫保,癌症可以申請大病醫保,化療葯物毒性斗肢鎮很大不能將癌細胞殺死只能是按照比例殺死癌細胞殘余癌細胞在患者身體虛弱免疫力尋醫問葯。得了大病如癌症醫保卡可以保銷,報銷50%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空粗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飢缺)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❷ 退休職工大病救助政策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大病救助政策內容如下:退休職工申請大病救助,可以進行補助的疾病種類有:各類癌症、急、慢性腎衰、骨髓造血幹細胞移植、肝功能衰竭;糖尿病晚期、系統性紅斑狼瘡、人工關節置換、臟搭橋術、肝功能衰竭、嚴重燒傷、眼角膜移植、心臟瓣膜置換手術、顱內手術、冠心病、心臟、肝、腎、胰腺移植等。其中,對於一些符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❸ 退休職工發生癌症等大病怎樣報銷醫療費用
退休職工大病醫保的報銷流程如下:1、大病患者住院後,首先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2、門診醫療費用需要按照規定時間申請報銷,肝硬化等23種病門診報銷一年有兩次申請機會,白血病等7種病則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請機會。申請白血病等7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和相關所需材料,於每季度末到選擇的首診醫院醫保科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參保人填寫相關表格。首診醫院醫保科對符合規定的門診慢性病患者發放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並按照相應的時間享受相關待遇。
❹ 退休職工大病醫保怎麼報銷
職工大病醫保的報銷辦法是在病人出院或者轉院之後進行報銷,參保人員需要持醫療保險卡在當地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所花費的醫葯費用可用卡直接結算。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辦理退休的流程: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❺ 退休職工醫保大病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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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大病醫保報銷方法
職工大病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及繳費時間
單位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單位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按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職工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由單位代扣代繳;根據京勞險發[1998]102號文件規定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單位,均要從1998年7月1日起補繳大病醫療保險費,1998年7月1日以後成立的單位,自營業執照下發之月起補繳大病醫療保險費。
外商投資企業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以上時,以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90%為基數。
職工醫保大病報銷范圍
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或非工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30日累計的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於職工醫保大病報銷的范圍。具體的職工醫保大病報銷費用包括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治療的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器官移植後服抗排異的門診醫療費用等。不屬於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包括:在非定點醫院就醫但沒有辦理轉診手續的、職業病、工傷或工傷舊病復發、交通意外傷害、因本人違法造成的傷害、食物中毒、自殺、醫療事故的傷害等產生的醫療費用,以及按國家和當地規定應當自理的其他醫療費用。職工醫保大病報銷標准職工醫保大病報銷費用採取分檔計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具體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標准如下:1、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報銷范圍內費用的90%;2、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報銷范圍內費用的85%;1萬元(不含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報銷范圍內,費用的80%;4、3萬元(不含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報銷范圍內的85%;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報銷范圍內費用的90%。
職工醫保大病報銷支付限額
對於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支付限額,我國各地的標准因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都不盡相同。但近年來,為了從根本上解決職工「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提高廣大職工醫療保障水平,我國各省市都大幅度提高了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支付限額,從起初的幾萬元,提高到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如北京市職工大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額度由之前的17萬提高到現在的30萬,南昌市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年度支付限額提高到32萬元,而無錫更是實現了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上不封頂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