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聘用退休人員辭退要賠償嗎
公司辭退已退休員工不需要賠償,因為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紀後,員工與勞動者的合同終止了,這種接觸勞動合同關系是正常合理的,所以不存在支付賠償金的問題,如果不是退休人員的話那就要看具體情況了。㈡ 退休返聘人員辭退
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隨時辭退。如果簽訂了聘用合衫旅同賣森,應該按照合同規定予以辭退。當事人在聘用合同中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為此時二者簽訂的中塌畝並不是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十五條、第二十八條
㈢ 退休返聘人員被辭退有賠償嗎
退休返聘人員和臨時打工者是一個性質,單位需耍就去干,不需要就走人,不存在賠償這一說法。
㈣ 聘用退休人員辭退補償
聘用退休人員辭退補償: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繼續工作的,不屬於勞動者,所以辭退怎樣補償,要看雙方的約定,如果聘用單位與被聘用退休人員雙方簽訂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約定了解除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單位符合該支付情形,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予以支付。如果沒有約定的,不需要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五條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㈤ 退休返聘人員可以隨時辭退嗎
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隨時辭退。如果簽訂了聘用合同,應該按照合同規定予以辭退。
對於是否賠償,如果聘用單位與被聘用退休人員雙方簽訂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約定了解除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單位符合該支付情形,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予以支付。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