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1,向上司提出離職申請,按法律喊旦螞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申鄭埋請。2、在離職申請通過後,與同事做好工作、工具物品交接。3、去公司人資組結算工資。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2、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㈡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1、《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內企業、事業單位容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年齡: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㈢ 破產企業一般職工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1) 法定退休年齡:
正常情況下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即可退休;
從事內井下、高空、高溫、特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 特殊提前退休政策: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經國務院批準的兼並破產基礎上中非試點城市的有色金屬、煤炭、核工業資源枯竭礦山和地處偏遠的軍工業中,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職工,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退休。
㈣ 政策破產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政策破產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周歲。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回退職的暫行辦法》和《答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㈤ 國企破產失業人員退休新政策
對於破產企業的職工,如果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仍然可以向其他企業職工一樣按時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在國家的退休政策規定中,並沒有單獨對破產企業的職工作出規定。
按照相關地方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如果破產企業有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的,優先在清算資金中繳納養老保險;沒有清算資金的,可由當地酌情予以核銷;由清算組織生產自救,或繼續留守並繼續發工資的職工,應按照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破產企業職工在企業破產之前,國家養老保險制度還沒有實施之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費繳費年限,與後來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企業破產之前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與破產後新就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或是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為繳費年限。
1996年個人賬戶建立之前,破產企業的職工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工齡或是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年的,按照各地的規定是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但在1996年之後參加工作的職工,無論是否屬於破產企業,繳費年限最低必須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能辦理。
對於破產企業職工提前辦理退休的規定分為哪種情形?
一是符合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的規定,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
二是在國有企業破產前具有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的人員。按照四川的規定,國有破產企業的職工,在企業破產之前,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並從事國家工種規定的工作年限的,原始檔案記載清楚,企業破產以後,不管是到其他企業就業還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都可以申請按照特殊工種提前辦理退休。
三是在破產企業工作的女性職工,如果在國有破產企業之前是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在其他單位就業時仍然是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按照55歲辦理退休;如果新單位就業是工人崗位,只要在新崗位工作滿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新崗位女職工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是在破產企業工作的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待遇領取地所在設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繳費年限滿國家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應當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的12個月內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總結:國家和地方對於破產企業的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和辦理退休並沒有單獨的規定,但在各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中,對於破產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有一定的規定。仔細研究這些規定,並沒有任何特殊之處,總體上破產企業的職工還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三條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㈥ 2022年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新規定
1、《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八周歲,女年滿五八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遲者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2、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年齡: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2020年未出台延遲退休年齡的法律、政策,目前仍執行的是上述法定退休年齡。根據《社會保險法》第15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而關於2020年企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相關文件。根據國務院出台的《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羨旦磨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兄斗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㈦ 破產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建議你先說明一下你問哪裡的規定,各地政策不一樣。
對於計劃內破產企業問題,各地主要根據《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 這個文件制定地方政策的,你可以去網路一下全文。
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堅決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行為,現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范圍僅限定為: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但此項規定與前款規定不能同時適用於同一名職工。 對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條件的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及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隨意降低,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
㈧ 企業破產職工退休年齡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