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以後還能補以前工齡嗎
退休時未補現是不能補的,要補是只能補96年以後的,養老金中是按你的繳費年限和指數算回的,沒有什麼工齡工資,只答有96年前參加工作的工齡是視同繳費年限,這部份叫過渡養老金96年後參加工作的無該項,也可說是工齡工資,是憑檔案中的招工表和分配表或所簽合同的日期來確定工齡的。你以前在這個單位工作但臨時工是不建檔,就是單位給你出證明都是無效的。你500多養老金可能是當地規定的最低養老金,比按你的繳費年限及指數算出的養老金高多了你可詳見你的裝飾計算表,96年到今有17年能補1年也是拿來這個養老金補是無意議的
B. 已經退休的工人,現在才發現工齡不對,可以補辦的嗎工齡和退休金是掛鉤的嗎
可以補辦,工齡和退休金掛鉤。
在辦理退休時,需要填寫退休審批表,上面會對繳費年限(現在沒有工齡)做出核定,會看到的,並且需要簽字,一旦批准退休,輕易是不能改的。如果有確鑿證據,可以到社保局申請核定。繳費年限和領取退休金的多少,是有關系的,繳費年限長,會多領取養老金。
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以來,對應繳未繳的時間,在計算職工退休待遇時不視為繳費年限,而不涉及工齡計算或更改問題。
對於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應以本人檔案中的一貫記載或組織結論為准,嚴禁弄虛作假和隨意改動。對需要更改工齡的,退休工人應報縣和縣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
(2)退休人員補工齡必須同單位嗎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