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離退休幹部黨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有什麼具體規定
黨費收繳:
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十八條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1)離退休人員黨組織經費保障擴展閱讀: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
離休指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離休是我國幹部退休制度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可以離職休養。
『貳』 如何加強離退休老幹部黨支部建設
1、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對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委老幹部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組織部門,特別是老幹部工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立足全局和發展的高度,引導有關部門充分認識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支部建設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離退休幹部黨員教育工作,把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時解決工作難題,切實做到認識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縣委老乾局首先要真正把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配合縣委組織部認真抓好落實。要根據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任務,實施分類指導。縣委組織部要將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總體規劃,做到與其它領域的黨建工作一同部署、規劃、考核和表彰,督促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經常過問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情況,分管領導定期聽取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工作匯報,掌握情況,溝通思想。認真研究解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在活動經費、學習資料、活動場所等方面給予充分支持,積極為黨支部開展工作提供保障。
2、靈活組織設置形式,確保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應建盡建。離退休幹部黨員的組織關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單位,並單獨建立離休幹部黨支部或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離退休幹部人數較多的單位,可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總支;離退休幹部黨員人數少或居住分散的系統,不具備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條件的,可採取與在職黨員或同一系統、不同單位的離退休幹部黨員建立聯合黨支部;部分改制企業黨組織關系已經實行所在地管理的要明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黨組織隸屬關系,或者隸屬上級主管部門黨組織,或隨同本單位黨組織隸屬關系一並轉移。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採取離退休幹部黨員的組織關系與人事檔案、行政隸屬關系相分離的方式,在社區設置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把離退休幹部的組織關系轉入居住地黨組織,隸屬街道黨組織管理,及時將改制和破產企業中分離出來的離退退休幹部黨員和少數腰包黨員編入黨的組織,保證他們按規定參加組織活動,不讓一名黨員游離黨組織之外;安置在農村的離退休幹部黨員,可以以鎮為單位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以行政村為單位建立離退休幹部黨小組;在徵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也可將黨員的組織關系轉至行政村黨支部,接受行政村黨支部的管理。
3、選好配齊支部班子,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規范開展活動和有效發揮作用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根據形勢需要,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班子也要提倡相對年輕化,以利於支部建設和組織生活的順利開展。注重選用身體狀況較好、政治素質較高、熱愛老幹部工作的同志擔任支部黨支部書記;在離休幹部黨員普遍高齡的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探索實行在職幹部黨員擔任支部書記,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聯絡員工作機制。在黨支部書記非在職黨員的黨支部,黨委或黨組可指派一名在職黨員擔任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工作聯絡員,協助黨支部建設和開展工作。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幫助組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協助做好支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走訪慰問、住院探望、排憂解難等工作。聯絡員要做到掌握實情,當好信息員;上下溝通,當好協調員;排憂解難,當好服務員;出謀劃策,當好指導員。根據工作需要,注意加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的政治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素質,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
4、努力提供經費、場地和制度保障,為切實落實老幹部政治待遇創造必要條件和良好氛圍。各級黨組織按照中組部12號文件精神,規范黨費收繳和管理制度,定期公示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將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所收繳納黨費的50–100%用於彌補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開展活動外,單位應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老幹部黨支部組織活動、購買學習資料等支出。同時,各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合理解決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活動場所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為所屬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劃定一個學習、活動的場所,保障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活動的正常開展。要從離退休幹部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組織生活制度、學習制度、報告工作制度、聯系黨員制度、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費收繳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等七項制度,使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建設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5、把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作為黨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切實抓出成效。政治理論學習,可採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學習時間可靈活掌握,一般每月組織集體學習一次,宣傳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通報本地改革開放的新形勢新成就和本單位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引導離退休幹部黨員思想上與時俱進。要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緊密結合離退休幹部黨員思想實際和形勢發展需要,每年安排一個主題教育活動,切實做好離退休幹部黨員的政治理論、形勢政策、法紀教育工作。大力宣傳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和黨員的先進事跡,充分調動黨員自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內在動力。科學設置活動內容,做到年有計劃、季有安排、月有活動,保持組織生活不間斷。活動准備要充分,組織程序要規范,力戒形式主義,確保時間、人員、內容、效果「四落實」。黨支部要加強聯系和溝通,主動關心和幫助老幹部,通報情況,聽取意見,解決困難,要把組織生活與思想教育、幫解問題、發揮作用等結合起來,著力增強黨組織生活的吸引力,使離退休幹部黨組織成為團結、教育、服務老同志的橋梁和紐帶。
6、針對離退休幹部自身特點,加強管理服務、創新活動形式、改進活動方法。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應從老同志的實際出發,堅持便於集中、便於開展組織生活的原則,創新形式、改進方法,建立和完善組織生活制度、學習活動制度。積極發揮社區優勢,本著「自願、方便、就近、規范」的原則,堅持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倡導老同志就近參加學習和活動。要採取集中、小型和分散相結合的辦法,積極推行「小組活動、家庭活動、病房活動」等形式,實現老同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黨員,可不參加集體學習和活動。對居住農村、居住外地和到外謀職的老黨員,採取就近就地劃片的辦法開展組織活動。鄉鎮社區黨員人數少或居住分散、不具備單獨建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條件的,可以根據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居住情況,就近編入在職幹部黨員支部或成立黨小組,也可採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開展組織生活,以保證離退休幹部黨員都能正常參加組織生活。同時,各單位黨支部要主動加強與本單位離退休幹部黨員的聯系,對因身體狀況不好、長期生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離退休幹部黨員,要定期以電話詢問、入戶走訪聯系等形式向老同志及時通報黨內生活和單位工作情況,保證老黨員與黨組織的密切聯系。
『叄』 離退休黨員黨費計算基數
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
內容說明:
這里所指的「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應為每月實際領取的基本離退休費總額或基本養老金總額,可不包括其他津補貼。國家給離退休幹部、職工發放的津補貼,是用於他們養老、就醫的經費,且各地標准不一,這些津補貼應不納入黨費交納基數。
同時,對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補交黨費,要充分考慮他們的實際,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並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可少補交或不補交。
(3)離退休人員黨組織經費保障擴展閱讀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肆』 退休黨員黨費標准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離退休以後按國家規定領取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仍屬於有固定收入的黨員,因此,這部分黨員要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參照上條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依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黨組織經費保障擴展閱讀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它不僅可以為黨組織提供活動經費,給黨組織以經濟上的幫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伍』 黨費能用於離退休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黨費不可以用於離退休黨組織書記的工作補貼,按照收繳黨費的若干規定,任何單位黨費不得移用,逐級上繳黨費,所以說,黨費不能用於工作補貼,祝好運!
『陸』 黨組織經費場所保障 怎麼寫
2012年是創先爭優活動基層組織建設年
2012年在創先爭優活動中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是創先爭優活動確定的目標之一,是活動的應有之義。那麼,怎麼在創先爭優活動中開展基層組織年建設呢?
一要深入調查摸底,對基層黨組織進行分類定級。從黨支部入手,重點調查組織設置是否合理、領導班子是否健全、組織制度是否完善、經費場所保障是否落實、作用發揮是否充分,切實摸清底數、掌握情況、找准問題。在掌握第一手情況的基礎上,按照「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等「五好」標准,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分類定級。二要健全基層各領域的黨組織設置,擴大黨組織在全社會的覆蓋面。對應建未建黨組織的,採取單獨組建、區域聯建、行業統建等辦法,盡快組建。對暫不具備組建條件的,注重發揮區域黨組織和行業黨組織的優勢,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確定黨建工作聯絡員、建立工會和共青團組織等方式,積極開展黨的工作。對一些基層黨組織隸屬關系不順的,按照有利於黨組織開展活動和發揮作用的要求,及時進行調整完善,明確管理主體,著力解決管理缺位、虛化、脫檔等問題,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三要對不達標的進行整改提高,努力推動晉位升級。按照鞏固先進、推動一般、整頓後進的要求,指導基層黨組織明確改進提高的目標、責任和措施,認真抓好整改落實,使每一個基層黨組織在原有基礎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實現晉位升級。四要學習先進,創先爭優。結合創先爭優專項表彰和總結工作,對基層組織建設年工作進行考評,組織引導基層黨組織履職盡責、廣大黨員立足崗位「學先進、見行動」,形成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社會環境,營造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的良好氛圍。
『柒』 如何加強離退休黨員管理的幾點建議
加強離退休黨員教育與管理的對策
離退休老黨員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他們也曾朝氣蓬勃,雄姿英發,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經過風雨的洗滌和歲月的沉澱,他們有著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社會閱歷,如何安排好他們的生活,發揮好他們的作用,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和光榮而艱巨的使命。
認清問題的根源,就要著手解決這些問題,從目前情況看,主要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組織,激發內在活力。各級黨組織要提高認識,加以重視,真正認識到做好離退休老黨員的工作是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和突出環節。要建立激勵機制,在「七一」建黨節、「十一」國慶節等重大節日活動時,要擴大離退休老黨員的參與面、表彰面,讓他們真正感受到黨組織的重視和肯定。
要通過他們的表率作用,把更多的離退休黨員凝聚在黨的周圍,扭轉買菜、做飯、哄孩子、玩麻將等每天無所事事的局面,帶動其他老同志發揮「夕陽增輝」作用,這將對於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建章立制,真心關愛黨員。要建立跟蹤查詢制度,各級黨組織要與上級黨委組織部門保持聯系,有離退休的黨員要及時掌握,要深入推進「黨組織關愛黨員、黨員服務群眾」活動的開展,通過組織黨內民主生活會,開展黨內活動以及個別走訪、談心等形式,及時了解老黨員的思想變化情況以及身體生活情況,對子女不在身邊,體弱多病老黨員要上門為他們服務,解決生活上困難,做到知黨員情、解黨員難、暖黨員心,切實履行教育管理職能。
第三,豐富載體,突出工作實效。離退休黨員管理工作的落腳點應是管理與服務並重,重點在提高老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發揮他們特有的政治資源優勢,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因此,要不斷創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廣泛開展老同誌喜聞樂見的思想教育和社會實際活動,注重研究探索靈活多樣,寓教於樂的新的工作載體,發揮老黨員余熱。
第四,保障經費,確保活動陣地。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好離退休老黨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穩定離退休老黨員隊伍,使他們更好地支持在職幹部職工的工作,要積極創造條件,保證離退休黨支部有必要的活動經費,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和有豐富的學習資料,確保離退休黨支部能正常開展組織活動,真正使離退休老黨員「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堅持做到「政治上送營養,生活上送溫暖,思想上送理解」。
(7)離退休人員黨組織經費保障擴展閱讀
黨員,即政黨的成員,是贊同某黨的綱領和政策、遵守黨章、自願加入該黨的成員。黨員是構成政黨的基石和細胞。黨員的數量決定政黨的規模和群眾基礎,黨員的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政黨的水平。黨員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受黨紀的約束,在實現黨的決議(綱領、路線、方針、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黨都重視吸收、挑選和培訓黨員,並依靠黨員開展活動,以實現該黨的主張。各類政黨和各國政黨的黨員資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參考資料:共產黨員網-新形勢下加強離退休黨員教育管理的建議
『捌』 黨組織工作條例對離退休黨員活動是如何規定的
1、有離退休黨員的黨組織要確定專人負責離退休黨員的管理工作,通過電話、書信、上門談心等方式經常同離退休黨員保持聯系,並做好記錄。
要採取「一對一」、「一對多」等形式經常關心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的離退休黨員,主動加強聯系,及時傳達黨內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況,徵求意見和建議,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實際困難。
2、所在黨組織要針對離退休黨員的生活特點,創新教育管理形式,採用座談會、學習討論會、集中培訓、參觀考察、組織文藝表演等適合離退休黨員特點的活動,寓教於樂,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要針對離退休黨員生活中存在的困難,組織黨員志願者服務隊、黨員幫困服務隊、社區義務服務隊等社會性服務組織,積極開展幫扶活動。
要教育引導離退休黨員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按《黨章》要求辦事,不參與和從事違法違紀活動。對於違反黨紀國法的黨員,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離退休黨員參加社會群團組織,必須堅持文明、健康、積極向上原則,事先向黨組織匯報並徵得同意。
要按照中組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的有關要求,教育引導離退休黨員按規定及時交納黨費,自覺履行黨員義務。
針對生活特別困難的黨員,通過本人申請,經所在黨支部同意,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積極參加所在地社區黨組織的活動,積極參與社區服務,開展黨組織活動,尤其在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黨風廉政建設、關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貢獻,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8)離退休人員黨組織經費保障擴展閱讀:
離退休黨員不積極參加黨組織活動原因。
隨著我國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進程的推進,離退休人員在城市街道社區中所佔的比重逐年提高,廣大離退休黨員在居住地廣泛參與義務勞動、政策宣講、重大活動保障等活動,積極發揮著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經到基層調研,個別離退休黨員在基層黨組織也有發揮作用不利的一面,產生問題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離退休黨員思想觀念黨性意識發生了變化。個別離退休幹部有「船到碼頭車到岸」的思想,認為自己幹了這么多年,已經完成了使命,退下來就該「享清福」,不願再履行黨員義務;
有的離退休黨員剛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角色轉變慢,對黨組織關系轉到社區管理有失落感,認識跟不上去,參加社區黨組織活動不積極;
還有的離退休黨員對黨內腐敗等負面現象有想法、看不慣,造成一時對黨組織失去信心,黨員信仰產生危機,這些都影響了他們黨員作用的發揮。
二是部分離退休黨員家庭有負擔。個別離退休黨員因年齡和身體健康原因,無力也無法正常參加黨組織活動;
一些離退休黨員因父母、老伴無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經濟負擔繁重,退休後還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還有的離退休人員業務時間和精力放在照顧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與黨組織聯系少,造成不願也不能正常參加黨組織活動。
三是個別地區黨組織關系還未理順。調查中發現,個別離退休黨員居住地尚未建立黨組織,或因與子女長期居住無法轉入組織關系,而將黨員組織關系放在了原單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不利於基層黨組織召集離退休黨員參加黨內各類活動。
『玖』 上級黨委撥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活動經費應怎麼使用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有哪些經費保障看
各單位要將離退休幹部黨組織工作經專費納入本單屬位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原則上每年應給每個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提供不少於3000元的基本工作經費,並根據該支部管理的黨員人數按照每年每人不少於100元的標准核撥工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