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後還能補辦職工醫保嗎
已經退休的沒有辦理職工醫保不可以補交費用至國家規定年限,因為其退休前沒有職工醫保賬戶,退休後就不可以進行職工醫療保險的開戶,只能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若是曾經有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就可以補交至國家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㈡ 退休人員能補交醫保嗎
可以補交醫保的,按照政策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男性未滿30年、女性未滿2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余期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補足繳費年限後,可以足額報銷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繳費標准以補繳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准確定。
㈢ 退休後可以補繳醫療保險么
退休後能補繳醫療保險,社保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沒有一次性補交完成自己的職工搭頃醫療保險的費用,那麼今後就不具備享受職工醫保的報銷待遇了,並且今後也不能夠繳納相應的費用,享受這個職工醫保的待遇,因為本身職工醫保是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但是你在退休之前沒有補交完成所需要的費用,那麼今後也就不再具備享受職工醫保的報銷待遇這一點是值得注意的。
拓展資料
一、社會醫療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和兄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由政府承辦,並藉助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強制實施並組織管理。社會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救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個人補充醫療保險三個層次構成。
二、補繳欠費
1、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2、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征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並、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⑴欠費單位被兼並的,與兼並方簽訂補繳協議。
⑵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喚枝襲簽訂補繳協議。
⑶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⑷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3、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予以受理,並通知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收款。
4、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單位破產清算組提出的申請,審核後送稽核監督部門處理。
5、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依據財務管理部門傳來的補繳欠費到賬信息和稽核監督部門傳來的核銷信息,調整參保單位欠費信息。
㈣ 職工醫保退休補交怎麼補
一、未達年限者退休一次補足。根據政策,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
二、職工退休時,應由管理單位在30日內持職工檔案、退休審批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審核手續。
三、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從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