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職工退休政策
(一)正常退休
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
(二)女職工退休
退休時在企業管理崗位的女職工(不分幹部和工人),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55周歲退休。退休時在企業工人崗位的女職工(不分幹部和工人),在工人(下崗、內退、失業)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50周歲退休。
(三)因病提前退休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費年限累計15年以上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四)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費年限累計15年以上事特殊工種時間達到規定年限。從業年限分別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
(五)退職
不具備退休條件,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費年限累計15年以上。
(六)檔案託管人員退休
繳費年限累計15年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2004年9月17日前已經辦理就業認定手續且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或55周歲(2004年9月17日後以個體工商戶及僱工身份和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代理機構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
法律規定的退休年齡種類
(一)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二)中國法定退休年齡規定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三)國家退休年齡政策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勞動法退休前五年保護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條第五項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以下是目前我國的退休年齡規定:
一、在單位參保,並且從單位辦理退休的:男同志,工人和幹部的退休時間是相同的,都是60歲退休;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工人是50歲。
二、在個體窗口辦理退休的:男同志是60歲退休;女同志進入個人窗口參保繳費超過3年的,一律按工人辦理退休手續和待遇,50歲退休。沒有超過3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55歲退休,工人50歲退休。
三、從來沒有工作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直接進入個人窗口參保並且退休的:男同志60歲退休;女同志55歲退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以前是個體在社保繳納養老保險,後在企業連續繳納養老保險5年後,可以按50歲退休嗎
原則上目前個體和企業繳納社保都是相同年齡可以申請退休。
4. 個體工商戶退休年齡是多少
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退休。其中,原在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且在勞社部發〔2001〕20號文件下發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的女職工,與原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並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根據本人申請,退休年齡可按50周歲執行。原以個體工商戶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退休前進入企業工作的女職工,在企業的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的,退休年齡按國家和省對企業女職工的規定執行;不滿10年的,退休年齡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規定(即55周歲)執行。
法律依據:
《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管其個人賬戶並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凡重新就業的,應重新參加養老保險。農民合同制職工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