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後原單位還管嗎
1、員工退休以後的管理服務,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退休工資,移交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管理,那隻是國家為了保障退休人員合法權益,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所採取的統籌管理辦法,根本不影響退休員工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而醫療保障也是採取統籌管理,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至於退休人員黨組織關系,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轉移到自己居住地黨組織,這是各級組織部門為方便退休人員管理的一種好辦法,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
2、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雖然與在崗員工的待遇不一樣,但是,按照國家相關管理政策規定,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還是有一些內容的,比如說,可以利用工會會費,每年度逢年過節,可以給退休員工購買發放一些慰問物品,至於發放的標准,由各省自行決定。另外,退休人員每個月發放相應的物業補貼,每年發放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補貼,每年發放精神文明獎勵等,還有就是每年原單位都支付一定經費,給離退休人員進行年度體檢。
3,員工退休以後的看望慰問,仍由原單位負責。員工退休後的看望慰問工作,仍由原單位負責。特別是每到春節前夕,各地各部門都要開展走訪慰問活動。而慰問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單位重點走訪慰問離退休老勞模、老領導、老黨員、老幹部。有的單位重點慰問離退休的特困職工。有的單位集中組織退休員工開展春節聯歡活動。總之,形式靈活,多種多樣,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4、員工退休以後的重大困難,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在生活中,遇到某種特殊困難,導致生活難以支撐,原單位黨組織或工會組織也會組織一些相關救助活動。有的安排少量黨費救助退休特困黨員,有的安排工會少量會費救助特困退休員工,有的安排在崗員工開展扶危濟困捐款獻愛心活動,有的安排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總之,通過各種途徑,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職工退休會後,在社保部門可以領取哪些待遇
1.養老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可以停止繳納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每年調整一次,目前我國養老金已經實現16連漲,平均漲幅在5%左右。
2.醫療保險待遇。退休以後,醫療保險繳滿當地最低繳費年限,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生病住院,可享受80~95%的醫保報銷待遇。同時,根據年齡的不同,每月還有一定金額的醫保費用劃入個人賬戶。一般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者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不含補貼部分)的3%~6%的劃入個人賬戶。每年可領取1000~2000元左右。
3.工傷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對於認定過工傷,且評定等級的人員,自己可以選擇1家醫院作為自己的定點醫院,因工傷發生的後續費用,可以在定點醫院進行報銷,享受退休後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② 在國企下崗,退休之後算不算是體制內退休
這個問題,國企下崗工人不論是企業破產還是下崗,辦理退休手續一律按個人靈活就業人員算。不按國企職工算。
國企下崗應分
但另一種情況,如是屬國企經營狀況和市場營銷產品不景氣的原因,員工下崗後又出台相關內部政策,給予職工經協議商定同意的買斷工齡,那麼該員工的人事關系已不在屬於原國企在冊人員名單,已推向社會,顯然該員工會另找工作出路。
甭管該員工找的是靈活就業方式還是私企,與原國企已無任何編制內的關系存在,故退休後也就不能享有所謂國企體制內的福利政策。
總之,爭論是否體制內退休,即使爭得了體制內退休,你還是下崗退休人員,而且,體制內退休與體制外退休,在適用政策上是完全一樣的,一律以參保繳費論英雄,以實際繳費年限定乾坤,體制內外辦理法定退休手續時,在退休待遇計發辦法上,是完全相同和一致的,體制內退休並無特殊優惠或有任何政策照顧的地方。
③ 一直在單位工作到50歲,退休後按靈活就業人員領退休工資合理嗎
任何人退休,都是根據本人參加養老保險及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由社會保險計算養老金標准。
職工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就一個。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使用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是一樣的,所以計算出來的養老金也是一樣的。
④ 有人會退休了還占著崗位繼續上班拿工資嗎如果有,這種行為合法嗎
有些人退休以後,被原有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返聘回去,繼續上班,這種現象很常見,我們通常叫做退休返聘。對於退休返聘的人,既可以領取養老金,又可以在單位領工資,而且還佔了年輕人的崗位,看似占盡便宜,極不合理,實則不然。因為退休返聘是企業和退休職工達成共識的結果。所以,這件事是否合理,重點要看返聘的動機。 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退休返聘人員?退休返聘主要是指企業將已經辦理退休的人,重新錄用,繼續為公司服務。退休返聘人員,無法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般要與企業簽訂《勞務協議》或《僱傭協議》,與企業建立的關系屬於勞務關系或者僱傭關系,企業按照協議向他們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企業為什麼要返聘已經退休的人?1.能夠為企業創造價值。 大部分能夠被返聘的人員,要麼是企業的精英,在管理和技術等領域,有自己獨到的見解;要麼就是手裡掌握一定的資源,有強大的人脈關系,他們能夠為企業打開市場,減少溝通成本。通過返聘的用工方式,可以將他們自身的個人價值轉化為企業價值。正所謂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有這樣的老同志坐鎮,就會讓人很安心。
2.能夠為企業降低人工成本。 一方面,被返聘的人,普遍都是工作經驗豐富,招之即用的人,他們能夠獨立承擔某一領域或者多個模塊的工作,這樣可以大大減少企業培養新人的成本。另一方面,因為他們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所以企業無法為他們代扣代繳個人社保費用,也就是說,他們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社保費用的。退休返聘人員在為企業服務期間,如果建立的是勞務關系,只需企業承擔繳納統籌部分的社保費用;如果建立的是僱傭關系,企業只需繳納意外傷害險、僱主險或者商業保險即可。
三、退休返聘,是否合理嗎?退休返聘,屬於企業用工方式之一,屬於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這件事都是無法達成的。既然企業選擇返聘一個人,就說明企業願意承擔返聘帶來的一些成本和後果。退休職工同意返聘,也說明他們知道企業返聘他們的用意。只有雙方達成一定的共識,退休返聘才成立。
實際上:但凡能夠被返聘的人,就說明它能夠對企業產生一定價值,否則企業也沒必要留出一個崗位,額外支付一份工資。所以退休返聘是否合理,要看返聘的動機,也就是價值產生的渠道,是否合理!
1. 如果通過正規渠道帶來價值,返聘就是合理的。 比如:返聘技術骨幹搞研發;返聘管理骨幹帶團隊;返聘技能工人傳幫帶;這些返聘,都是通過釋放個人價值,為企業創造正向的收益,是合理的。
2.如果通過非正規渠道帶來價值,返聘就是不合理的。 比如:某公司領導利用職務之便,把已經退休的親戚返聘回公司,提供一個更值崗位,負責值夜班;某公司重新返聘已經退休的高層領導,為其提供一個閑職崗位,雖然沒有任何實質性工作,但仍然有高薪加持。這些返聘,都是以權謀私,為個人謀私利,是極其不合理的。
寫在最後:1. 關於退休返聘合理性的問題。 退休返聘屬於企業用工方式的一種,只要返聘的動機沒問題,那返聘就是合理行為。
2. 關於佔了新人崗位的問題。 在職場上,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不存在誰佔了誰的崗位,誰擋住了誰的晉升路徑。換個角度說,有了返聘人員做榜樣,更有助於新人去成長。
3. 關於退休返聘人員領取兩份工資的問題。 正所謂能者多勞,多勞多得,對於退休人員也是如此。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天經地義,繳納了半輩子社保,領取養老金合理合法。另外,退休人員被返聘回企業,與在職人員一樣,都在為企業創造價值,有勞自然應有所得,領一份工資也沒毛病。如果你個人能力突出,且身體 健康 ,哪怕是退休了,一樣可以繼續發光發熱。
退休返聘本是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好事。但是過去有很多事業單位或者國企的領導,退休以後,還要求企業返聘,拿高薪,掛閑職。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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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政策規定,退休就應離開,拿退休工資。出現占個位子繼續上班,拿雙份工資。這種人應該是該單位不可缺少的技術人員,或擔當重要工作,暫時未能找到人頂替的崗位。既然是你單位極少人員,又要別人工作,那當然要付工資了。這是合理的。也說明別人的確有一門絕技,眼紅不了。你若有此本事,也有可能享受這待遇。
我不知道你說的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如果是行政事業單位,這種情況是不合理的,在行政事業經費中,拿不出相應的經費來為他發另一份工資。如果是企業,那就另當別論了,說明這個人退休還有很高的利用價值,一時半會兒別人可能還取代不了,所以被企業返聘除了拿退休金以外,單位再付給勞務費用,那是合情合理的。
樓主你好,有些人退休了還占個位置繼續上班,拿雙工資合理嗎?這個當然是合理的。這種情況就屬於退休返聘,但是退休返聘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有工作單位接收你,那麼這完全取決於所在工作單位的實際情況來決定,那麼既然工作單位願意接受退休人群,就說明該退休人員應該是能夠為,自己所在的公司創造出一定的經濟價值,所以說他才願意接收退休返聘人員。
當然他所所享受的雙份工資。一份是我們合理合法的退休金待遇,這個是完全無可厚非的,另外一份就是退休以後作為工作單位來發放的勞務費用,因為過了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夠簽訂勞動合同,也就不能夠被稱之為是工資性的待遇,只能夠被稱之為是勞務費,所以說自己所享受到的相關報酬都是完全的合情,合法合理合規是沒有任何的問題。
如果你自己作為一個退休人員那麼你也可以去應聘,也可以去發揮自己的 娛樂 ,找一下自己的同類工作單位或者說工作崗位,那麼這樣的話也可以讓自己獲得一份雙份的收入,我們不能說他一個人拿兩份工資或者說占著位置不走,實際上這就是他應當發揮的經濟價值,作為工作單位來說,他只要願意接受,那麼我們就可以去這樣的工作崗位,上班是無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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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多去了,我見的也太多了,絕對不合理,尤其是醫生和會記人員返聘的最多,我還見過一個基本破產的國有企業,讓全部工人下崗以後,留了三十多號人,拿上賣地的幾千萬元,重新起灶,另成立新的公司,其實,狗屁業務沒有,就是靠銀行利息過著奢侈的生活,而且留守人員到了退休年齡以後,全部返聘,組成了一個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以上行為其實就是挖 社會 主義牆角,是一種封建落後的行為,和改革開放政策格格不入。對我們的經濟的發展和 社會 和諧的建立都是背道而馳。
我是在2015年7月從現在的這個單位,根據化工行業的特殊政策,在57歲時辦理提前退休的,退休前我是在公司擔任黨群工作部部長的職務,一直負責公司的組織人事、幹部管理、黨的建設,群團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有人說我們這個部門是個冷門,沒有什麼事情做,很多年輕人也不喜歡到這個部門工作;但是另一個方面進這個部門的人員,前提條件都必須正式黨員,自然要求要有很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要有比較強的黨性原則,要有積極向上價值觀和事業心,還要有比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綜合寫作能力,如果按照這個條件去招聘,來應聘的十個人很難選中一個人,到我們這個部門工作的人員,如果有心要報考公務員,錄取率也肯定是比較高的,因為他的要求一點也不比公務員差。
就是這么一個不被外界看好的部門,在國有企業內部卻是一個非常核心的部門,綜合性很強的部門。現在的國有企業,黨委要是發揮領導作用,起著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作用,黨群部既是企業的組織部,也是黨委辦公室,現在企業的很多事情都要經過黨委前置研究,才能進入董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等後續程序,可見黨群工作部的工作量有多大,他工作內容的價值有多高。
所以我當年辦理退休時,只是答應公司在沒有找到合適的接班人之前,暫時繼續工作一段時間,沒想到我這一暫時繼續工作,就繼續了五年,到現在今年我已經62歲了,再繼續工作下去,不但與現行的相關政策不合規,我自己也太累了,實在沒有繼續工作下去的體力和精力,雖然今年公司一直在招聘合適的接班人,最後還是沒有公開招聘成功,只有在集團內部選拔調動了一個同事過來,到現在為止已經帶了五個月,所以我才有機會在12月底離開公司回家真正退休。
的確正如這位朋友所說,我在返聘這個崗位的五年,不僅既要拿一份養老金,還要拿這個崗位負責人的薪酬待遇,甚至待遇比一般同崗位的年輕人還要高很多,但這個待遇並不是我自己要求的,而是我公司根據崗位工作的重要性,我為公司付出辛勤的勞動以後獲得的合理報酬,我和公司都是雙贏的。從我來說,我繼續在這個崗位上工作,可以培養一批公司所需要的管理人才,為公司各個崗位推薦更多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幹部,我可以充分發揮自己能力和才幹,獲得一份豐厚報酬來彌補養老金偏低的不足;從公司來說,公司的工作不能因為找不到合適的人而受影響,公司並沒有多支出人力資源成本,反而要少交五險一金,這對推動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展開,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公司都具有一定的示範作用。
綜上所述,從我的這個案例中,至少可以得到兩個結論。一是退休人員返聘到公司工作,並不是要佔著誰的位置,位置有很多,關鍵是這個位置你能不能來坐;二是退休人員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是自己依法繳納養老保險以後所享受的待遇,退休後返聘到企業工作,是自己 社會 價值的體現,而這種價值和佔位置是沒有關聯的,是市場方式在職場領域的具體體現。
退休了,就應該自由自載,輕輕鬆鬆的生活,不應該再占年輕人的工作崗位!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作為退休人員,反聘回單位,工作上技術嫻熟,無需再進行培訓,而且認真負責,獨擋一面,領導也放心。薪水上跟同事比起來,也開得不高,反正有兩份工資呢,多點少點不計較!
從單位方面來說,招退休人員,無需再替他買五險一金,省掉一大筆錢,辭退的時候也很靈活,不用再為補償金而費神,而且反聘的退休人員, 社會 經驗,人生經驗,工作經驗,爐火純青,不用再經過失敗來積累,對單位來說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挺好的!
退休人員反聘,繼續上班拿雙薪, 社會 人力資源不浪費,非常合理!
個人觀點:退休就是退休。禁止返聘。如果單位真有遠見,那就應該在他們退休之前,培養的有相應的人才儲備![靈光一閃][靈光一閃][靈光一閃]
樓主你好,有些人退休了,但為什麼還占個位子繼續上班拿雙份的工資,這樣的做法合理嗎?首先這樣的做法當然是合理的。既然作為退休人員,能夠返聘在工作單位,無論是自己的原工作單位還是一些別的工作單位,那麼就說明有一個前提條件,作為工作單位,他是願意接受退休老人的,所以說雙方達成了這樣的一種勞務合同的協議,這肯定是無可厚非的,任何人都有勞動的權利,任何人也都沒有權利去剝奪他人的勞動權利。
所以他肯定是可以拿到一份雙方的待遇,當然這個待遇也是他的合法所得,一方面的待遇是他養老金的收入,另外一方面是退休返聘之後,有所在的工作單位來發放相關的勞務報酬,那麼確實是有兩方面的待遇,那麼這兩方面待遇相加確實還是比較不錯的收入,所以說可能有很多人看來給予了年輕人更大的一個就業壓力,其實則不然我認為並不是這樣子的。
工作單位既然要返聘退休人員,那麼就說明退休人員的工作經驗是值得工作單位完全信任的,他能夠給工作單位創造出最大的經濟價值。同時還可以利用自己的工作經驗來幫助工作單位來帶一帶新人,可以起到一舉雙得的作用,那麼退休人員本身也不用繳納五險一金,所以從用工成本上來說,企業單位也付出的成本是比較小的,所以說這都是聘用退休人員的根本原因。而對於年輕人來講,自己如果說實現不了就業,那麼還是要從自身去找原因,而不能說因為退休人員佔了工作崗位,自己就找不到工作,其實這是一個完全不正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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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失業人員退休政策
如果之前在一個企業上班上得好好的,因為一些原因造成了自己沒有工作這種情況的話,可以去領取失業保險金,那麼對於這部分失業人員退休的時候有哪些政策規定?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