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為什麼留用已退休人員在原崗位工作
退休返聘的老員工可以為企業繼續發揮余熱,一是老員工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為單位解決難題以及處理業務問題;二是老員工在此期間可以「傳幫帶」培養接班的年輕人;三是老員工的費用低,不用繳納社保,為企業節省成本。相對於進入老齡化的大環境,已經出現勞動力短缺狀況,年輕人只要有能力,不愁找不到工作。從總體上看,幾個返聘的老員工不會影響年輕人就業。
2. 勞動法有沒有對退休留用不用正式員工的規定
目前,我國退休年齡是勞動者結束其勞動法律關系的終止年齡,返聘時簽訂勞動合同無效,應簽訂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
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工作內容、勞動報酬、醫療保險待遇等。此外,超過60周歲的再就業人員,不能稱為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後遇到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訴至法院。
參考資料:
根據國辦發[1999]10號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 退休後公司留用,現本人不想再工作了,需要寫書面的辭職申請嗎
可以直接去找有關領導,
談談你不想在這里工作的。
應該不用寫辭職信的。
4. 廠里沒活放假退休人員可不可以繼續留用
廠里都沒有活,在職的職工都放假了,退休人員,就更不可能留用了,廠里也沒有多餘的錢給你開工資。
5. 退休後單位留用,是否能索要工資
你退休之後,單位留用你,你既可以拿到退休工資,還可以拿到單位重新聘用你的工資。
6. 爺爺在事業單位工作,退休了被單位留用,請問工資應該怎麼發
爺爺應該拿正常的退休工資,如果單位留用,雙方可以協商,單位給予適當的補助。通專常單位是補差屬額的。譬如說爺爺退休前的工資是3000,退休後的工資是2500,那麼單位在補發500元。如果爺爺覺得太辛苦,也可以不留用,這是爺爺的自由,單位是不能夠勉強的。
7. 退休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上寫的是個人原因,單位繼續留用以後簽的合同是僱傭合同,這樣情況下以後買
不管是解除勞動關系還是單位繼續留用,單位都該給交五險一金,以後要是不給你買這樣就麻煩了,既然單位繼續留用就不可以等到以後再買
8. 企業搬遷在職留用退休員工補償政策:我是前五年退休的,而單位一直留用至今,現工廠要搬遷請問我能否得到
企業搬遷在職留用退休員工補償政策:我是前五年退休的,而單位一直留用至今,現工廠要搬遷你得不到任何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