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喪葬費2022最新標准
2022年最新喪葬費標准通常如下:
1、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個月的平均工資一次性發放給直系親屬;
2、供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通常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及物價補貼之和每月進行發放;
3、供養一個直系親屬的,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百分之二百進行發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喪葬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需要賠償給死亡人親屬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後事的費用。
喪葬費按照當地上一年度6個月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 2022年山東省退休人員去世,能領多少喪葬費和撫恤金
一、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喪葬費與撫恤金相關法規
根據法規,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其家人可以享受三項待遇:喪葬費,撫恤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標准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養老金。
舉例說明:
2022年,機關單位退休幹部王老去世,去世後的待遇:
1.喪葬費1000元
2.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47412*2=94824
3.去世前基本養老金為5000元/月,40個月為5000*40=200000元
合計:其家人能領取到的死亡待遇為:1000+47412*2+5000*40=295824元。
二、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撫恤金與喪葬費待遇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即繳納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去世後,家人可以享受兩塊待遇:喪葬費和撫恤金。
自2021年9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死亡待遇標准,取消了遺屬生活補助費待遇。
1.喪葬費:由以前的每人1000元改變為:按照死亡時上一年度山東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3. 退休人員喪葬費一般是多少
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一、退休老人去世後喪葬費是多少錢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一)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簡要總結:
退休人員喪葬費一般是多少?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4. 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
退休人員死亡後 ,由企業經辦人員(個體從業人員死亡後由指定受益人或 法定繼承人 )攜帶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殯葬部門的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費。 退休人員 死亡喪葬費 的標准 退休人員喪葬費為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數額。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標准為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數額。 1、職工(含 離退休人員 )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時,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2012年7月前月社會平均工資為3215元)發給喪葬補助費,其符合規定條件並經過認定的供養直系親屬按上一年本市10個月的月社會平均工資發給一次性救濟費。 2、職工的直系親屬無經濟收入,其生活費用主要依靠職工供給,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列為該職工的供養直系親屬: ①父(包括養父)、夫年滿60周歲或雖未滿60周歲但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②母(包括養母)、妻年滿50周歲或雖未滿50周歲但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③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滿18周歲或雖未滿18周歲但在校讀書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④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8周歲或雖已滿18周歲但在校讀書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沒鬧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遺屬救濟費現行標準是每月80元,城市還另加其他補貼。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枯宏罩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絕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