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齡19年退休金能拿多少
大約能夠拿到1000元左右的退休金,有的地方標准會比這更高,具體退休金額度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經國務院批准, 從2019年1月1日起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 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 5%左右 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 定額調整 、 掛鉤調整 與 適當傾斜 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C. 2019年廈門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方案細則公布
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調整。市財政局近日發布消息說,我市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退養手續且已納入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參保人員,其增發待遇明天前將發放到位。
養老金調整方案
據悉,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主要內容有三方面:
一是普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標准為每人每月調增260元,調增比例為10.46%,退職人員、被征地人員、農場職工、漁民養老金調整標准約為退休人員的70%,每人每月增發182元。
二是特調。在辦理退休手續前獲得高級職稱任職資格且被實際聘用的企業人員中具有正高職稱的,在普調基礎上再每月增發100元;具有副高職稱的(含高級技師),在普調的基礎上再每月增發80元;今年新增的年滿7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今後新增年滿70周歲的人員自年滿70周歲的次月起每人每月增發50元。此外,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不含省、市發放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專項生活補貼)低於此次調整前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2485元)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先將月基本養老金調增至2485元後再參加本次其他相應項目的待遇調整。
三是專項調整,適當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即今年1月起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由2005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對2007年至2013年期間退休、退職且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的人員進行專項調整。
人社部回應養老金發放問題
李忠還表示,今年前10個月,全國基金總收入超過總支出2100多億元,絕大多數省份基金累計結余額都超過8個月以上的基金支付額,基金運行總體平穩,能夠確保當期養老保險待遇支付。
李忠介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出台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是立足我國國情,深入分析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借鑒國際經驗,推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對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在制定延遲退休年齡方案過程中,會充分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和看法,綜合平衡。總的考慮是,根據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和勞動力狀況,把握調整的節點和節奏,「小步慢走,漸進到位」,即每年只會延長幾個月的退休年齡,同時提前向社會預告,給公眾以心理預期。目前,我們正在抓緊制定這個方案,將適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
李忠說,1997年國家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來,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基金規模不斷擴大,受益群體持續增多,在推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進程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養老金到底是「錢多」還是「缺錢」呢
「錢多」和「錢少」都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真實存在的情況。由於基金統籌層次比較低,養老金在地區之間不能調劑餘缺,出現了「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局面,結餘地區基金大量沉澱和缺口地區巨額財政補助的並存。
這就是我國養老金「窮」與「富」,「多」與「少」,「盈餘」與「收不抵支」的秘密所在。
D. 遼寧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細則
昨日,省人社廳下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本次養老金調整,除新增按0.5%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的項目外,各類人群的調整金額較去年均高出5至45元。以工齡30年,退休2年以上的人群為例,本次調整漲幅將在20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4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本次調整的范圍和時間是: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每月再增65元
通知要求,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與去年的調整幅度相比,每月增加金額再次提高了5元和15元。
「五七家屬工」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
在與去年調整金額對比中,「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從65元提高至110元。本次調整規定:「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養老金。「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養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同時,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繳費年限和超出部分的漲幅標准,與去年相同。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變化調整辦法新增0.5%的基本養老金
按照國家要求,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漲幅應達10%。我省在今年的調整辦法中新增了一條。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如張某12月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2000元,那麼,在本次調整時,他將額外增加10元。(2000×0.5%=10元)大多數人領取到手的養老金均為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外的基本養老金為軍轉補貼等多項補貼。
高級職稱人員養老金調整不再傾斜
在遼寧的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中,就未見之前多年都出現過的養老金調整向高級職稱人員傾斜的字眼。在今年的調整通知中,高級職稱人群依然沒有特殊規定。
2009至2011的調整通知中,都有對具有正高級職稱、副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相應金額的條目。如2012年的調整通知中,有這樣一條:「退休前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按符合上述各項規定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低於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以補足差額為上限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擔任正高級技術專業職務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550元,擔任副高級技術專業職務(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對差額不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實際差額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3年的調整通知中除了以上類似內容外,還增加了「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達到或超過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不再傾斜。」從去年開始,關於高級職稱人員退休金傾斜調整政策就退出了遼寧的歷史舞台。今年依舊如此,並未見傾斜。
對此,遼寧大學的宋麗敏博士表示,暫停傾斜政策也是為了公平,養老金的多少與繳費相關,但傾斜政策與繳費沒有關系,如果一直執行傾斜政策,也是有失公平的,會導致養老金待遇差距過大。另外,如果執行了延遲退休後,高級職稱的人員在政策之內,他們在職的工資要比退休時高,這樣也可以彌補暫停傾斜政策的損失。養老金的調整也是要做到公平合理。記者王瑩
算賬
1.張女士,1981年2月參加工作,2011年2月退休,工齡30年,期間繳費未間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她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2000元,均為統籌內基本養老金。本次她的養老金將這樣調整:
她符合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30×2+1×(30-15)=75元
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2000Z0.5%=10元
她符合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所以,本次調整她的養老金將漲203元。(75+10+118=203元)調整完為2203元。
2.李先生,1980年2月參加工作,6月退休,期間繳費未間斷,共34年零4個月,不足1年按1年計算,為35年。領取的退休工資為2500元,統籌內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本次養老金將這樣調整。
繳費年限部分:35×2+1×(35-15)=90元
新增的基本養老金部分:2400×0.5%=12元
他符合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所以,本次調整他的養老金將上漲137元。(90+12+35=137元)調整完為2637元。
3.於阿姨,1943年出生,1963年5月參加工作,1998年5月退休,工齡35年,期間繳費未間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她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970元,均為統籌內基本養老金。本次她的養老金將這樣調整:
繳費年限部分:35+2+1×(35-15)=90元
新增的基本養老金部分:1970×0.5%=9.85元
她符合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她符合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所以,本次調整她的養老金將上漲247.85元。(90+9.85+118+30=247.85元)。調整完為2217.85元。
E. 遼寧關於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近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下稱《通知》),這是從2005年至,遼寧省第十一次為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通知》決定,從1月起,調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但具體到人頭上,因為工齡、繳費年限的差別,上漲幅度則有所不同。按照本次調整規定,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平均上調10%左右,人均上漲約為203元,調整後人均將達到2236元。下面是快車教育我從官網收集為大家提供的具體內容。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遼人社發〔2015〕9號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三、「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
(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養老金。
(三)「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養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四、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要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落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F. 2019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細則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自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1 2
G. 工齡19年退休金能拿多少
每個地方的標准不同,不同的19年每年標准也不同,所以退休金沒法量化說就是多少,要查細節需要到當地社保局具體查詢。
H. 江蘇省201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養老金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養老金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養老金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籌集解決。
四、其他事項
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在此期間達到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從7月1日起,比照本通知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的相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不再另行發文)。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各縣(市、區)貫徹落實情況請於5月1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市貫徹落實匯總情況請於5月2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
3月26日
延伸閱讀
人均調整水平仍為10%,內涵要求較去年有變化
國家明確提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仍為10%,但在具體部署時強調今年的10%包括適當傾斜等因素在內,並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新增傾斜群體和新增待遇項目。往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水平即達到10%,加上適當傾斜因素,調整總水平實際達到11%—12%左右。因此,雖然國家批復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總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於內涵要求不同,這一調整總水平和往年相比實際是有變化的。
當然,也要看到,在經濟增速放緩、人口老齡化加速、財政支出壓力較大的形勢下,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然能夠保持10%的調整總水平,很不容易,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事實上,我省在擬定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時,也與國家有關部委進行了充分溝通,國家批復我省調整方案時已考慮到我省往年的情況,因此,除了一些特殊個案情況外,今年調整總水平的實際變化帶來的影響並不大。
普調辦法變化不大,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員張某,75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0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有條件的企業都應當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支柱組成。基本養老保險作為基本層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參保人員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實現養老金水平的合理適度增長。作為補充層面的企業年金,則起著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了企業年金,其中既有工資水平相對比較高的企業,也有工資水平處於社會平均工資左右的企業,我們呼籲並歡迎更多具備條件的企業,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支持政策,從早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為他們的老有所養提供更好的保障,這也一個負責任企業應有的作為。
I. 19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
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養老金2013年增加標准,繼廣東率先試點之後,江蘇、浙江、山東和四川可能成為2013年養老金入市試點省份。浙江省 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 新標准已經確定,從2013年起按月人均230元的標准增發基本養老金。此次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對象是2012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全省約有320萬人可享受到此政策,全年將增加 基本養老保險 基金支出近93億元。本次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仍延續往年的調整辦法,實行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普遍調整與各市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當地平均養老金水平以及本人繳費年限相並薯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獲段畝得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高齡人員等群體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浙江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相關政策正式出台。本次養老金調整從201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調整辦法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發放工作將於3月底前到位。依據調整政策規定,湖州市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全市統一標准,退休人員人均109元,退職人員人均82元。另一部由退休(退職)人員按本絕燃者人繳費年限長短確定,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除普遍調整外,調整辦法還規定了三種適當傾斜的情況:一是獲得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其中教授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月增發500元,其他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級技師每月增發400元。二是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其中繳費滿30年的每月增發70元,滿20年不足30年的,增發60元,不滿20年的,增發50元。三是年齡較大的退休(退職)人員,即2012年底前男性年滿70周歲,女性年滿65周歲,每月增發30元。符合以上增發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