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在異地生活去世家屬不來能處理嗎
當然不能了,作為一個正常的人,家人去世了,不應該回來料理後事嗎,你人都不想來,簡直禽獸不如,丟人。
Ⅱ 退休人員死亡後多久之內去辦手續
退休人員死亡後三個月之內去辦手續,相關規定如下: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沒差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2、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3、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枯友皮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告磨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Ⅲ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是不是由單位辦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去世後,其直系家屬或子女需在醫院辦理死亡證明文件,在家裡去世的,要到當地轄區派出所或居委會辦理死亡證明,也可以在原單位政工人員的陪同下辦理,口頭打電話或出具死亡證明通知原單位領導。城市居民在葬前,由戶主或子女憑死亡者證明材料,依法在轄區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後,個人醫保賬戶上的資金余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注銷死者醫保個人賬戶的同時,其餘額按照法律程序繼承。繼承者需填寫申領書,自己的銀行賬號,憑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在醫保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Ⅳ 退休工人死亡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國家各方面的政策都在不斷的完善,尤其是對於退休以後職工的相關養老及退休政策。所以現在的退休職工去世以後,除了對於其喪葬事宜進行處理以外,還需要辦理其他的手續。今天我就在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退休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Ⅳ 退休職工去世後不上報會怎麼樣
退休人去世了,應該及時上報,如果不上報,故意隱瞞去世,有騙保的嫌疑,涉及金額過大的,涉嫌咋騙,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Ⅵ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家屬有哪些待遇不要忘了一定要去辦理
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各地根據社保法制定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施細則中,幾乎都有死亡待遇的規定。
綜上所述,參保人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按照社保法的規定,要享受相應的死亡待遇,在退休人員死亡以後,其家屬應當享受的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待遇和個人賬戶資金的繼承,一定要記住去退休地的社保機構和醫保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