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領導幹部退休後,可以去企業做職業經理嗎
可以,但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 國家公職人員(公務員)退休後是否可以在企業任職
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到企業任職或兼職,但必須在兩到三年後,且需履行必要的組織報備、審批程序。
關於公務員退休後到企業任職兼職等問題,公務員法第107條非常清楚地予以了明確: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
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我國國家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主要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公務員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務員在各種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綜合表現。公務員因其具有的雙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務員是公民。這一身份決定了公務員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務員。這一身份決定了公務員享有公務員的法律地位。
公務員的雙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往往會發生沖突。
3. 政府公務員內退後能否受聘於私企
不可以
但是如果退休前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三年內,不得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第六條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應當正確行使經營管理權,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行為的發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本企業的關聯企業、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
(二)將國有資產委託、租賃、承包給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經營;
(三)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四)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投資或者經營的企業與本企業或者有出資關系的企業發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經濟業務往來;
(六)按照規定應當實行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而沒有迴避;
(七)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業利益的行為。
4. 政府科級黨員幹部退休後能去企業嗎
如果是和自己工作時沒有關聯的企業,是可以去的。
5. 科級幹部退休後從業紀律規定
1、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企業兼職,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業任職。2、個別確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襲判職、任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審批。不得違反規定,擅自審批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3、經批准到企業兼游禪臘職的,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4、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不神滑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辦理退休;在企業辦理退休手續後,也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到黨政機關。
6. 事業單位黨員一般幹部退休後能到企業工作嗎
可以。
對於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建議首先辦理退休手續後,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這樣退休了只要用人單位有需要,是可以繼續在原單位發揮作用的。
由於退休人員已經退休,不可能再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一般都是採取簽訂《勞務協議》的方式,所以要十分注意防範潛在的風險。一個是身體方面的風險。由於退休人員年齡偏大,很容易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給企業帶來一定的風險,另一個是工傷的風險。
(6)科級幹部退休後能否在企業任職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中退休黨員數量逐漸增多,為了使退休黨員隊伍維持穩定,並發揮其餘熱,為單位的持續發展作出更多的貢獻,有關黨支部領導班組需要給予退休黨員思想政治工作更多的關注。但在實踐中,極易被各類客觀因素影響和干擾,並且現存退休黨員的工作方式較為傳統,難以滿足新時期退休黨員黨建工作的具體需求。
基於此事業單位黨務工作以及退休工作等的開展面臨巨大的挑戰。為了改變上述現狀,需要不斷完善退休黨員黨建工作,在優化當前思政工作方式的同時,使其能夠更好地滿足退休黨員的需求,並通過基層黨支部和退休黨員幹部具備的力量,推動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序開展。
7. 想問一下,科級幹部退居二線之後是否可以在其他單位兼職,有沒有相關的政策限制,具體要參照什麼文件
應該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在本單位、本系統或者本部門擔任相關職務 ,你可以變相,比如任顧問,這個方法不錯的。
8. 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到企業任職不
對於退休後的國家公務員到企業任職的,一般只能到民營企業或是鄉鎮企業等企業任職,是不能到國有企業兼職或是任職的。
這是一個大的前提條件,大的原則是鼓勵,並不會完全禁止或是限制。在這個大原則的前提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對於公務員兼職的情況作了具體的要求, 其中特別強調了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也就是規定了一個三年和兩年的限制期,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限制期是三年,其他公務員限制期是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