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參戰人員退休政策
國家對老兵的相關優撫政策如下:
1、維護其退役軍人在退役後相應的生活水平不低於或略高於社會總體水平;
2、保障退役軍人的生活待遇略高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3、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軍人的經濟收入,通過特殊保障和必要的優待使退役軍人盡快達到或者高於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國家對參戰人員退休待遇的規定: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
補貼分發已經離隊的退役軍人,由原軍隊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制《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以下簡稱「轉移憑證」)一式三份,一份存檔,兩份郵寄給本人,並將按規定標准計算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匯給本人。
退役軍人收到轉移憑證和補助資金後,將其中一份轉移憑證交給安置單位,待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啟動後,由安置單位按規定申請辦理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管全國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撫恤優待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各自的軍人撫恤優待責任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三條
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義務兵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規定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准。
服現役期間平時獲得二等功以上榮譽或者戰時獲得三等功以上榮譽以及屬於烈士子女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Ⅱ 退休後能享受參戰補貼嗎
可以享受,這是特殊補貼。
依據是2017年9月20日《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在鄉和城鎮無工作「兩參」退役人員由130元增到170元。(2010年未報告)。2009年鍵腔畢元月份起執行。現已達到220元。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身份認定的程序
1、申請。申請人向戶稿芹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按要求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村(居)委會進行初審後上報鄉(鎮)民政辦;鄉(鎮)民政辦向檔案管理部門調閱當事人檔案,以個人檔案原始記載為依據,認真核實其身份。
2、材料審查。縣民政局優撫股依據軍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享受生活補助條件的,經分管負責人審核後,報縣民政局黨組研究。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所在鄉鎮民政辦,並說明理由。
3、公示。縣民政局黨組研究同意後,公示7個工作日。
4、上報審批。公示無異議的,優撫股填報《湖南省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登記審核表》,連同其他材料,一並上報懷化市民政局優撫科審批。
5、頒發證件。根據懷化市優撫科的批准時間,縣民政局優撫股書面通圓辯知鄉(鎮)民政辦,並向當事人頒發湖南省民政廳印製的《優撫對象定期生活補助金領取證》。申請人從被懷化市優撫科批准後的第二個月起享受相關待遇。
Ⅲ 遼寧省軍轉企業參戰人員退休後有什麼補助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貼的標准,各省政策具有差異,具體補貼標准以當地政策為准。如浙江省,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貼的標准,各省政策具有差異,具體補貼標准以當地政策為准。如浙江省,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以浙褲培江省為例:
《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補貼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我省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力度,決定給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二、補貼標准
(一)生活補貼
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
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攔則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二)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三、經費渠道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極負擔的原則,市、縣(市、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當地財政解決。原從中央、省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解決。
四、發放辦法
已經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統籌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發,隨同基本養老金一並按月發放;暫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單位按月代發。省部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先由當地財政部門墊付,年度終了後,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由各市財胡衡唯政部門匯總市本級及所屬各縣(市、區)實際墊付情況,向省財政結算。
五、執行時間
上述兩項補貼從2005年1月1日起執行。今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從批准退休次月起享受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
各地各單位要切實起責任,嚴格按通知要求,盡快兌現到人。要千方百計地幫助失業企業軍轉幹部實現再就業,對無法再就業的及內退(退養)、停薪留職等企業軍轉幹部的補助問題,由各地法律規定的框架內,結合各地實際確定。同時,要認真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顧全大局,共同維護經濟發展降社會穩定。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78104號)第四條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人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Ⅳ 國家對參戰人員退休待遇的規定
法律分析:國家對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待遇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關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規定有:
一、首先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標准基礎上沒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夠的當地財政會進行補足。
二、每個地區的發放的補助情況也不經相同比如北上廣 江浙滬福建山東遼寧等九個省(直轄市)是按照40元人/月進行安排的補助。還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
法律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二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是本條例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第三條 軍人的撫恤優待,實行國家和社會相結合的方針,保障軍人的撫恤優待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障撫恤優待對象的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Ⅳ 企業參戰退休人員有補助
有。
一、首先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標准基礎上沒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夠的當地財政會進行補足。 二、每個地區的發放的補助情況也不經相同比如北上廣江浙滬福建山東遼寧等九個省(直轄市)是按照40元人月進行安排的補助。還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內蒙新疆西藏寧夏雲貴川重慶青海等是按照80元人月進行補助。新疆生產兵團的補助相對來說高一點(100元人月)以上地區如果不足的部分會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補足。 三、參戰退伍退休人員還享受1-2次年的免費體檢,乘坐公共公斗亂交車火車國內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國旅遊景點都享受30%的優惠。 四、免費給予參戰退休人員90_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現補償。 五、對於參戰退伍退休軍人在軍事行動中導致傷殘的也根據制定的撫恤金標准原則執行,中央財政還對北上廣江浙滬山東遼寧福建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40元人月標准進行補助資金安排。 六、在16年的時候還對全國所有企業已經退休的參戰退休人員在個人現有養老金的基礎上,上調了10%的比例。
企業參戰人員是有補貼的,目前國家民政部門對於1955年後,軍隊改變供給制為津貼、工薪制的參戰涉核軍人都有補貼,不過參戰退伍老兵退休後,取消了參戰補貼,也沒有建軍節、春節的慰問金,理由是,退休後有了穩定的退休金就不再享受兩參補貼了。對於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人員,發放生活補助,對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中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發放生活補助。
【1】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享受到退休撫恤金,撫陸銷雀恤標准按照國家建立統籌的撫恤優待量化標准給付。
【2】參戰老兵退休後可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3】符合安置住房優待條件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統籌規劃、科學實施。
【4】軍隊醫療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應當為退役軍人就醫提供優待服務,並給予優惠。
【5】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優待,在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幫助。
目前,只要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參戰老兵退休後都是可以享受到上述補助的。除此以外,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總的來說,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由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兩部分組成。
退伍軍人辦理養老保險可以享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發放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五條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殘疾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工傷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療待遇。所在單位不得因其殘疾將其辭退、解聘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十一條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隨軍的現役軍官家屬、文職幹部家屬、士官家屬,由駐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隨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駐早早軍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接收和妥善安置;隨軍前沒有工作單位的,駐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安置;對自謀職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官,其符合隨軍條件無法隨軍的家屬,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三條隨軍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條例和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撫恤優待。
第四十四條復員軍人生活困難的,按照規定的條件,由當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條件。
第四十五條國家興辦優撫醫院、光榮院,治療或者集中供養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撫恤優待對象。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優先接收撫恤優待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