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工作 到退休 沒有房子的 退休工人有什麼補貼
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根據連政發(1999)60號和連政辦發(2003)167號文件規定,對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和已購房改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含離退休職工),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均為發放住房補貼的對象。
享受一次性住房補貼的職工,對已購房改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在新購住房時,給予一次性面積差額補貼。住房補貼計算辦法為:按夫婦雙方各自現任職務、職級或技術職稱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減去現住房面積得出面積差乘以當年公布的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從2003年以來,市區實行的補貼標准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300元,工齡補貼為每年每平方米6.3元。從當前情況看,市區大部分單位能夠按照省、市有關房改文件政策對職工發放住房補貼,但也有少部分單位沒有把這項工作放在議事日程上。至於一些職工(退休)沒有享受住房補貼的主要原因是少數單位對發放職工住房補貼工作重視程序不夠,沒有把省、市房改政策落實到位;另一方面是財政和企業單位補貼資金來源不足。
② 退休人員住房補貼怎麼算
法律分析:為進一步明確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政策,根據市房改領導小組第 37 次會議精神,現對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的有關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一、職工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時點 為便於操作,職工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時點與杭政 [2000]13 號《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試行辦法》中住房補貼的實施時間相一致,即以 1999 年 1 月 1 日為時點,凡享受住房補貼職工在 1999 年 1 月 1 日前離退休的,按照其離退休時工資對應享受職級核定其住房補貼面積標准。 二、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的時點 為保持房改政策的前後銜接,切實保障教師職工的利益,對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的時間,按照計算房改工齡的時間核定,即凡享受住房補貼並在 1994 年底前在教師崗位的,可按實際到 1994 年底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教齡證明,享受教師教齡優惠政策。 三、未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的計發 為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對不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計發,按照杭政 [2003]13 號文精神執行,即按照退休人員實際工作年限與按 20 年計發標準的差額,按比例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③ 退休的人什麼時候領住房補貼
關於住房補貼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認識:
一是住房補貼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後,全國各地取消實物住房分配後的政策,因此,全國各地凡時發放住房補貼的地方,都是以1998年作為分界點。
二是並不是退休幹部都可以領取住房補貼,凡是夫妻雙方或一方享受過實物住房分配,包括房改房,聯建房、團購房等福利房,並住房達標(按國家標准如科級95平方)的人員均不能領取住房補貼。
三是在職人員是以1998年為分界點,以我們當地為例,凡是1998年後通過公考公招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人員,未享受或享受住房面積不達標的公務員才能享受,也就是說以下情況也不能享受住房補貼:(1)雖然通過公考公招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如果以前享受過實物住房分配且面積已達標,就不能享受住房補貼;(2)雖然現在有公務員身份,但不是通過公開考錄,而是過渡性考試轉為公務員(如招聘幹部通過過渡性考試,轉為錄用幹部;或事業幹部提拔副科級幹部後,轉任為公務員也不能享受)的人員也不能享受。
四是各地方是否發放住房補貼是根據各地方財力來定的,我們這里就是市級公務員有住房補貼,區縣及鄉鎮公務員沒有。全國來看,也是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有,有的地區沒有,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主要就是因為財力的影響。
五是住房補貼採取分步實施的辦法。以我們當地為例,先是離休幹部,後是退休幹部,然後是通過公考公招的在職人員,最後才是過渡性人員及事業人員。其中,離退休幹部的住房補貼是一次領取,在職人員是按月發放,均列入財政預算。
答:
住房補貼屬於地方性補貼,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各地政策不一。在職人員有的,退休人員當然也會有。不過略有不同:在職人員隨工資按月發放;退休後,養老金由社保部門發,住房補貼由地方財政部門通過所在單位按月發。
據了解,在筆者當地,退休後住房補貼發放辦法是:當年退休人員年底集中審批並報預算,第二年補發上年退休後部分,並開始按月發放。
住房補貼與住房公積金不是一回事。具體啥時候發,請咨詢所在單位或相關部門。
退休人員是不能領到住房補貼金的,因為國家已經取消了住房補貼制度,凡是退休人員都沒有住房補貼。國家目前實行的是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支持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住房公積金,退休時一次返還,並且注銷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其中第三條子宮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第2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存儲余額。
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離休,退休的。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④出境定居的。⑤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②③和四條不一定提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所以說對於有社保領取的人是不能領取住房補貼的,因為國家已經取消了相關的領取政策,這是有相關的規定的,所以說退休的老人就別再惦記著退休以後的住房補貼了。
住房補貼,最初是屬於用人單位給職工的福利,並沒有強制性。
後來由於企業改制等原因,很多企業早已經不執行了。現在已經基本屬於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了。
根據1998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這就是我們最初住房補貼的來源。
住房分配貨幣化主要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住房分配。作為獨立主體的企業理論上要把住房貨幣化的補貼發到工資里,但是結果可想而知。
當時規定,一套建築面積60平米的經濟適用房的平均價格和雙職工家庭的平均工資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區才可以發放。
住房增量補貼,是指將國家和單位每年用於職工用住房建設投資的各種隱性支出轉換來的資金補貼給職工,用於住房消費,這屬於改革性津補貼的內容了。
具體標准經過多次 歷史 變化,現在已經很難考究了,而且各地標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夠達到40%。
雲南楚雄州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人均養老待遇達到5808元,其中統籌外支付的養老金和住房補貼等待遇達到了1800元。
退休事業人員仍然是享受這一部分補貼的。各地還有一些叫做提租補貼,住房租賃補貼,物業補貼等各種分化而來的補貼政策。
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也是享受一部分補貼的,其中房屋補貼是兩元。這個房屋補貼可能跟住房補貼差得有些遠。
有些時候,對比起來真的很無奈。
深圳市的房改住房補貼,每月是2400元到4600元。
像杭州市是退休固定價格補貼,應該包含了很多補貼內容。
所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住房補貼,仍然是由原單位在統籌外發放。而企業退休人員一般包含在養老金內,但是標準是相差很大的。
住房補貼開始屬於單位給職工的福利,並沒有強制性,後來改革了,很多企業不執行了,現在已經基本屬於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了,所以呢,要根據地區來劃分,有的地區是不會發放這種補貼的,所以呢,也有一定的規定說是一套建築面積六十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的平均價格和雙職工家庭的平均工資收入比在四倍以上的地區才可以發放,而退休事業人員是可以享受一部分補貼的,所以每個地區的補貼價格也是存在不一樣的。
住房補貼屬於地方性補貼,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各地政策不一。
在職人員有的,退休人員當然也會有。不過略有不同:在職人員隨工資按月發放;退休後,養老金由社保部門發,住房補貼由地方財政部門通過所在單位按月發。
據了解,在筆者當地,退休後住房補貼發放辦法是:當年退休人員年底集中審批並報預算,第二年補發上年退休後部分,並開始按月發放。
住房補貼與住房公積金不是一回事。具體啥時候發,請咨詢所在單位或相關部門。
漲工資,對於退休人員是最關心的。尤其是企業企業單位退休工人。相信同行的都有同感,就不細說了。不知道今年漲不漲?或是漲多少?大家不容易啊。
湖北省最它媽不是東西,把退休職工當垃圾,職工一退體什麼都不管你,什麼補貼都沒有,也不管你死活,恨不得連那點退體金都不發。
後來由於企業改制等原因,很多企業早已經不執行了。以前機關事業單位有的還有這個待遇。不過現在機關事業編的也少了很多這樣做的,根據前幾年的相關政策,已經開始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也就是把的補貼發到工資里。可是結果不盡人意,具體標准經過多次 歷史 變化,現在已經很難考究了,而且各地標准都不相同。有的能夠達到40%
例如雲南部分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人均達到5808元,住房補貼等待遇達到了1800元。
退休事業人員仍然是享受這一部分補貼的。各地還有一些叫做提租補貼,住房租賃補貼,物業補貼等各種分化而來的補貼政策。
青島市企業退休人員,也是享受一部分補貼的,其中房屋補貼是兩元。這個房屋補貼可能跟住房補貼差得有些遠。有些時候,對比起來真的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