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甘肅省退休人員高齡補貼政策是什麼
在自己年齡達到了80歲以上的話,就可以領取高齡補貼政策的,即使沒有80周歲,如果有60歲以上的話,坐公交車起碼是不需要收費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貳』 甘肅95年退休的職工生活費能補多少錢
甘肅省退休人員高齡補貼標准如下:
80歲~89周歲補貼50元/月;90~94周歲補貼80元/月;95~99周歲補貼100元/月;100周歲以上補貼160元/月。
『叄』 2015年甘肅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確定了沒有
關於2015年甘肅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 2015年3月30日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經測算,月人均增加206元,調整後可達到月人均2168元。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5]10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和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辦理退職的人員及已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時間
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鎮企業退職人員生活費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掛鉤調整
城鎮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全部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二)傾斜調整
1、城鎮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業退休、退職的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168元的,調整到2168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可參照本通知執行,所需資金從原渠道列支。
五、組織實施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等基本養老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由於本次養老金調整工作時間緊迫、工作繁雜、任務艱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相關單位要高度負責,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在4月底之前,將企業退休人員等基本養老金調整到位。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財政部門報告。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於5月20日之前,將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總結分別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同時,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將附件1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養老保險基金處。
『肆』 甘肅退休人員取暖補貼
甘肅省退休人員取暖費標准為每人1250元每個取暖期。一個取暖期的取暖補貼發放標准為:在職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基本工資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當年10月份一個月離退休費發放。
1.年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補貼,於當年10月底前一次性統一發放。10月份後基本工資有變動的,從下年度開始執行。
2.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費補貼所需經費,行政及全額事業單位由市財政全額負擔,其他事業單位自籌解決。取暖補貼是每個省自行決定發放標準的,比如說像寧夏自治區的臨省甘肅省雖然說離的很近,可能氣候特徵也是非常的接近和類似,但是甘肅省的退休人員就得不到4563元的取暖補貼,而僅僅只有1250元。
3.我國北方地區的一些省份,比如說比較寒冷的東北和西北地區,那麼他們所在地區的退休人員,就可以享受到軍團補貼。
4.取暖補貼是用人單位向員工發放的一項福利,單位其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不具有法律強制性。
5.取暖補貼作為一種福利,說明用人單位對員工很不錯,員工為單位添磚加瓦,單位也不忘反饋回來,這也算是一種雙向奔赴了。
6.取暖費補貼的意思是給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的一項福利待遇,是極寒天氣下的一項補貼,為的是降低退休人員、在職人員的取暖成本,與過節費、高溫補貼等同屬福利待遇的范疇。
7.退休以後的職工就難以享受到原用人單位發放的冬季採暖補貼了。為此,很多北方省份將退休人員的冬季採暖補貼納入到了養老保險基金統一發放,屬於基本養老金以外的一種特殊待遇。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供暖費補貼。
『伍』 2015年甘肅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退休能拿多少錢
1、法定退休年齡是 男60周歲、女50周歲 (女幹部、自由職業55周歲) 2、目前沒人可以告訴你將來幾十年後可以領取多少退休金,只能給個社保局網站公布的計算方法以供參考: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陸』 甘肅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工資細則出台了嗎
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甘肅省關於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甘人社通[2015]10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和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辦理退職的人員及已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時間
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鎮企業退職人員生活費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掛鉤調整
城鎮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全部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二)傾斜調整
1、城鎮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業退休、退職的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168元的,調整到2168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可參照本通知執行,所需資金從原渠道列支。
五、組織實施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等基本養老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由於本次養老金調整工作時間緊迫、工作繁雜、任務艱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相關單位要高度負責,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在4月底之前,將企業退休人員等基本養老金調整到位。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財政部門報告。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於5月20日之前,將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總結分別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同時,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將附件1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養老保險基金處。
『柒』 甘肅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養老金定額調整標准
1、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城鎮企業退職人員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83元。
2、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養老金掛鉤調整
城鎮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全部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
三、養老金傾斜調整
1、城鎮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納入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業退休、退職的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168元的,調整後到2168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胡攔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薯茄,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褲手胡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