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規定
以下是事業單位 退休年齡 規定的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建立一套符合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崗位人才成長規律的管理制度,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新老交替有序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第三條市、區縣(自治縣、市)政府人事部門主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退休 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享受國家和市規定的各項待遇。 第二章退休條件 第五條事業單位的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含聘期滿10年的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條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 工齡 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斗掘正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職員、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章退休後的待遇 第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按照對同級在職人員的規定,閱讀有關文件,聽有關報告,參加有關學習、會議和重大活動。 第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新的 養老保險 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固定 工資 與活工資(全額撥款[財政撥款]單位固定工資70%,活工資30%;差額撥款[財政補助]和自收自支單位固定工資60%,活工資40%)之和根據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在20年至29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 第九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固定工資和活工資之和根據不同情況按以下比例計發: 1、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100%的比例計發,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規定數額的 護理費 ; 2、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95%的比例計發。 第十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做出顯著貢獻,榮獲市(省、部)級以上勞動英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散禪(工作)者等稱號的職工和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的戰斗英雄、一等功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可提高退休費比例5%至15%。高級專家獲市(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可提高退休費比例10%至15%。 第十一條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獲市(省、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和發明獎、科技成果獎中的四等以上獎(集體獎指主要發明者或作者),可提高退休費比例5%至15%。對其他在生產、科研、文教、衛生、管理等方面的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領域中有突出成就者,經市主管部門確認並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酌情提高退休費比例5%至15%。 第十二條對符合國家和市其他有關規定提高退休費比例的,可按規定提高退休費比例。 第十三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根據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二條的規定合並計算後,實際計發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額。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退休費。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享受本單位在職人員同樣的非生產(工作)性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去世的,其安葬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同級在職人員同等對待。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 醫療保險 制度尚未建立之前執行現行公費醫療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所需住房,按同級在職人員的住房標准一起列入計劃,執行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 第十九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人員,其待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退休後的安置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原則上由原單位負責就地安置,符合易地安置條件需易地安空悔置的,應盡量到其配偶或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要求到本市市區安置的,從嚴控制。 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符合易地安置條件的,由原工作單位協助解決在易地的住房。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易地安置的,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首次搬遷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在原工作單位報銷。 第二十三條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保留的津補貼和 醫療費 ,由原工作單位負責發放和辦理;易地安置的,可委託代管單位代為發放。 第五章退休後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市、區縣(自治縣、市)政府人事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綜合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負責本系統、本單位退休人員的事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較多、較集中的部門或地區,應建立適當的活動場地,配備必要的設施,保證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的學習、活動需要。 第二十六條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數較多,有退休管理機構的部門,由退休管理機構負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數較少,未建立退休管理服務機構的部門,應確定兼職人員負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第二十七條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經費按規定標准列入財政預算,撥給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管理經費應專款專用,當年節余的可結轉下年使用。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活動經費按規定標准列入財政預算,撥給其行業主管部門。活動經費為集體使用經費,不得分給個人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條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後,可適當提高管理經費和活動經費標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條款中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家和本市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重慶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2017年 深圳 事業單位 退休工資 改革方案 享受按月領取 養老金 的員工(含失業人員,下同),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退職條件; (二)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非本市戶籍員工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員工,可向市 社保 機構辦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經市社保機構核定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㈡ 職工現在退休年齡是多少
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1)特殊工種: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從事其他有害有毒身體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55周歲,女45周歲。 (2)病退: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16180-199 6)(14級)和勞社部發20028號文規定的標准,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辦理因病提前退休。 機關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退休年齡分別為男職工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聘用人員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女職工55歲。《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八周歲,女年滿五八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八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 編外聘用人員的退休年齡
男60歲,女55歲。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依據是: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氏梁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國家規定的退休年紀是男工人退休年紀的話為60周歲,如果是女工人的話退休年紀是50周歲。女幹部的退休年紀要比女工人晚五年,為55周歲。而且國家還特別強調,如果是從事一些體力比較繁重的工作的話,退休年紀男方是55周歲,女方是45周歲。
法律依據寬喊: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法定退休年齡最新規定也依照此標准。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殲巧運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㈣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什麼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㈤ 事業單位聘用制幹部退休年齡
按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累計滿十年的退休規定。
按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5)單位聘用人員多少歲退休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通過實行聘用制,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政府依法
監管和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在確定的編制數額和人員結構比例范圍內進行。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幹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
崗位業績雙看重,單位內部分配具有自主權,實行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分配辦法,合理拉開分配檔次,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
安置未聘人員實行「兩條腿走路」。原有的固定製身份人員中的落聘、待聘人員,要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採取轉崗聘用、參加培訓等辦法,在本單位、行業、系統內妥善安置。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和按國家規定原招收的合同制人員,嚴格執行聘用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聘用期滿後,雙方可根據自願的原則和工作需要,確定是否續聘。
參考資料:
法定退休年齡-網路
㈥ 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年齡
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年齡如下。 根據第五條事業單位的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含聘期滿10年的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條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職員、專業技術人員。
㈦ 職工多少歲可以退休
一、職工多少歲可以退休
1、職工退休年齡如下: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應該退休;
(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辦理退休;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三條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並享受原單位矽肺病人在離職休養期間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幹部,也可以按照本條的辦法執行。
二、退休人員工資怎麼算
退休工資等於基礎退休工資加上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上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等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加上本人平均繳費指數)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㈧ 機關聘用人員退休年齡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的進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知道隨著年齡的增長,到一定的時期,我們對於一些工作無法勝任,對此國家部門實行了退休政策,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關於機關 工人退休年齡 是多少,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機關工人退休年齡 國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1、幹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燃咐御,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破產國有企業職工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4、自謀職業者《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政策 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 個體工商戶皮岩 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 基本養老金 。提前退休年齡工種:《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 、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簡首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