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職工醫保是不是全國范圍內都有效
目前退休職工的醫保只在當地有效,不可以全國范圍內使用,但如果是重大疾病需要轉院,經醫保批准也可以異地回來報銷。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社保是分地區統籌的,所以醫保一般也是讓參保人員在參保地進行使用的。當然,現在不少地區實現了省市統籌,所以只要在省內,那就可以跨市、區縣使用醫保。而且很多地區只要在參保地進行了異地就醫的備案,也能夠去外地使用醫保。不過去的醫療機構一般也有規定,得是接入了跨省異地就醫平台的醫院才行。而雖說很多地區可以異地使用醫保,但目前醫保還不能算是在全國范圍內都能用。不同的地區,可能規定也會不一樣。若想要知道自己參保地的規定具體是怎樣的,建議可以去咨詢一下當地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而異地使用醫保的手續一般也會比較繁瑣,所以如非必要,最好還是在參保地使用醫保會比較好。如果一定要在異地使用醫保,那也得注意帶齊所有必需的資料。目前多個省市都推行了異地就醫的政策。城保退休人員如需到外省市定居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等材料到就近的本市區縣醫保事務中心申請辦理就醫關系轉出本市的手續,同時應提供外省市居住地的詳細信息。在辦理就醫關系轉移後,原則上六個月內不得更改。其每年的個人醫療賬戶資金,由市醫保事務中心在每個醫保年度的第一個月,按規定以現金形式郵寄給本人。在本市辦理就醫關系轉移手續後,可以到當地醫保定點醫院就醫;當地未實施醫保的,可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鄉衛生院以上的醫院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在醫療費收據開具之日起的六個月內至就近的本市區縣醫保事務中心申請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 退休人員在外地就醫,能使用醫保卡嗎
退休人員在外地就醫,需要提前在社保繳納地申請異地就醫手續辦理。辦理異地就醫後,在外地發生急診或者住院醫療時,可以通過醫保卡進行異地醫保報銷。門診在異地不可以使用醫保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