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於退休人員,需要提前通知他離職嗎
企業對於沒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一般按照同意離職、說服留用、拒絕離職、要求賠償損失和按自動離職處理。員工離職通常分為以下幾種類型:自請辭職、解僱離職、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如退休、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員工失蹤或死亡等。1、自請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對於自請辭職者,應注意審查其是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時,要求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辦理離職手續。這里,應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職期間造成用人單位損失需要賠償的,應在員工離職時一並結清賠付事項。2、解僱離職: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關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六種情形而被用人單位給予解僱處分的,用人單位應首先知會工會,工會同意解僱處分的,由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公告》,在單位范圍內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通知》,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該通知直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員工未經任何離職申請不告而別的情形,類似的還有嚴重違紀違規應予解僱處分之員工不告而別的、或員工未依照規定時間提出離職申請自行不告而別的,這些員工不告而別時間達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僱情形的,可視為其「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人事部門知會工會,經工會同意後,發布《員工獎懲公告》,自《員工獎懲公告》生效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與此同時,用人單位應在合理期限內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催告該員工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經催告後逾期仍未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員工放棄其所有權利。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賠償。3、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在終止情形屆滿前30日內,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應出具《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因故失蹤或死亡的,勞動合同終止之離職交接手續由其部門主管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辦理。
㈡ 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還用通知單位嗎
法律分析:1、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2、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㈢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需要人社局出通知嗎
一、 各單位要對本單位在編人員的出生年月逐一進行核對,若個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與戶籍登記不一致的,以個人檔案中最早記載的出生日期為依據辦理退休。
二、 對即將到齡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單位要提前查閱其個人檔案,並提前一個月到人社局工資股辦理退休手續,社保局按照批復退休落款日期的次月起發放其退休待遇。
三、 對超齡而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退休時間及退休待遇均從到齡退休的時間算起。由於單位原因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而造成多發的金額,由單位負責清退,並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和退休人員本人負責。
四、 各單位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工作做細做實,明確工作責任,同時要關心照顧好退休人員,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好具體實際問題。
㈣ 國家對離崗休息有什麼政策規定
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人員實行離崗休養政策;30年工齡以上(含30年)距退休8年以內的人員,經本人申請,黨委研究同意,也可享受離崗休養政策。(年齡計算用2009減出生年)
離崗休養期間的有關待遇,離崗休養期間的工資為本人離崗休養前崗位工資的百分之百,並享受住房補貼以及於在崗員工同等的社會保險待遇,不享受在崗員工的其它福利待遇和績效年薪(獎金)。離崗休養期間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為本人離崗休養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個人繳納部分仍由個人承擔,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也由單位代扣代繳。離崗休養期間如遇機關調整工資,離崗休養人員只調整檔案工資,不增加實發工資,並將增加的檔案工資計入統籌工資總額。離崗休養期間的工資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拓展資料:
1、離崗是指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員(一般是單位的領導成員或中層幹部),雖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職年齡,但又有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辦理離職手續,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現象。離崗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律不變,仍與原單位保持工作關系,但不佔單位的幹部職數和編制人數。
2、離崗與辭職不同。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或勞動合同解除。《勞動法》第31條規定,_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處理。
㈤ 通知員工辦理退休的通知如何發
一般多是口頭通知的、如果職工長期不在單位、可用書面通知的形式告訴職工辦理退休手續。
通知是運用廣泛的知照性公文。用來發布法規、規章,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一般包括標題稱呼正文結尾四部分。
尊敬的xx先生/女士:至某年某月某日,您已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為保證您的合法權益,公司將為您辦理離退休手續。現將相關事項告知如下:1.離退休手續辦理,請於x年x月x日前至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離退休手續。根據國家規定於退休次月停繳您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2.工作交接,您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將於x年x月x日終止,請您於x年x月x日前做好工作交接,並辦理離職手續,對您為公司做出的貢獻深表謝意,並祝願您退休後的生活更加豐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