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向政府申請困難補助
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若是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申請。
生活困難補助是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等單位對所屬職工和職工死之含纖物後其遺屬生活發生困難時所給予的物質幫助。是社會主義勞保福利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的費用在福利費中支付。國家機關、事I單位的福利費按照人數、依據一定的標准由國家劃拔;企業單位的福利費按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生活困難補助費申報條件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豎圓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談液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為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為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⑵ 退休後能否再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
退休以後,個人檔案及人事關系就會轉移到社會,轉移到地方政府,街道辦事處或鄉政府。家庭困難可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由地方政府給予解決。
⑶ 北京退休人員如何領取自採暖補貼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審批程序:
(一)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負責受理對退休人員申請自採暖補貼進行審核、認定、登記匯總上報工作。
(二)符合申請享受自採暖補貼條件退休人員,每年到所屬自採暖居民到住宅管理單位領取本市統一制式的《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以下簡稱《核對證明》);於每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或次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到笑源戶口所在地社保所辦理申請手續。申請時,應填寫《社區管理退休人員享受自採暖補貼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對符合享受申請自採暖補貼規定條件的,由社保所對《社區管理退休人員享受自採暖補貼申請表》和《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認定,對申請材料情況不詳的,應採取入戶調查等方式核實申請人或家庭的實際情況,填寫《社區管理退休人員申請享受自採暖補貼名冊》(見附表2),連同《社區管理退休人員享受自採暖補貼申陸升漏請表》、《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一並上報區縣勞動保障局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
(四)區縣勞動保障局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根據《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申領資格與執行標准進行復審、匯總後提出意見。報區縣勞動保障局批准備案後,將《社區管理退休人員申請享受自採暖補貼名冊》、《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核對證明》一並報區縣財政部門,並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相關社保所。
(五)社保所根據區縣勞動保障局審批結果,在區縣財政自採暖專項補貼資金到位後,及時通知退休人員領取自採暖補貼。自採暖補貼應於每年冬季採暖季(11月15日)前足額發放此項補貼,並建立嚴格發放手續。
(六)對10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接收、於3月份以前在社保所領取基本養老金,並符合規定條件但尚未領取自採暖補貼的退休人員,可申請享受自採暖補貼。須於3月10日至20日持規定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辦理手續。於4月30日前按規定標准發放此項補貼。3月15日以前辦理轉移手續,3月16日以後接收,於3月份起在社保所當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並符合規定自採暖補貼條件但尚早爛未領取的退休人員,在下一個供暖季一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