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辦理好退休手續之後下個月就可以領退休金.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B. 社保的繳費年限長短和退休之後的養老金有什麼關系嗎
養老保險繳費時間越長,退休金領取的就會越多。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
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拓展資料: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C. 退休人員什麼時間停止用銀行卡領退休費
各地政策不同,你可以問問居委會。
比方上海,照舊。
專門告訴老百姓,新版醫保卡的金融功能不和任何事件掛鉤。還通知,今年年底全部使用新卡。
一切以當地政策為准。
謝謝你的提問
D. 退休人員什麼時候上調養老金
3月23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人社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繼續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
E. 什麼時間給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算退休金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是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按照相關政策,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加發過渡性養老金,並設置10年過渡期,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就高不就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人」退休金具體核算辦法如下:
1、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計算公式為: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Nn=2015(1+Gn-1)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的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全區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2、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計算公式為: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月計發標准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①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繳費年限,下同)×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Xn-1/Cn-2+……+X2016/C2015 +X2015/C2014+X2014/C2013)÷N實繳
Xn、Xn-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②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③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2)職業年金月計發標准=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5)退休人員什麼時間長退休費擴展閱讀:
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
1、退休辦法按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可分為約定提存金辦法和約定給付辦法。
2、約定提存金辦法是企業按照退休辦法的規定,每年提取一定數額的退休基金,交給信託機構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將屬於該職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給已退休職工。通常每年提取定額的基金,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如工資的5%)提取的,職工退休時所能領取的退休金取決於提存的金額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業並不保證退休金給付的數額。
3、企業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數額,即為當期應確認的退休金成本。約定提存金金辦法的會計處理較為簡單,只須在提取時借記退休金成本,貸記現金,此外別無其他分錄。
4、約定給付退休辦法是企業承諾在職工退休時一次支付一定數額退休金,或者在職工退休時分期支付一定數額的退休金;只要職工退休時企業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義務,企業是否按時提取退休基金則由企業決定。
F.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退休金什麼時候重新核算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版主要有:退休上年權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G. 退休中人什麼時間發放正式退休金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7)退休人員什麼時間長退休費擴展閱讀
記者查閱各地實施方案發現,總體與中央改革要求保持一致,即以2014年10月1日為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待遇沒有變化;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根據「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按照退休時的工資水平和繳費情況核定養老金。
關鍵在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數量龐大,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占絕大多數,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將有何變化?記者調查發現,國家規定為「中人」發放過渡性養老金,並為「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其間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
「保低限高」:如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老辦法,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高於老辦法,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
記者采訪寧夏、江蘇等多省區社保部門發現,各地在「保低限高」原則下設計的方案都能夠保證廣大「中人」的退休待遇基本不降低。
「新辦法的相關系數是在確保『中人』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倒推算出來的,這樣設計的初衷是為了實現新老政策銜接、穩定過渡。不讓改革的人吃了虧,也不能讓新老辦法出現太大差距。」寧夏社保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負責人崔新穎說。
據金維剛介紹,前些年我國實施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時,就設置了5年過渡期,現在養老「並軌」情況更加復雜,所以將過渡期延長至10年,確保「中人」的待遇能夠保持平穩。
H. 國家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有什麼標准
1、正常退休: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
2、提前退休:三種:一是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
3、退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
特別說明:一是凡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除按規定延長退休年齡或留任者外,都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不需本人提出申請;二是出生日期是客觀存在的自然情況,不得隨意更改,如幹部檔案和戶口檔案不一致的,以其中最先記載的日期為依據。2006年,中組部、人事部、公安部發文不再辦理更改出生日期。(組通字〔2006〕41號)
2006年工改後離退休費的計算辦法
根據國人部發〔2006〕60號、魯政辦發〔2006〕108號文件規定,2006年7月1曰後離退休的人員,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離退休費:
(一)離休人員。
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或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二)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4、提高退休費比例
持獨生子女榮譽證的父母:《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第第二款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
I. 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2016年半程還沒過完,你就2017年退休人員了?耐心再等六個月以上吧。
J. 退休人員的退補費是什麼
退補費的
.因企業破產、轉制、撤銷、分流等原因與企業脫離勞動關系後退休,未領取退補費的。
二、2019年發放范圍
1.2011年以前退休的關停並轉破產企業職工;
2.獨生子女死亡、傷殘(三級以上)、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的關停並轉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後死亡人員的關停並轉破產企業職工;(《條例》中規定的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是指一對夫妻終生未生育、未收養、也沒有婚姻關系形成的繼子女和過繼子女的夫妻。配偶死亡或者離婚後,不再婚的一方,且未收養子女,可以享受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待遇;再婚的,應視對方是否生育或者收養過子女決定:生育或者收養過子女的不能享受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過子女的享受。)
3.退休時已經領取過每月5元錢或一次性1000或2000元退休補助費後,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三級以上)的關停並轉破產企業職工;
4.2011年之前退休的省屬關停並轉破產企業全民所有制職工;
5.2011年之前退休的曾一次性領取過部分退補費符合當年發放條件的關停並轉破產企業職工。
三、發放標准
1.一次性發放2000元;
2.獨生子女死亡和獨生子女傷殘(三級以上)一次性發放3000元;
3.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一次性發放3000元(再婚家庭一方未生育的視現配偶有無子女);
4.退休時已經領取過每月5元錢或一次性1000、2000元退休補助費後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的一次性補發1000元;
5.曾一次性領取過部分退補費的職工按照實際應發放金額進行補發差額。
四、審批要件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如遺失,本人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可以登記退補費和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a本人人事檔案中的《終生自願生育一個孩子(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或夫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登記表;復印件一份(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蓋公章);b可以提供「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兒保費)」記錄的工資檔案或單位賬本中發放明細(5元或2.5元);復印件一份(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蓋公章);c企業用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兒保費)為獨生子女繳費辦理的獨生子女《保險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d鄉鎮街道曾經辦理《光榮證》登記的花名冊。
4.結婚證:屬於再婚、離婚、喪偶的人員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公安部門(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5.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退休審批表:在關停企業退休的,需復印本人人事檔案中《退休審批表》,復印件一式一份(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蓋公章);復印件審批表中的原單位公章不清楚需要提供《退休審批表》原件清晰的照片,以便工作人員核實辨認原工作單位名稱。註:《退休審批表》中沒有退休金組成部分(發放明細金額),調取職工退休待遇核定表。
7.與企業脫離勞動關系合同或協議書(在關停企業退休、且未與企業脫離勞動關系人員除外);
8.未領取退補費個人承諾說明,本人填寫承諾書。
9.本人姓名以身份證為准,其他證件上的姓名與身份證不一致的:結婚證到區婚姻登記機構更正,退休證到發放證機構更正,光榮證到計生部門更正換領。
10.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需按實際情況填寫相關承諾書,如有與承諾不實者一經核實,縣區有權追回其已發放退補費,並根據情節嚴重追究其刑事責任。屬於再婚、離婚、喪偶的人員證明中需要寫清婚姻變動後前配偶與現配偶有無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