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次性提取企業年金怎麼收稅
一、企業年金一次提取怎麼繳稅1.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備肢鄭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2.對單位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後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3.對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後,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允許領取人將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按12個月分攤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攤額.4.個人領取年金時,其應納稅款由受託人代表委託人委託託管人代扣代繳.年金賬戶管理人應及時向託管人提供個人年金繳費及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明細.託管人根據受託人指令及賬戶管理人提供的資料,按照規定計算扣繳個人當期領取年金待遇的應納稅款,並向託管人所在仿頌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5.建立年金計劃的單位、年金託管人,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受託人有責任協調相關管理人依法向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提供相關資料二、養老保險金的主要特點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飢含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2. 退休後領取企業年金個稅計算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按規定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屬於「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新稅制後,個人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待遇依法應當並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為避免離退休人員辦理匯算清繳帶來的稅收遵從負擔,原則上平移原有計稅方法,即對個人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待遇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單獨計算納稅,不計入綜合所得,無需辦理匯算清繳。實踐中,對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2)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3)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或者個人死亡後,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滑賣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信戚逗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仔伍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3. 退休後領取的企業年金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企業年金退休領取時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根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企業和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 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超過上述范圍規定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第三條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4. 領取企業年金時要交稅嗎
領取企業年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養老金制度,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設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制度。
企業年金提取條件:
1、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
2、職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據本人要求將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4、職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辦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將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或分期領取。襲塵
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一:
企業年金的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在個人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
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二:
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以下簡稱企業繳費)是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在計入個人賬戶時,應視為個
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並),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當期應納個人所得稅款,並由企業在繳費時代扣代繳。
對企業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繳納企業繳費的,在計稅時不得還原至所屬月份,均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備旁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拍滾禪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