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職工大病救助金去哪裡申請
法律分析:大病救助金滿足條件去當地居(村)委會街道申請,申請後將居(村)委會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核實並提交審核意見進行民主評議,待民主評議出來後公示3天,然後將材料提交到相關市、區民政部門都審批通過後,對於符合大病補助條件的人員將由市民政局、衛生局統一印製大病醫療補助證,並給予補助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 第四條 加強醫療保障各項制度的銜接,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明確分工,細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務等方面做好銜接,努力實現大病患者應保盡保。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蓋職工、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機銜接、政策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推動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險平穩過渡。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大病保險承辦機構要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療費用和基本醫保支付情況,加強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的銜接,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對經大病保險支付後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民政等部門要及時落實相關救助政策。
❷ 困難補助標準是什麼
一、困難補助標準是什麼
1、困難補助標准如下:
(1)生活困難補助。每年給3000-8000元;
(2)對殘疾兒童的補貼,領取殘疾證的,每年補助2000元;如果符合殘疾兒童補貼的條件第二種情況補貼是每年1000元;
(3)中央政府教育補助,高中生一次性補助2000元;對大學生的一次性補助為3000-6000元;
(4)重大疾病補助,補助標准根據醫療費用數額確定;
(5)失獨家庭的津貼。職工失去獨生子女的,一次性補助2萬元。
2、法律依據:《工會法律援助辦法》第二十三條
對困難職工的法律援助補助資金,從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中列支,管理和使用應當遵守《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工會法律援助工作經費、對困難職工法律援助的補助資金,接受上級和本級工會財務、經審、法律、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生活困難補助費申報條件有哪些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為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為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
❸ 退休職工有大病救助嗎
法律分析:五類人員可申請醫療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2)特困供養人員;
(3)低收入家庭成員;
(4)因高額醫療費用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家庭收入、支出、財產符合本市有關規定的重大疾病患者;
(5)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❹ 退休職工大病救助政策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大病救助政策內容如下:退休職工申請大螞輪鎮病救助,可以進行補助的疾病種類有:各類癌症、急、慢性腎衰、骨髓造血幹細胞移植、肝功能衰竭;糖尿病晚期、系統性紅斑狼瘡、人工關節置換、臟搭橋術、肝功能衰竭、嚴重燒傷、眼角膜移植、心臟瓣膜置換手術、顱內手術、冠心病、心臟、肝、腎、胰腺移植等。其中,對於一悶粗些符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桐世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❺ 對離休幹部遺屬的生活困難補助有何規定
遺屬補助政策相關規定
1、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去世後,其遺屬生活困難問題,不能按在職去世人員遺屬補助的規定辦理。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故的當時,其配偶沒有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如果現在符合遺屬補助條件,可以按規定給予生活困難補助。
3、非正常死亡的人員除犯有嚴重罪行畏罪自殺的以外,其撫恤和遺屬生活補助按正常死亡對待。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執行勞動保險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員死亡以後,遺屬生活補助問題,應該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辦理。
5、補助對象原由死者與其他親屬共同供養的,補助標准可視情適當降低。
6、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原則上一年審核一次。發給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單位,應及時了解受補助的遺屬生活變化情況。享受補助的遺屬死亡或就業,應減發或者停發其生活困難補助費。
7、享受遺屬補助的對象,不包括岳父母和公婆等非直系親屬。
8、死者原在學校學習的年滿18歲的子女、弟妹畢業離校後,無論就業與否,均不得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9、「年雖滿18歲尚在學校學習」中的學校,是指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學。
10死者遺屬補助金額確定後,其配偶因升級而增加的工資部分,不抵消遺屬生活補助費。
11、工作人員死亡時在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後來原單位改為企業的,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可以繼續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人員死亡時在企業,後來單位改為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則不能按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的規定辦理。
12、遺屬上大學畢業後又考取研究生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國家已有了安排,一般不再享受遺屬補助。
13、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參照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遺屬補助標准執行。
14、2004年1月1日執行新標准後,離退休、工作人員遺屬原領取的其他各種單項補貼等均不再保留。
(5)退休職工困難救助擴展閱讀:
遺屬補助的補助對象
1、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歲,或者雖未滿60歲,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2、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歲,或者雖未滿50歲,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滿18歲,或者雖滿18歲尚在學校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8歲,或者雖滿18歲尚在學校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❻ 退休人員慰問費算員工困難補助嗎
不是
節日慰問金是單位所有人都可以有的,而年終困難補助金應該是申請了補助金的人員才會有的。
慰問金:集體或上級對困難人員給予幫助與照顧,或對過去有貢獻的人員進行撫慰和獎勵所發放的獎金。通常也指企業年終時對員工的額外獎賞,表示企業對員工家屬的關懷和對其本人的鼓勵。慰問金多指看望離退休職工或某一特定群體(弱勢、特殊貢獻)時,發放的錢財表示。如離退休慰問金、先天性心臟病患兒慰問金、雙擁慰問金等。
❼ 退休職工死亡有困難補助費嗎
國家沒有這樣的規定,有的地方政府給予直系供養親屬發給困難補助費,沒有生活補貼,由單位發給退休職工的家屬。
以下是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不知道是否會給你幫助,僅做參考。
《北京市職工死亡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休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 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病故後,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 20個月的本人工資,但不再享受現役軍人立功和獲得榮譽稱號者死亡時增發撫恤金的待遇。 (三)自 1995年1月1日起,去世離休幹部配偶無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離休幹部配偶無工作、無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四)職工死亡後有關裝殮方面的費用,即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屍、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項費用按 800元標准發給其家屬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