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標時,法人已到達退休年齡,但標書需要提供法人社保證明該怎麼辦
提供退休證明。
社保證明
社保繳費證明各地根據當地政策都會有所不同,總的來說,大同小異。下面以南京市為例,給大家簡單介紹下社保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已成為各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加強對開具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對參保面不足、繳費明顯不實、有欠費的單位,稽核一科應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對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對象,實行跟蹤管理;
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
⑵ 退休人員電子醫保卡顯示暫停參保是怎麼回事
單位之前沒有繳納醫保,在離職之後沒有參與保險,信息泄露,之前忘記繳納,出現延期的情況,所以在上面才會顯示暫停。辦退休的時候他要凍結你的醫療保險,等你辦好退休了,正常領取退休金的時候再到醫保局開通。暫停體現的狀態是正在辦理,當你退休手續辦理完畢之後,系統便會顯示為正常退休狀態。醫保繳費期中斷的影響主要是醫保待遇從未按時足額繳費當月終止。但同時,也允許今後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用。中止醫保是指已經退醫保,即單位未繳納醫保,個人未繳納彈性就業社會保險。一般來說,員工離職後,單位會減少社保員工人數,暫停參保。此時,醫保處於暫停參保狀態。但進入新單位後,新單位會繼續以社保職工的身份繳納社保,再查當時的醫保繳費信息,並不是中止醫保。
勞動者退休後,與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發生爭議,追索養老金、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待遇等社會保險費。當事人對勞動仲裁不服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拓展資料:
1、醫療保險是指社會醫療保險。勞動者生病時,依法依規保障國家和社會基本醫療需要的社會保險制度。具有「層次低、覆蓋面廣」的特點。支付是基於大多數單位和個人在低水平上的負擔得起的成本。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類型單位的職工均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在繳費期滿後可終身享受。
2、個人繳費:您需要向您登記的社會保障局申請。手續包括:您的身份證、兩張近期無標題的一寸照片、保險費、申請表等。只有養老和醫療保險兩種;支付金額是根據當地去年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每年都不一樣。此外,還規定了最低等級和最高等級,最低等級不得低於社會平均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等級不得低於社會平均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員工。一般來說,最低的等級是最多的;此外,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繳費25/30年。一旦達到退休年齡,您就可以申請養老金福利和醫療報銷。
⑶ 有限公司法人、會計、監事都事退休人員需要參保繳費嗎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社會保險實務范疇。
我的看法如下——
1、有限公司的法專定代表人、屬會計、監事都是退休人員,那麼說明這些人已經納入社會保障范疇,享受社會保險政策,領取社會保障金。
2、現行的社會保障政策,分兩塊徵收社會保障金: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退休人員,不再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的社會保障金;針對單位徵收的部分,按照單位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的一定比例徵收。這就是說,針對單位部分,不論退休與否,均需要繳納。因此,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會計、監事都是退休人員,社保單位部分,仍然需要繳納。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⑷ 法人停繳社保情況說明
法律分析:公司沒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或者社保局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⑸ 法人不買社保,應怎麼寫情況說明書
xx市xx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我單位在收到建議書後非常重視此事,現就我單位職工社保情況作出如下說明......
......
......
此致!
xx市xx單位
xx年x月x
日
⑹ 退休人員當公司法人沒有醫保影響公司開醫保賬戶嗎
是不影響,公司第一次繳納社保的時候同時會辦理一張醫療保余困險存摺您好,可唯悶以領取。
企業法人必須要辦理社保;但是,如果法人不在公司領取工資,在其他地方買了社保,那就不需要在公司辦理社保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指毀彎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