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遼寧退休金上調最新消息遼寧退休漲多少
遼寧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7月底前到位;年如何調整,要待明年兩會之後才會進行。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遼人社發(2017)156號
各市人民政府,參加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國家機關所屬駐遼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批准,現就2017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企業: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5、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3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2.3%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元人均養老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天每月在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解決。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和關懷,直接關繫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加緊落實,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盡快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所需資金,確保在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2. 遼寧今年退休金調整方法
目前,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9年調整 退休 人員基本 養老金 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預計將有1.18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遼寧退休養老金上調10%,根據《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按照自治區標准,通遼市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標准出爐,調整范圍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據了解,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分為兩種情況:普遍調整和傾斜基旦調整普遍調整的情況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按繳費年限調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進行調整。傾斜調整的情況為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傾斜調整。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普遍調整後,仍低於當地事業單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平均退休費水平的,再按照差額部分的70%進行調整;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含高級技師)普遍調整後,仍低於當地事業單位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平均退休費水平的,肢和再按照差額部分的70%進行調整(小數部分保留到元);此外,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的條件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齡在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齡達到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歷鋒盯10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另據了解,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增加80元、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退職生活費;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退職科技人員、高齡群體及企業軍轉幹部,參照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調整退職生活費。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3. 遼寧2018年上調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根據遼人社(2018)78號文件精神:
(一)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拓展資料:
人社部發〔2018〕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8年3月5日
遼寧人社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4. 遼寧退休養老金細則
法律分析:遼寧退休養老金細則中的規定主要有四方面內容,分別是人員范圍和時間、調整辦法和標准、資金渠道和工作要求
法律依據:《關於遼寧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槐滾)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有關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00元的退休(職)人員,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500元。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凱老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鉛孫余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和關懷,直接關繫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緊落實,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工作平穩進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盡快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所需資金,確保在2020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5. 2022遼寧省養老金調整及計算方法最新消息表
2022遼寧省養老金調整及計算方法最新消息表,下文就隨我來看一下。
遼寧省202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
2、定額調整
退休、退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一律增加40元。2021年的標準是54元,同比減少14元。
3、掛鉤調整
(1)與源嘩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養老金1元。調整標准和2021年持平。
(2)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
以本人2021年12月的養老金為標准,按0.8%的比例增加養老金。2021年的標準是0.6%,增加了仿枯0.2%。
備裂洞4、傾斜調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80周歲,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再額外增加40元、80元。2021年相應的標準是45元、90元,同比分別減少了5元、10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額外再增加5元。
6. 遼寧退休工資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1%x繳費年限)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x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人賬戶儲存額(」中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法律依據:
《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一條定額調整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法律依據:
《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一條定額調整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