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濟南撫恤金2022年最新標准
對於退休人員來說,去世以後,指定繼承人除了可以領取個人養老賬戶剩餘存額以外,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雖然現在已經實現了全國統籌,但是各省喪葬補助金的標准仍有差異。今天我帶大家一起來看一看:山東省退休人員,喪葬補助標準是多少,農民是否可以領?⑵ 企業退休職工撫恤金2022年最新標准
一、職工撫恤金2022年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由原來的16490元調整為18360元。撫恤金又稱撫恤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對於退休職工去世撫恤金標准各省份有不同的規定,有的是十個月有的是20個月,具體請參照當地的文件標准。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一、企業在職職工和退燃掘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帶段李準的200%發給。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職工工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一、職工工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1、職工工亡撫恤金按下列標准發給:
(1)因病或非非因工傷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發給;
(2)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於4000元的按4000元發給。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職工傷亡撫恤金能否繼承
不可以繼承,喪葬費和死亡撫恤金不屬於我國所規定的遺產范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實際支付的喪葬費超過單位給付的數額時,超過部分不能從死亡撫恤金中扣除。剩餘的喪葬費、死亡撫恤金可參照遺產繼承,但須照顧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給付對象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於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特別是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是對死者近親屬精神痛苦的一種撫慰。對於死亡撫恤金的處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並應適當照顧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三、撫恤金計算方法
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准發給:因病或非非因工傷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蠢遲平均工資3個月,低於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於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
一次性撫恤金,按下列標准發給:因病或非非因工傷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發給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於4000元的按4000元發給。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⑶ 企業未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標准
您好,具體需要了解死亡的原因,如系工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當地的規定予以補償;如非工亡,具體的補償標准及補償事項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進行。如有疑問,可聯系http://tieba..com/f?kw=%C2%C9%CA%A6&fr=index詢問。
因公死亡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⑷ 濟南市企業職工因病死亡,其家人領取遺屬撫恤金應該怎麼辦理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魯人社〔2009〕57號
各市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各企業主管部門,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不斷提高,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以下簡稱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已明顯偏低,為解決遺屬的生活困難問題,經研究,決定對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作適當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3類:360元、320元、280元(企業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見附表)。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遺屬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補助標准在上述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30%。 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確定,仍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三、調整後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已納入統籌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從統籌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從原渠道列支。 四、本通知適用於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的發放標准,仍按原規定執行。即:定期救濟費供養1人的,按計發基數的20%發給;供養2人的,按計發基數的30%發給;供養3人及以上的,按計發基數的40%發給。一次性救濟費供養1人的,計發基數乘6;供養2人的,計發基數乘9;供養3人及以上的,計發基數乘12。具體金額,就需要你去當地民政局詳細咨詢了,因為每個地區的都不一樣的。
⑸ 企業職工撫恤金最新標準是多少
作為企業退休人員來講,如果只有繳費15年就辦理退休的,不管是退休後領取了多少年的養老金,一次性撫恤金最低都是按照9個月計發。因病或非非因工傷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於4000元的按4000元發給。
一、喪葬費最新標准多少錢
1.喪葬補助費標准: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費,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個月計發。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喪葬補助費,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1個月計發。
2.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3.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二、親屬撫恤金標准:
1.配偶:每月職工本人工資的40%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職工本人工資的30%
3.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⑹ 濟南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
法律分析: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