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2年湖北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2022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標准和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度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兼顧公平、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與重點關懷高齡退休人員等因素制定養老金調整標准和辦法,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取統一的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調整對象:2021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德陽市羅江區有22748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參與調整養老金,1935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參與養老金待遇調整。
二、執行時間和待遇發放: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22年1-7月增調的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至領待人員養老金領取賬戶上。
三、具體調整標准和辦法: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8元。
2.掛鉤調整:
①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
②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7元/月。
3.傾斜調整:
①滿70歲且不滿80歲,每月增加30元;
②滿80歲且不滿90歲,每月增加60元;
③滿90歲及以上,每月增加100元(小提示:滿
70、
80、90歲是針對2021年12月前到齡人員哦)。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至六類分別增加8.5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四、調整養老金其他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截止2022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於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如何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數額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貳』 湖北省2023年上調退休金標准
隨著經濟的發展,退休金也會為了適合時代的腳步不斷進行調整。湖北最新退休養老金調整從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獲悉,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納梁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5.1%,8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預計將惠及全省54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具體調整辦法為:一是定額調整。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二是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三是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5.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6.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7.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記者了解到,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三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三次同步調整待遇。此前,省人社廳已召開全省視頻會議,部署在全省范圍內啟動實施2018年調待工作,要求各地人社部門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千方百計籌集調度資金,確保將調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含今年1月起補發的金額)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到退休人員的洞高運社保卡或銀行卡里。對於企業退休人員,由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要求7月底前發放到位;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基本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調整,尚未納入參保的由發放其退休費的單位代調或預調,都要求8月底前發放到位。退休金是保障我們的養老生活的重要制度,因念州此大家在生活中要及時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全省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20號),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國家批復,今年我省調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辦法為:一、對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3元。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三、對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四、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五、對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七、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叄』 2022湖北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我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我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法規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尚未納入經辦的,由原單位墊付,實際經辦後結算)。地方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證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法,體現了我國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正確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納入對各地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考核;對地方自行出了相關法規導致基金減收增支問題,核實後按有關法規處理。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湖北省人社廳報告。
湖北十堰2022最新退休政策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體規定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