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職工死亡辦理流程
退休職工死亡辦理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死亡員工御芹家屬准備材料,填寫《市企業參保人員盯信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申報表》,提交申請;
2、養老保險窗口審查材料;
3、養老保險窗口受理並核定待遇,開具《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決定書》;
4、用人單位/死亡員工家屬簽收《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決定書》,養老保險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將支付清單交財務部門並完成支付。
需要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通知書;
2、火化證;
3、死者的退休證、社保卡、身份證鎮則畢;
4、死者親屬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戶口本,到社會局申請辦理喪葬費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B. 退休工人死亡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國家各方面的政策都在不斷的完善,尤其是對於退休以後職工的相關養老及退休政策。所以現在的退休職工去世以後,除了對於其喪葬事宜進行處理以外,還需要辦理其他的手續。今天我就在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退休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C. 退休人員死後要辦哪些手續
退休人員死後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
2、《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證明是外省市或國(境)外國家或地區出具的,家屬應到死者戶籍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城市)或鄉鎮衛生院(農村)換取本地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知陵弊死刑執行相關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決書;
3、辦理戶口注銷手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如下: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汪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搭族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D. 退休人員死後要辦哪些手續
一、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辦什麼手續E. 退休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什麼手續去哪辦要准備些什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1、死亡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纖雹;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和個人的話可以去社保局辦喪葬費,如果退休不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還可以退一部分錢,如果家庭條件一般還可以申請遺屬補助。
(5)退休職工死亡後需辦理哪些材料擴展閱讀:
死亡撫恤對象
因公犧牲軍人
因公犧牲軍人的條和桐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九條: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確認為因公犧牲:
(1)在執行任毀棚帆務中或者在上下班途巾,由於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認定為因戰、困公致殘後剛舊傷復發死亡的。
(3)因患職業病死亡的。
(4)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以外的其他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對待。
(5)其他因公死亡的。
F. 退休職工身故後需辦理哪些手續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死亡人員
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負傷或退休後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2個月;並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的6個月。
企業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死亡,付給家屬喪葬費和一次性的撫恤費。
如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確有困難,原工作單位可給予定期或臨時性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家屬死亡不享受喪葬補助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